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dhandyves (開始賣水晶)
看板Crystal
標題Re: [轉錄]Re: [申訴] sigmax不適任版主
時間Wed Apr 18 01:17:03 2007
那板主的意思是,我當初的發言非常不當的意思嗎?我想,大部份在這版上的人都有
看到當時我的發文,我犯了永久禁ID的標準了嗎?你連保存文章都沒有,就先刪了,
這叫做寬容呀?那你有告知我,哪邊要修改嗎?這是一個基本的通知吧…
當初你刪了,我也覺得無所謂,我自已也刪了另一篇你所謂的挑戰性意味濃厚的文章
,那篇比你刪的那篇有更多消音的髒話耶,我想請問你對所謂不當發言的認知在哪?
你的一念之仁似乎非常迅速的就解決了我的文章呢?如果你當板主已經很久了,卻連
所謂的精華文章的標準都還沒有訂出來,您是不是該…考慮一下,這茅坑的位置了?
你的這篇回應,讓我覺得不舒服…這就是我現在生氣的理由。
ps:如果你想要回應我,就直接回版上吧…我想有很多人想要知道你刪文章的原則!
: 在下對板的規範向來以"自由度"做為學術自居的水晶板為最高指導原則,而對五
: 湖四海各方的先進後輩們賦予"人人皆板主,事事教相長"的角度,而對許多的文章睜
: 一隻眼閉一隻眼,希望板友們能自律並自重。對於最近的直接刪文,更是希望以寬容
: 的態度,放水使一些不小心發文不慎,或做挑戰性意味濃厚的文章的板友們,能夠體
: 會在下的苦心,但是,今天居然被當作申訴的內容而被控以"不管理文章"之罪名,真
: 是孰可忍,熟不可忍!
: 在下承認,目前版中有些板友以別板管理規則而言,實已犯了永久禁ID的標準,
: 而如今的情形還須歸咎於我的一念之仁;早在版面風氣由單純的學術探討轉為議價
: 探討時,似乎就應該有所醒覺,直至現在,po文之板友多為賣方的情形下,更難以
: 使該板討論內容趨於理性和平,本基於多角度意見的包容原則,不應排斥另一方,
: 但似乎我錯了,才會造成有興趣者不在po文,買方不敢再開口或動則得咎的窘境。
: 請板務小組長給我一週的時間與機會,做個整頓,重新給水晶板一個新秩序,在
: 下保證不失所望。
: sigmax 謹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100.62
1F:→ badhandyves:這次我有先留底了…以確保安全! 04/18 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