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che (咕~~~~)
看板Cross_Life
標題[問題] 請問強姦罪在大陸一般判多重?
時間Sun Feb 6 01:38:45 2011
強姦罪在台灣稱妨害性自主罪 (聽起來很幽雅的罪名)
和大陸的差別在於大陸只保護女性而台灣對於男性也保護
翻閱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赫然發現「強姦婦女、情形惡劣」可處死刑
不知道在大陸犯強姦罪一般都判多重
情形惡劣又應該怎麼定義?
台灣這邊如果雙方認識的話一般是四年
不認識的一般會判15到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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