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dparadscha (沒有叛逆期的小孩ov 23 0)
看板Crystal
標題Re: [請益] 目前構想中的水晶板板規
時間Mon Dec 28 20:18:21 2009
※ 引述《TeaBags (茶包)》之銘言:
: Ⅰ.人造水晶(如施華洛世奇) ─╮
: Ⅱ.人造琉璃 ├─ 建議至 Jewelry 板發表
: Ⅲ.純金屬飾品(如銀飾、白鋼等) │
: Ⅳ.品牌珠寶 ─╯
唔 想一想阿 我是說一下品牌珠寶這一塊啦
我覺得可以歸類的再細緻一點
因為品牌珠寶 雖曰品牌 但是說真的 也不過就是個店家
我是覺得如果討論IV的地方 如果只討論到上面的 I II III 部分
就比較不適合本版
但是品牌珠寶 也是有很多有賣水晶跟寶石 甚至有些東西很直得一看或是討論
比方說 去年年底 高雄漢神Tiffany
有賣過兩顆 等級非常非常高的海水藍寶 跟一顆綠色螢光碧璽
就很值得推薦 看看跟寫心得
所以我是覺得 IV的部分可以在規定的細緻一點
畢竟品牌珠寶 也不過是個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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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虛無飄渺容易從指縫間溜走
所以需要拿鑽石戒指堵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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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6.168.20
1F:推 buonarotti:把重點放在石頭上就對了XD 12/28 21:29
2F:→ padparadscha:沒錯 石頭就對了XD 12/28 22:22
3F:→ Delilah:請問綠色螢光碧璽 有真相嗎? 12/28 23:10
4F:推 TeaBags:嗯嗯,當初這樣劃分純粹是為了區分跟珠寶板的重疊 12/29 01:46
5F:→ TeaBags:不過其實水晶板跟珠寶板的性質本來就有重疊... XDDDD 12/29 01:46
6F:→ TeaBags:以《一、A.》的基準來看,IV其實可以移除... 12/29 01:47
7F:→ padparadscha:那顆綠色螢光碧璽從去年底展覽結束就移除了ˊˋ 12/29 04:36
8F:→ padparadscha:去店內我也不好意思拍照就是了 XD 12/29 0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