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story (m的故事)
看板CrossStrait
標題Re: [討論] 看來馬英九大勢已去
時間Wed Dec 14 01:00:16 2011
※ 引述《AchillesHust (小王子)》之銘言:
: 與它國簽定的經濟條約也不是法律啊﹐政府不一樣要遵守嗎﹖政府的許多東西不一
: 定是以法律存在的﹐比如說部門的一些公告﹐政府法令等﹐都不會特別立法。隻要與
: 上位階法律不相抵觸﹐即會生效。
: 舉個例子﹐政府各個部門都有所謂規章制度﹐規定辦事流程等﹐這些肯定不全是法律
: ﹐而是依法制定的規定。九二共識即是根據憲法擬定的一項聲明﹐合法無誤。
: 其實台灣是可以不遵守啊﹐隻要小英上台﹐再發布聲明不遵守不就行了﹖但是目前
: 國民黨政府願意遵守罷了。
: 隻是小英政府必須先把所謂台灣共識談出來﹐再看它是不是違憲﹐再看跟對岸可不可
: 以談妥﹐否則﹐在此之前﹐否認九二共識不過是制造停滯而已。
既然沒有法
那是國民黨"自願"去遵守
跟台灣人民沒關系
: 依法啊﹐就是依憲法﹐前面維基已經給你貼了。阿扁的一邊一國論才是違憲﹐等於直
: 接放棄大陸主權﹐而憲法未改﹐總統就先放棄﹐這~~~
其實
你沒看出憲法增修條文的一個陷井
那就是
在你po 的維基裏有一條
(三)明定兩岸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得以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之,中共
不被我方視為叛亂團體。
這一條也就是說明了,中華民國已經放棄大陸地區了
一個國家不會有二個政府,既然中共不是叛亂團體
那也就是一個合法的政權
既然中共是一個合法的政權
那中華民國也就沒理由再對中國大陸宣佈有主權了
: 李登輝自己推動國統綱領及國統會﹐自己召開九二共識的商談會﹐然後自己又說不存
: ﹐這樣的話﹐是要怎麼相信李說的話﹖
不管李登輝說過了什麼
只要那個不是法律
都沒遵守的必要
: 兩岸政府多次重申的東西﹐當然是存在的啊﹐如果不存在﹐那在此基礎上簽署的ecfa
: 及其它各項條約難道是空氣﹖
根本就沒有九二共識這個法律
所以也沒有所謂的基礎
二岸只是簽定條約而已
並沒有簽定九二共識這個條約
除非中華民國有跟中共簽定九二共識
不然那與台灣人民沒有任何關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213.215
1F:推 AchillesHust:何必糾結這東西﹐有條約可簽﹐關系又 123.117.85.192 12/14 01:03
2F:→ AchillesHust:好﹐而且隨時可推翻的共識根本是爽翻 123.117.85.192 12/14 01:03
3F:→ AchillesHust:關於叛亂團體那段﹕不認為是叛亂並不 123.117.85.192 12/14 01:03
4F:→ AchillesHust:代表承認其合法性﹐目前大陸人持中國 123.117.85.192 12/14 01:04
5F:→ AchillesHust:護照不可入境的哦﹐怎麼能算承認 123.117.85.192 12/14 01:04
6F:→ AchillesHust:呃﹕不管是民進黨還是國民黨政府的聲 123.117.85.192 12/14 01:05
承認中國的合法性與要不要讓中國人入境
是二回事
就算一堆國家不承認我們有主權
還不是給我們免簽
入境與主權本來就沒關系了
※ 編輯: mstory 來自: 220.135.213.215 (12/14 01:07)
7F:→ AchillesHust:明﹐都是代表全體人民的﹐不管人民願 123.117.85.192 12/14 01:05
8F:→ AchillesHust:不願意~扯92真的沒意義orz~~ 123.117.85.192 12/14 01:05
只有法律才能代表人民
其他的都不能代表人民
※ 編輯: mstory 來自: 220.135.213.215 (12/14 01:08)
9F:推 AchillesHust:不一樣﹐外國人可持護照入roc 123.117.85.192 12/14 01:12
10F:→ AchillesHust:大陸人要換通行証才可入境﹐中國護照 123.117.85.192 12/14 01:12
11F:→ AchillesHust:在台灣是視為不合法文件 123.117.85.192 12/14 01:13
12F:→ AchillesHust:還有﹐你錯了﹐不是不承認台灣主權 123.117.85.192 12/14 01:13
13F:→ AchillesHust:而是沒有建交而已~ 123.117.85.192 12/14 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