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est0913 (小尾巴)
看板Create
標題[討論] 配樂這個職位阿....
時間Mon Mar 16 18:10:40 2009
真想養個分身帳號。
之前在StreetVoice有人對我已經發表過的音樂留言,
說很喜歡我的音樂,可否當作影片的配樂。
本著創作有人欣賞最好的想法,
於是就答應了。
過了幾天,我們在MSN上正式談了一下,
然後對方就開口了:「我想請教您 同意有商業行為嗎」,
阿,商業行為,這可怎麼辦呢,
我可收到錢嗎?我如果要錢人家就再去找別人,
那我不是失去了這機會?
我把我的想法告訴他,但是他沒正面回應,
反而複製了像是標準範本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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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之後,作品會給您一份以做存檔
在片尾工作人員名單放上您的大名及音樂名稱網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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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想想,我只是個學生,我還是很需要這筆機會的,
於是我改問,那麼可以把我帶進新一代設計展的會場作為交換嗎?
因為我去年就是這樣被帶進去的,工作人員好像有一整張打洞的。
過了兩三個禮拜,他才回,
結果他又說:
我有問了 入場可能沒有辦法 我們音樂配合的有7個 帶不了
看到這裡我整個人覺得很失落,
每個人都是學生、每個人都沒有經費、每個人都想免費拿音樂,
世界上哪有這種事情阿!
厲害的作曲家一首可以拿很多,那是因為有相對的價值,
如果一首沒給任何錢,那代表這首的價值是免費的,
空氣也是免費的,抓去配在你的影片阿,槓!
而且看到那行:「在片尾工作人員名單放上你的大名」,
槓!這是優惠是不是!你用了就要放阿!難道不放嗎?
這是好處嗎?
我不是不愛這機會耶,
只是有些人的態度真的讓人很生氣很生氣,
現在他把授權同意書寄到我這裡來了,
我到底要簽還不簽?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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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15.199
1F:推 chips:沒有不勞而獲的晚餐, 義務和福利的確要講清楚, 智慧權呢? 03/16 20:20
2F:推 HHHHHHHHHHH:當然是不要簽....這是超級不尊重創作人的 03/16 20:26
3F:→ szuta:請他去光華買素材CD吧 03/16 20:26
4F:→ HHHHHHHHHHH:而且重點是.還是具有商業行為.憑啥拿別人的東西去賺錢 03/16 20:28
5F:→ szuta:這就像美工一樣,老闆都用你不接自有人接的道理來壓價 03/16 21:00
6F:→ szuta:偏偏就是有學生只要經驗不顧行情,到最後也是害到自己 03/16 21:00
7F:推 ywc928:請他去吃屎 03/16 21:47
8F:推 hk166:不要答應就好了 你再等等看實際一點的簽約機會 03/17 00:21
9F:推 johnny751219:叫他吃大便 不然就告他 03/17 12:59
10F:推 ansonn:真的要請他吃屎 很沒誠意 03/17 13:24
11F:推 harlemk416:該不會之前有來板上徵過吧 = = 03/17 13:27
12F:推 ansonn:尷尬.. 03/17 13:37
13F:推 johnny751219:那我真希望他可以看到 然後快去吃 03/17 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