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zuz (Toast)
看板ComicHouse
標題Re: [問題]樓下的租書店老闆被抓了!
時間Mon Aug 1 23:47:19 2005
恕刪....
: 如果依這刑法抓人
: 基本上,我想我們的社會不該有18禁書的存在
: 因為(18禁)書一定是要賣,要賣就要陳列
: 可是又不能"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
: ....真是個矛盾的國家....
推...矛盾的國家= ="
其實台灣的法律還有很有矛盾的地方吧
像之前的車用測速器偵測不就是
允許人民賣 卻不准人民用
那是要賣誰 一"一
賣鬼唷
一定要弄到人家跑去抗議 才會重視
怪不得就算有人被抓 還不是很大聲的說要繼續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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