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lkcs (mulkcs)
看板Cross_Life
標題Re: 裁判不能這樣當
時間Sun Nov 21 12:23:58 2010
※ 引述《[email protected] (羅大佑的粉絲)》之銘言:
: 趙磊不是裁判。
: 而且整個事件台灣代表隊有沒有責任還沒厘清。
: 如果跆聯確實在賽前三天就給各個代表隊強調過必須用新款電子襪的話﹐
: 那麼楊和教練就有責任﹐雖然我覺得責任比跆聯小。
: 但是穿著舊款襪就給了跆聯做掉你們的機會﹐為什麼備用襪就一定要用舊襪呢﹖
: 【 在 lvmk (lvmk) 的大作中提到: 】
: : 籃球場上兩球員打架,裁判可以兩個人都罰下﹐
: : 不能說我隻看見一個人打,就罰一個人下去
舊襪是可以使用,WTF確定過了,你請爬文。
而用舊襪的原因是,楊要用最小size,但新襪沒貨了。
廠商還特別去香港調了貨,才調到的。
所以楊帶了一隻舊 一隻新的。
但新襪練習過多裁判說感應不良才換舊襪的。
但新舊襪都是可以的,那麼之前新聞稿是錯得,WTF也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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