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nge1224 (沒事兒)
看板CrossStrait
標題Re: 關于臺灣國民黨的問題
時間Sat May 14 18:58:17 2011
※ 引述《qiantangchao (錢塘蜘蛛俠)》之銘言:
: 很簡單啊,官方已經定性,毛澤東再文革中的錯誤是一個革命家犯的錯誤,37開,談不
: 有罪,如果你對這個不滿意可以上最高法院
: 但是地方的四人幫分子,打砸搶分子都是全部清理的
: 臺灣一個責任人60年了都沒有抓出一個來,還有臉來說大陸
: 你摸摸良心說你自己有臉嗎?
: 是臺灣的司法就是個狗屁?還是228的屠殺沒有罪人?
呵呵,你前文都知道要罵國民黨掌控了司法
怎麼現在又對中共掌控的判決這麼心服口服?
關於文革四人幫我們來看看維基怎麼說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9B%9B%E4%BA%BA%E5%B8%AE
「四人幫」是文化大革命期間一派重要政治勢力,被視為毛澤東貫徹其「文革」政治
思想的主要推手。
1965年,在毛澤東的支持下,由江青、張春橋指使,姚文元編寫的《評新編歷史劇
〈海瑞罷官〉》成為發動「文化大革命」的導火線。
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鄧小平逐漸成為中共實際的最高領導人。在他的倡導
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開始對四人幫和林彪等兩個集團在法律上進行審判和定罪。值
得注意的是,中共有意把張春橋的政敵陳伯達劃歸四人幫集團,以避免林彪問題的複雜
化。
1980年9月29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關於成立最高
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檢察、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
的決定》,任命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江華兼特別法庭庭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判決書
http://zh.wikisource.org/wiki/中華人民
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判決書
1980年11月20日下午3時第一次開庭,對江青等人進行公開審判。1981年1月25日上午宣判
,認定他們均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成員,並判處了相應的刑罰:
江青和張春橋被判處死刑,緩刑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王洪文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姚文元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其他:陳伯達、毛遠新、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和江騰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
刑十六至十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在法庭上江青是唯一為自己辯護的四人幫成員,她的辯護理由是她不過是在執行毛澤東的
命令,而且她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保衛毛澤東。
1981年6月27日,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
將「文革」定性為「由領導者(毛澤東)錯誤發動,被江青(四人幫)和林彪兩個反革命
集團利用,給黨、國家和各族人民帶來嚴重災難的內亂。」
-----------
注意了,這些人被定罪不是因為發動文革,也不是因為濫鬥濫殺
罪名是:反革命集團案主犯
完全不是你說的清算文革
真要清算文革定罪,發動的毛澤東怎能無罪?
但是結果是啥?只是黨輕描淡寫地說:由領導者(毛澤東)錯誤發動
然後把罪名統統推給下面的囉囉
主犯沒事還穩坐神壇,這就是你主張的正義嗎?
: 都60年呢,當年的屠殺人都要作古了(罪魁已經作古,你們今天還在膜拜的那個)
: 你現在不是司法獨立嗎?不是民主社會言論自由嗎?怎么一個罪人都搞不出來?
: 你能想象德國60年沒審判一個納粹罪犯?日本沒審判一個軍國主義罪犯?
: 智利沒有審判一個當年白色恐怖分子?就是韓國印尼也追究了好多責任人
: 要么臺灣司法是個屁,要么228不是屠殺
: 我替你回答了,國民黨控制臺灣的司法媒體企業,,你奈何不得,只有我們滅了
: 國民黨這些勢力才能幫臺灣伸張正義,還臺灣人一個公道!我們應共同努力
別來啥共同努力,誰跟你是”我們”阿,你先承認中華民國再來吧
中華民國的事情,我們會自己處理;你們的肅反跟文革,你們自己去努力清算
一邊一國,各自努力,嘿嘿
: 辛亥革命就是中國人殺中國人,有意義嗎?
: 革命是暴動,一個統治階級被人民推翻,出現呢斗爭最正常不過
所以囉~照你這個說法
國民黨當年殺殺中共及有關人等,也是剛好而已阿
: 官僚分子壓迫人民,人民造反奪權,文革的方式,跟歷史上的農民起義改朝換代比
: 是損失最小的
: 今天的官僚分子又卷土重來,所以毛澤東才說“文革隔幾年再來一次”,現在沒人
: 領頭罷了
你快點出來領頭阿,我等著看呢
--
廣西柳州一名男子在加油站廁所偷窺被人發現,情急之下竟然跳進便槽,試圖鑽到男廁逃
跑,結果因為體型較胖而卡住,直到消防人員趕來才將他救出。加油站人員表示,該廁所
已經多次發現有人偷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48.126
1F:→ puec2:他應該是從烏有之鄉來的 211.76.175.170 05/14 19:18
※ 編輯: Change1224 來自: 218.161.48.126 (05/14 19:21)
2F:推 FranKang:簽名檔是怎麼樣,怎麼剛好和某人同鄉 113.96.244.8 05/14 19:24
3F:→ Change1224:剛在八卦看到很有趣,嘿嘿 218.161.48.126 05/14 19:26
4F:→ FranKang:說錯了,和某三人同鄉 113.96.244.8 05/14 19:34
5F:推 takilurun:因為毛澤東是神阿 神怎麼會有罪....... 111.253.2.223 05/15 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