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story (m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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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劉曉波律師被禁出境 就怕他去挪威代領獎
時間Wed Nov 10 08:30:05 2010
※ 引述《nixon (為人民幣服務)》之銘言:
: OK, 中國的確是個人治大於法治的國家
: 但是名義上的法律還是有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8條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批准出境
: 第五項 : 國務院有關主管機關認為出境後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
: 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請問一下就算他要領個諾貝爾獎
是能造成啥國家安全危害?
或是對國家利益有重大損失呢?
能不能講一下?
我看是共產黨自已沒面子吧
這才是國家利益最大的損失
黨大於國家
還真是可笑
: 劉的判刑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5條
: 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 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對首要份子或者罪行重大
: 的, 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從08憲章中
我完全看不出來
那裏有組織、策劃、實斿顛覆國家政黨的行為耶?
誰能講一下
08憲章那一條是具備這個法律所講的呢?
還有,民主與推翻社會主義制有啥關系?
誰說民主與社會主義不能共存啊?
現在很多民主國家也有社會主義的東西
二種是能並存的
就算有民主
還是一樣能有社會主義
我看這條真正的涵義是推翻共產黨是罪不可恕的
就跟古代的中國皇帝一樣
天下是朕的
你們這些順民不準推翻我
毛澤東建立的是新封建而不是新中國
表面上中國是新的
其實骨子裏就是搞封建
法律在中國是不準違背中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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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akkz:有社會主義的東西和共產黨掌握政權是兩個 220.185.62.244 11/10 10:34
2F:→ aakkz:概念好不? 220.185.62.244 11/10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