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chillesHust (小王子)
看板CrossStrait
標題[心得] 中國批評外國(台灣)的文章常常回避主文
時間Fri Oct 21 02:48:18 2011
講這個是對中國某種新聞現象極為惱火。中國的新聞一旦涉及批評外國(台灣)
某種現象、作法、文章時﹐常常隻評論﹐根本不會把要批的文章貼上來(故意回避)﹐
有時是因為敏感﹐有時是因為要故意誤導。
底下這個320公投就是典型例子﹐全文洋洋灑灑寫了快一萬多字﹐大肆批駁台灣
2004年的320公投﹐說是台獨公投。但是可笑的是﹐從這篇文章裡你根本找不到320
公投的兩個公投的主文。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嗎﹖在批評別人之前﹐好歹你引用一下
人家的原文﹐也讓不清楚事情原委的讀者了解事情啊。
這種事情在現在的中國太常見了。各種新聞都是這樣。
1、批評美國的“中國人權報告”無根據﹐是污蔑﹐但全文根本沒有引用該“中國
人權報告”
2、政府針對某件事情辟謠﹐但全文根本不提“謠言”的正文。這不是鬼打牆嗎﹖
讀者看這些文章時根本不知道他要說什麼。
3、批“08憲章“或是劉曉波時﹐批評的文字一大堆﹐但是連人家做了什麼都講不
清楚﹐比如劉曉波到底發表了什麼言論﹐諸如此類﹐就說人家叛國﹐要定罪好歹給出
事實依據啊。
這種新聞看多了真是不勝其煩。希望可以早點新聞自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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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縱橫]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評遭台灣民眾否決的“3‧20公投”(2004.2)
時間:2004-05-26 17:20 來源﹕
陳水扁當局策劃的“3‧20公投”﹐由於兩道“公投”題的投票率分別隻有45.17%和45.12%﹐沒有越過“公投的第一道門檻”、即不到半數選民參加而被否決。“3‧20公投”的這一結局﹐在人們的意料之中﹐這是由其本身法律、理論、政治和現實上固有的敗因造成的。
“防衛性公投”的動機和步驟
通過“公民投票”方式實現分裂中國的圖謀一直是所有“台獨”分子的主張﹐“防衛性公投”則是“台獨”長期宣揚的“公投理論和主張”的延續。
(一)“台獨”是如何推動“公投”的﹖
“公投台獨”的萌芽出現於上個世紀中期的台灣光復前後﹐在一些帝國主義勢力豢養下的早期“台獨”分子﹐成立所謂“台灣住民投票促進會”等專門組織。後來把各類“台獨”分子糾合在一起的民進黨﹐在成立之初也把“住民自決”作為基本政治主張﹐在其當時的黨綱中聲稱“台灣前途﹐應由台灣的全體住民﹐以自由、自主、普遍、公平而平等的方式共同決定﹐任何政策或政府的聯合﹐都沒有決定台灣政治歸屬的權利”。
隨著李登輝推動“憲政改革”的進程﹐“台獨”組織在島內合法化、活動公開化的發展形勢﹐民進黨的“自決、公投”理念越來越迫切。特別是在1991年8月25日的所謂“人民制憲會議”通過的“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中﹐在10月14日召開的民進黨“五全”上通過的“台獨黨綱”中﹐都聲稱“基於國民主權原理﹐建立主權自主自立的台灣共和國及制訂新憲法之主張﹐應交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選舉決定”。“公投台獨階段”的特點是﹐在推行“實質台獨”的李登輝的全面配合下﹐以民進黨為核心的“台獨”勢力在台灣迅速蔓延﹐並且開始進入體制內活動。民進黨꜊韞[重視把“公民投票”作為實現“台獨”的最重要的途徑。
民進黨的“台獨黨綱”出台後﹐在20世紀90年代前半期的各類選舉中結果一直不理想。為改變選舉中的不利地位﹐民進黨開始對其“台獨黨綱”進行重新包裝﹐“維持現狀就是獨立”的“實質台獨”﹐逐漸成為民進黨內主流派的意見。在這個基礎上﹐最終形成“台灣前途決議文”。“台灣前途決議文”的關鍵有三﹕第一是提出“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即台灣已經是“主權獨立國家”﹐不再需要“獨立建國”。第二是拒絕統一﹐因為台灣已經是“主權獨立國家”﹐重點是要否定一個中國原則與“一國兩
制”﹐凝聚“拒統”的國民共識﹐整合政治資源對抗大陸的“打壓及野心”﹐拒絕中國的統一。“拒統”成為“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的前提。第三提出實現“拒統計劃”的手段是“公民投票”。“決議文”把“公民投票”看作對抗大陸、拒絕中國統一的重要武器﹐聲稱“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公投拒統階段”的特點是﹐因為1996年3月舉行第一次台灣地區領導人直接選舉﹐島內的“政黨政治”初步形成﹐民進黨已經開始把上台執政作為主要目標﹐因此在制訂符合“台獨”需要的“公投ꄊ迆z論方面﹐提出把“台灣應該獨立”改為“台灣已經獨立”﹐把“維持現狀就是台獨”改為“台灣已經是主權獨立國家”﹐把“台獨建國公投”改為“拒絕統一公投”﹐把原來通過公民投票方式實現“台灣獨立建國”改為通過公民投票方式決定是否兩岸要統一。
綜上所述﹐“台獨”的各個時期代表人物、組織機構、活動手法雖有很大不同﹐但是通過所謂“公民投票”方式實現分裂中國的圖謀一直是所有“台獨”分子共同主張。
舉辦“防衛性公投”的步驟
陳水扁當局2000年在台灣地區執政﹐使得長期以來“台獨”的理論有了實踐的舞台﹐正是在這些背景下﹐陳水扁開始部署“防衛性公投”。
最為突出的是在2002年8月3日﹐陳水扁公開聲稱“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跟對岸‘中國’是‘一邊一國’﹐要分清楚﹔台灣的命運和現狀是否改變﹐應該要透過‘公民投票’決定﹐要認真思考‘公民投票’立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2003年春夏之交﹐在島內陳水扁當局利用發生的“非典”企圖擠入世界衛生組織的圖謀再次被挫敗後﹐5月20日又突然提出“希望朝野各界共同研議推動‘台灣加入WHO’的公民投票”。陳水扁當局推動“公投”的第一步是制訂“公民投票法”﹐使“公投”合法化﹐建立‘公投’的法律機制。在制訂“公投法”過程中﹐陳水扁打著“
合法、民主、和平”的旗號﹐把多元政治社會通用的“監督執政式公投(即泛藍軍的‘創制復決式憲法公投’)”和“爭取對外獨立權公投(即泛綠軍的‘更改國旗國歌國號和領土的台獨式公投’)”混為一談﹐用“憲法式公投”體現的民主來掩蓋“台獨式公投”帶來的巨大危害﹐用台灣同胞對民主、安定、和平的想望來掩蓋“台獨式公投”帶來的威脅﹐用“公投”的狂熱掩蓋其為2004年選舉造勢的陰謀﹐為制訂“公民投票法”舖路。2003年11月27日深夜﹐陳水扁當局推動多年的“公民投票法”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盡管“公投法”對“濫用公投行為”進行了必要限制﹐
但“公投”的法律機制已經建立。“公投是個筐﹐什麼菜都往裡裝”﹐特別是“公投法”第十七條規定﹐“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總統可經行政院院會之決議﹐就攸關國家安全事項﹐交付公民投票”。這一“防御性公投條款”不必通過“立法院”審議﹐為陳水扁當局利用“台灣地區領導人換屆選舉”借機舉辦“台獨式公投”創造了條件。
“公投法”出台後﹐陳水扁當局緊鑼密鼓﹐采取一系列助推行動舉辦第一場公投。第一是為“防御性公投”制造理由。“公投法”通過兩天後﹐陳水扁就聲稱“防御性公投”有“法源”基礎因而具有正當性﹐目前﹐大陸“在東南沿海部署近500枚導彈瞄準台灣﹐強迫台灣接受一中原則”﹐發起“防御性公投”可“捍衛台灣主權、深化民主、鞏固心防﹐若等中國打過來﹐再舉行防御性公投就來不及了”。後因為“防御”含有“消極等待和防御”的內容﹐而改為含有“主動防衛和出擊”內涵的“防衛性公投”。陳水扁還多次欺騙稱﹐“防衛性公投是為了維持現狀﹐絕對不涉ꐊ帣怷W爭議﹐也不違背‘四不一沒有’政策”。在向“行政院”提出“公投咨文”中﹐集中強調“和平公投”的“正當性、必要性與急迫性”。第二是把“防衛性公投”作為助選文宣主題﹐宣揚“防衛性公投”成為陳水扁“競選拼連任”的主要內容。第三是頂住國際壓力。“防衛性公投”一出爐﹐作為單方面改變台海現狀的具體步驟和行為﹐不僅遭到祖國大陸和島內社會各界的反對﹐而且也遭到美國、歐盟、日本、東南亞和許多國家的公開點名反對。陳水扁當局計劃在2004年1月初派往重要國家的“公投宣達團”﹐也被對象國所拒絕。為了減少美國的反對力度﹐又在“公投題
目”上做文章﹐以討好美國的方式來換取美國的支持﹐並且把“防衛性公投”定名為“和平公投”。
2004年3月20日﹐半個多世紀以來台灣地區政壇上最為荒謬的政治行為“防衛性公投”舉行。半個多世紀以來“台獨”夢寐以求的“台獨式公投”終於變為現實﹐陳水扁又一次超越李登輝等許多“台獨”分子站上“台獨”的制高點。但是“公投”結果令“台獨”分子們無比沮喪﹕陳水扁發動的第一次“台獨式公投”以失敗告終。
“防衛性公投”失敗的三個原因
“防衛性公投”因隻獲得“兩個45%”的投票結果而被否決的結局﹐其實並不令人意外。因為“防衛性公投”在法律上、理論上、政治上、現實上存在著無法克服的失誤而必然失敗。
(一)從法律上看﹐“防衛性公投”違反國際法。
陳水扁當局為“防衛性公投”設置的第一個欺騙點﹐是宣稱其符合國際法。追根溯源﹐“防御性公投”、“防衛性公投”或“和平公投”都是“台獨式公投”的不同表述﹐起自半個多世紀來所有“台獨”分子鼓吹的“民族自決原則”﹐並且聲稱“民族自決”原則得到包括《聯合國憲章》在內所有國際法的保護。
圍繞“防衛性公投”和國際法的關系﹐陳水扁的欺騙性在於濫用“民族自決權”的基本原則。“自決權”源自中世紀思想家盧梭系統、集中提出的“主權在民”思想﹐主要內容是一個國家的最高權力屬於全體人民。“主權在民”的體現則是“自決”﹐“民族自決權”則是“人民自決權”在國際關系中的延伸。由於“民族自決權”是針對國際關系而言﹐因此國際上包括《聯合國憲章》、《國際法原則宣言》在內的全部國際法規定﹐行使“民族自決權”的“兩大原則”是維護主權國家的完整和反對“民族分離權”。聯合國大會在1960年12月
14日通過了《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以獨立的宣言》即聯合國大會1514號決議中﹐規定“民族自決權”是指殖民地人民或托管地、非自治領土的人民在非殖民化過程中所行使的實現國家獨立的權力。二戰後的民族獨立浪潮和許多國家的完成獨立﹐都是根據“民族自決權”完成的﹐與“民族分離權”沒有任何關系。
陳水扁當局“防衛性公投”的理論和法律基礎是“民族自決權”﹐然而台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一部分﹐不是“殖民地、托管地和非自治領土”﹐不僅不適用“民族自決權”﹐而且如果要“自決”則是“民族分離權”的典型。因此﹐陳水扁當局宣揚的“普世價值”完全是用錯了地方﹐把解決國際關系的“民族自決權”用到解決國內問題方面﹐用“民族自決權”來否定實施民族自決權時“必須維護主權國家的完整”和“反對民族分離權”的兩大原則。他的用心隻有一個﹐那就是為了搞“台獨”﹐要把台灣從中國分離出去﹐充當“國際麻煩制造者”。因此﹐違反國際法成為“
防衛性公投”在島內失敗、在祖國大陸和國際間遭到廣泛反對的重要原因。
(二)從民主上看﹐“防衛性公投”愚弄台灣人民。
陳水扁當局為“防衛性公投”設置的第二個欺騙點﹐是宣稱“防衛性公投”是“民主的深化和鞏固”﹐是“爭取第一次公民投票的基本人權”﹐“也希望繼續與人民一起築夢、追夢、圓夢”。從啟動“防衛性公投”的整個過程看﹐事實正好與此相反﹐“人權”、“民主”早已成為陳水扁當局愚弄島內民眾的工具。
第一是愚弄台灣人民的“公民投票權”。“公民投票”也稱為“公民復決”﹐應該是直接、普遍、公認的民主行使形式。按照國際法﹐公民投票用途有兩類﹐一類是行使“民族自決權”即行使“對外獨立權”﹐但必須接受“維護主權國家的完整”和“反對民族分離權”兩大原則的制約。一類是一個國家和地區內部重大政策改變或重大決策引起爭議後﹐經由公民投票的方式來決定其命運﹐彌補代議制的不足﹐行使“監督執政權”。陳水扁的“防衛性公投”則是利用合法的“監督執政權”來行使非法的“對外獨立權”﹐利用“創制復決式憲法公投”的形式進行“更改國旗國
歌國號和領土的‘台獨’式公投”。陳水扁當局混淆兩者區別、故意推行“台獨式公投”﹐則是對民眾民主權利的最大嘲弄和傷害。
第二是愚弄台灣人民的“使用公投權”。陳水扁當局不僅把“公投”當成選舉工具﹐而且還壟斷議題制定、運作程序、發動時間、命題包裝等一切權力﹐自行解釋及執行“公投”的情況﹐其目的是用“防衛性公投”破壞兩岸關系、挑戰大陸、危害亞太地區和平與穩定的工具。因此﹐陳水扁當局嚴重違反公民的“使用公投權”﹐其結果必然是失敗。
第三是愚弄台灣人民的“民主選舉權”。陳水扁當局把“公投”與正常的“台灣地區領導人換屆選舉”不正常的捆綁在一起﹐為嚴肅的、正常的選舉加入許多不正常的、非選舉因素﹐造成選舉的不公平不公正。一是選舉議題不公正﹐利用“防衛性公投”來為其贏得選舉服務﹐利用換屆選舉的不可替代性增加“防衛性公投”的合法性。二是選舉議題改變﹐泛綠軍把煽動“防衛性公投”取代正常換屆選舉應有的文宣主軸﹐把對“防衛性公投”的立場取代對參選政黨、候選人的評價﹐把參選活動變成“防衛性公投”的造勢活動﹐給批評“防衛性公投”的泛藍軍扣上“反民主賣
台灣聯大陸”的帽子﹐把正常的投票活動加入“公投”造成投開票的復雜化和增加“選舉作票”的機會。“防衛性公投”搞亂了島內社會﹐搞亂了民心﹐搞亂了選舉主題、競選活動、投票過程、選舉結果﹐嚴重侵犯公民的“民主選舉權”。
顯然﹐“防衛性公投”不是“民主的深化和鞏固”﹐而是對“民主的嘲弄和傷害”。陳水扁當局策動的“防衛性公投”﹐對台灣民眾擁有的“公民投票權、使用公投權、民主選舉權”的傷害﹐成為其失敗的直接原因。
(三)從政治上看﹐“防衛性公投”威脅台海和平。
陳水扁為“防衛性公投”設置的第三個欺騙點﹐是宣稱在“維護和平”﹐是要“透過防衛性公投追求台海永續和平”﹐“要借防衛性公投表達反對中共武力威脅的心聲﹐爭取免於恐懼的自由”﹔並且“更可讓美國知道‘台灣有防衛自己的決心’﹐一旦台灣有了堅強的自我防衛能力﹐就能進行第二題所稱的兩岸和平架構”。
陳水扁當局把“防衛性公投”稱為“和平公投”恰恰是對和平的最大的諷刺﹐也是對台海和平的最大威脅。
第一是對“防衛性公投”的定位。陳水扁當局對“公投”寄予很大的希望﹐已經列出的基本任務有二﹕通過“公投”實現拒絕統一的手段﹔通過“公投”完成制訂和實施“台獨新憲法”。也就是說﹐在歷經“住民自決”、“公投台獨”兩個階段後﹐“台獨黨綱”實質上就是“公投黨綱”﹐“公投拒統”已經成為陳水扁當局實現“台獨”的基本途徑﹐“防衛性公投”已經成為陳水扁當局“台獨”的具體行為和步驟﹐成為“台獨”最後沖刺的序幕﹐說明“台獨”的鋌而走險隨時可能發生﹐必然引起兩岸戰火﹐還談什麼“和平”﹖
第二“防衛性公投”本身是對祖國大陸的挑戰。陳水扁當局自己提出的“防衛性公投”的“四個理由”是﹕“中共對台部署導彈﹐台海現狀已有隨時被中共片面改變的危險﹔中共深具野心的軍事現代化﹐讓人無法看出中共將以和平方式解決兩岸歧見的傾向﹔中共一再於國際上壓縮台灣的生存空間﹐也使人民深刻感覺台灣主權已經受到中共威脅﹔台灣人民要借防衛性公投表達反對中共武力威脅的心聲﹐爭取免於恐懼的自由”。顯然﹐“防衛性公投”是要挑戰一個中國原則、宣揚“台獨意識”、煽動對大陸敵意、向祖國大陸示威、制造兩岸對立、破壞兩岸關系的重要招數。
第三“防衛性公投”的兩個題目充滿虛偽性。關於所謂“強化國防”題目﹐祖國大陸為了國家安全和利益﹐在軍事要地部署導彈是正當行為﹐是客觀需要﹐有沒有“台獨”都要部署。在“台獨”等分裂勢力威脅國家安全的情況下﹐更需要部署導彈和其他軍事打擊設施。關於“兩岸協商”﹐兩岸協商無法啟動的根本原因是陳水扁當局拒絕接受一個中國原則、“九二共識”﹐是因為陳水扁當局缺乏發展兩岸關系的誠意。因此﹐此題顯然是“不可行的建議”。在“和平公投”的“兩個題目”背後﹐陳水扁當局提出“四個理由”﹐配合“台獨時間表”﹐要進行所謂“台灣人民對
抗中國共產黨的聖戰”﹐還談得上和平嗎﹖
“防衛性公投”因為“兩個45%”而失敗﹐但是這一結果並不能促使陳水扁當局懸崖勒馬改邪歸正。根據已經出籠的“台獨時間表”﹐陳水扁當局必將在“台獨式公投”的道路上繼續走下去﹐所有的中國人和關心中國統一的人們都應對此有充分的認識和警惕。(通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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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17.91.32
※ 編輯: AchillesHust 來自: 123.117.91.32 (10/21 02:49)
※ 編輯: AchillesHust 來自: 123.117.91.32 (10/21 02:49)
1F:噓 davidmalone:是中共,不要扯中國149.157.192.251 10/21 03:58
2F:→ davidmalone:臺灣是外國,這個不錯149.157.192.251 10/21 03:58
3F:→ AchillesHust:外國這個不是重點﹐重點是新聞態度 123.117.91.32 10/21 05:30
4F:推 wanderjay:我很佩服仔細看完的人 114.41.164.85 10/21 09:19
5F:噓 baboosh:把自由化當解藥前 先看看台灣好嘛? 220.135.79.192 10/21 11:33
6F:→ baboosh:這種文章我現在都懶得回了 220.135.79.192 10/21 11:33
7F:推 FranKang:抵銷優質噓文,有人身在福中不知福 119.130.27.42 10/21 12:06
8F:噓 baboosh:福啥? 優質新聞台 X森? 三X? TVXX?老三台? 220.135.79.192 10/21 12:30
9F:推 baboosh:自由化也通常也帶來商業化 低俗化 220.135.79.192 10/21 12:34
10F:→ baboosh:當然自由化有他的好處 但不是一句自由化就 220.135.79.192 10/21 12:34
11F:→ baboosh:甚麼問題都解決了 220.135.79.192 10/21 12:35
12F:→ richshaker:既然不是一句自由化就解決,就不要啥都 140.112.4.183 10/21 12:54
13F:→ richshaker:怪到開放自由身上 140.112.4.183 10/21 12:54
14F:推 FranKang:你說的有理,但是資訊自由化至少可以儘可 119.130.27.42 10/21 12:58
15F:→ FranKang:能消除腐敗。沒有監督,就必然有腐敗 119.130.27.42 10/21 12:58
16F:→ AchillesHust:其實我也沒看完.orz.. 實在太吐了 123.117.91.32 10/21 13:37
17F:推 baboosh:當然有監督可以減少腐敗 220.135.79.192 10/21 14:19
18F:→ baboosh:自由化的原意是避免媒體被獨佔 220.135.79.192 10/21 14:19
19F:→ baboosh:但是台灣的自由化卻變成垃圾資訊充斥 220.135.79.192 10/21 14:20
20F:→ baboosh:新聞水準極差 市場導向 收益導向 220.135.79.192 10/21 14:21
21F:→ HDGE:樓上 中國現在是什麼化? 留給世人一個警惕 140.126.11.153 10/21 15:44
22F:→ HDGE:千萬不能相同 因為夠沒水準 低俗點還比較好 140.126.11.153 10/21 15:45
23F:推 heyyou150atm:其他民主國家的新聞也好不到哪裡去 123.192.39.64 10/21 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