作者TeaBags (茶包)
看板Crystal
標題[公告] 回答 tchouz 板友的疑問
時間Sun Jul 22 02:40:14 2012
→ tchouz:版主:請問這樣的文章~單說明自己的店裡的狀況~這樣是ok的嗎
抱歉週末全家出去玩,剛剛才上來看板,現在針對你推文提出的問題作回應。
根據板規 1-B.:
1-B.看板討論三大領域
◎ 與天然礦石相關之知識、鑑別等科學領域
◎ 以天然礦石為媒介、工具之各類神秘學領域
◎ 天然礦石之原礦、加工品、飾品,與相關店家等
所以板上本來就可以討論與水晶板領域相關的店家,板友在推文裡說「某間水晶店」怎
樣怎樣跟水晶板有關,接著有板友回應他對「某間水晶店」的看法也跟水晶板有關,結果
該店的老闆發文回應「某間水晶店」的事務卻要界定成跟水晶板無關不准張貼,我認為這
是不公平的,也違反了板規裡的中立原則:
2-B.本板尊重看板成員之價值觀、信仰與買賣家身分,如無違反板規狀況皆享有在本板自
由發文之權利。
雖說這系列推文跟回應跟最早PO的問題沒有直接關係,但原PO當時並沒有表達停止的要
求,爾後也自行刪除最早的文章,因此板規5-A的狀況是不成立的:
5-A.在原作者容許的前提下,推文可離題討論與本板無關之範圍,但如原作已表達希望停
止之要求,希望大家能需尊重原作者之意願。
也就是說後面回應的發文可視同一個新的討論串,根據前文我認為跟水晶板有關。否則
所有參與離題討論的人不就通通違反板規了,對吧?
何況至少店家尊重板規 6-C. 的規定很明確的表明自己身分,而不是去偽裝成路人甲還
是跟店家很熟的鄉民,不是嗎?
6-C.買賣家之間的糾紛,由於在法律上水晶板沒有任何裁決權,如有消費或金錢相關糾紛
需要解決請洽消保會等單位。
==>如果店家或相關人士(例如工讀生或者店家委託的代表)要在板上回應相關之
評論或購物經驗等,請一開始就確實表明你的身分 (是店家本身就說是店家
本身,是工讀生就說是工讀生) ,板主依照看板中立原則確保不受到管理之
差別待遇。
此條款目的在於讓其他觀看或參與討論的板友們能夠清楚明白雙方立場和身
分,不至於因為質疑某位發文者身分而扭曲討論方向。
因此我認為以「這次的情況」來說,離題部分因為原作者未反對且最早原文已消失,且
離題討論的主題依舊符合看板討論範圍,發文者身分也沒有問題,所以這篇回應是OK的。
Crystal 板主 TeaBa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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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寶石‧礦物
- Cryst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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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96.230
※ 編輯: TeaBags 來自: 114.33.96.230 (07/22 02:41)
1F:推 tchouz:謝謝茶包版主的回答~感謝~辛苦了~假日愉快^^ 07/22 04:06
2F:→ lvc505:這樣對店家也較好 防止負面傳聞 輿論達實質利益上的傷害 07/22 14:06
3F:→ lvc505:這樣有護航的感覺 先避免惡行在被爆出比較好 我是覺得烏鴉 07/22 14:09
4F:→ lvc505:以前問題都很熱心回覆 可是另一間實際去就... 07/22 14:10
5F:→ kkcity59:我覺得正是因為這兩者的反差造成的失落感才讓一些人反彈 07/22 15:04
6F:→ skateordie:不是有板友被睡魔電嗎 那些文章呢刪掉了可惜 07/23 11:35
7F:→ skateordie:這樣顧客 根本只看到表面不知實際服務有多X 被騙過去 07/23 11:38
8F:→ mace:我從來沒在店裡電過客人 如果是網路上論戰講輸我 07/23 12:13
9F:→ mace:我只能說覺得我講的不對也可以電我啊.. 07/23 12:14
10F:→ mace:至於服務部分 我會另外在Blog發文 不在這邊贅述佔版面了 07/23 12:17
11F:→ mace:S 兄 我有發信給您詢問當天細節,您也沒回覆我,只是一昧指責 07/23 12:19
12F:→ mace:跟版主抱歉實在不應該再佔版面了 07/23 12:20
13F:推 purplepenis:有的可能是同業惡性競爭 假客人真抹黑 07/23 13:04
14F:→ skateordie:回覆什麼? 難道要說你直言態度為何? 感覺如何? 07/23 13:38
15F:→ skateordie:如果說這些傳言 都可以說是同業惡意抹黑重傷 那就奇怪 07/23 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