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ara (衝...)
看板Cross_Life
標題Re: [閒聊] 請問誰是李剛阿?
時間Tue Feb 1 17:01:07 2011
那倘使自己父親是公安人員
明知酒駕容易造成公共安全問題
撞到人以後還叫囂說自己老頭子是李剛(應該有一定的知名度)
報出自己老爹名號的行為與一般普羅老百姓反應不同
很明顯就是藐視法律
不需要自首大家都知道這個囂張哥是誰
我想知道的是"酒駕"肇事撞死人也是這麼判的嗎?
另外就是這案例真的是符合"自首"?
老頭子自己是公安局副局長
不讓兒子投案也說不過去(公安局副局長老頭子當然不能公然藏匿罪犯成共犯)
因為囂張哥都把名號報出來了
我個人覺得不能算逃逸 而是根本不在乎人命
大概他認為撞死一個人跟在路上撞死一隻狗差不多吧?!
※ 引述《[email protected] (黑袍巫師)》之銘言: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 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該案屬於肇事後逃逸﹐刑期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判六年已經是很高了。
: 【 在 [email protected] (沖...) 的大作中提到: 】
: : 假如是一般民眾發生同樣的事情會怎麼判刑?
: : 還有就是偉大的黨對這李大官人會有啥要求?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1.236.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