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terliu2008 (莖莖蘆筍汁)
看板Competence
標題[設計] 優良廣告物設計甄選(二)
時間Sat Aug 1 10:58:57 2009
1.競賽期間: (From) 即日起 (End) 98年09月15日
2.相關資料網址:
http://www.dba.tcg.gov.tw/
3.對於本競賽的概略介紹: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臺北市建築管理處
活動緣由:
建管處業於98年3月9日至4月10日止,舉辦「臺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廣告物標準圖樣甄選活
動」,獲得各界迴響與熱情參與。為積極推動臺北好好看系列計畫都市再生政策,提昇本
市廣告物設計之優質化及美感化,形塑本市街區廣告物新風貌,激發廣告物設計之創意能
量,特再舉辦本次優良廣告物設計圖樣甄選活動,以廣納具創意美感之設計作品,建置本
市廣告物創意設計資料庫。
參選資格:
凡對廣告設計有興趣或專業之人員均得以公司行號、廣告物廠商或個人名義參加甄選(歡
迎市民、在校學生及廣告物業者熱情參與,踴躍提案)。
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98年9月15日止(郵戳為憑)。
設計主題:
分為一定規模以下廣告物標準圖樣、本市特色街區廣告物整體規劃及推薦優良廣告物設計
作品等3類,各設計主題分述如下。
一、一定規模以下廣告物標準圖樣
針對不同之行業類別,依其廣告、行銷之需求,設計所屬意象之廣告招牌。行業類別依「
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第2條規定所列之9類(公共集會、商業、工業倉儲、休
閒文教、宗教殯葬、衛生福利更生、辦公服務、住宿、危險物品等類),予以分類。
一定規模以下廣告物其類型與規模如下:
(一)正面型招牌廣告:廣告物版面含外框支架,縱長(指垂直高度)2m以下者。
(二)側懸型招牌廣告:廣告物版面含外框支架,縱長(指垂直高度)6m以下者。
二、本市特色街區廣告物整體規劃
以具完整之計畫街廓或計畫道路兩側建築物,臨接道路長度達50公尺以上或特色街區商家
達15戶以上之相鄰完整街廓者,採整體規劃方式,表達多樣化廣告物之圖樣融合,模擬出
街區廣告物設計之集體意象,形塑具創意、美感與符合地區主題特色之市容景觀。
指定規劃之特色街區如下,請參選者自行遴選1處規劃之。
(一)花博熱區周邊地區(民族東路、中山北路三段、民權東路一二段、松江路所圍地區
內之吉林路、林森北路、雙城街等)。
(二)公館水岸新世界(羅斯福路三段244巷至基隆路高架段間之羅斯福路三、四段及汀
州路三段暨新生南路台大校門口正對面)。
(三)中山北路一、二段(北起民權東西路南至忠孝東西路)。
(四)中正紀念堂周邊地區(愛國東路、杭州南路二段面中正紀念堂側)。
(五)孔廟周邊地區(重慶北路三段至承德路三段間之酒泉街、庫倫街)。
(六)天母圓環商圈(中山北路六七段與天母東路交叉口圓環周邊建物)。
(七)濱江市場周邊地區(民族東路410巷及同巷2弄沿線兩側)。
詳細規劃區位範圍及現狀街區照片可至建管處網站廣告物標準圖樣甄選專區項下自行下載
使用。
三、推薦優良廣告物設計作品
為搜集國內具創意、美感之優良廣告物設計作品,建置本市優良廣告物設計資料庫供市民
參考、瀏覽;由參選者以拍照紀錄方式推薦優良廣告物設計作品之樣態。入選者將提供獎
金,慰勞其搜集作品所需付出之車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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