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rphyWu (雪濤俠隱)
看板ComicHouse
標題[舊聞] 合法租書判罰 業者兩天變白頭
時間Fri Dec 3 16:38:37 2004
合法租書判罰 業者兩天變白頭
事隔一年多 曾順磯記憶猶新 談心境不再忿忿不平
期待研擬管理規範 給租書店生存空間
本報記者范榮達
新聞局「核准」的書籍出租也有罪?雖然事隔一年多,新竹市「河馬漫畫天地」
老闆曾順磯仍記憶猶新,只是當年忿忿不平的想法,隨著時間沈澱逐漸轉化。
他換個角度看,至少過去對司法機關,根本不了解。現在,他知道了,只希望這
件官司是最後一件,期待新聞局等有關單位研擬租書管理規範,讓司法機關也能認同
,否則業者將無所適從。
卅七歲的曾順磯,十二年前結束餐廳工作,在集賢街開「河馬漫畫天地」,他說,
「自己過不慣大人的複雜世界生活,因此重拾小孩子興趣,開起租書店」。
曾順磯回想個人的啟蒙,也是從租書店,培養讀書興趣,進而到其他領域的書籍
。一開始,他經營的租書店也有風光歲月,但近兩年來轉變相當大,漫畫租書店幾乎
都是靠老顧客撐場面,小孩子愈來愈不喜歡租書。
此外,漫畫、小說暗藏色情、暴力,甚至連知名出版社都一樣,下游的租書店,
根本防不勝防,加上經營成本高,業者處境艱困,根本看不到未來。
九十年八月七日是曾順磯心中的痛,警方在他的租書店,查獲限制級書籍,後來
官司打到高等法院,他被判罰金九萬元;金額雖少,對他則是一種傷害。
新聞局「核准」發行的書籍,他依規定分級放置,還特別放在櫃台旁就近管理,
所有租書者的資料也都可以查,年紀都在十八歲以上,他一直兢兢業業、良心經營,
但法官就是不採信,一審甚至只判他有罪,上游批發商、出版商都沒事。
他相當不解,為何已將政府書籍分級管理,各單位不協調好,卻讓下游的租書業
者,即使提供合法書籍出租,且做好相關的管理,還會吃上官司?一度他還到城隍廟
燒黃榜告陰狀,心想陽世官司打不贏,陰間總會幫忙主持公道。
由於又氣又急,卅五歲的年紀,被查獲時不到兩天頭髮就全白了,如今靠染髮來
掩飾。他曾想過,卅年後如果有機會,他會帶著子女拜訪,當年偵審的司法官,也許
早已退休,一起攤開相關書類,再討論這一件事,對還是錯呢?不過,現在想開了,
心情也忿忿不平的心情隨之沈澱。
【2004-02-24/聯合報/B2版/新竹縣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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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sinTai:這新聞...不清不楚..很難評論..= = 61.64.89.5 12/03
2F:→ HsinTai:好歹也要有被什麼罪名定罪.. 61.64.89.5 12/03
3F:→ HsinTai:這樣才知道他到底是為什麼被罰錢.. 61.64.89.5 12/03
4F:推 MurphyWu:……這篇和上篇舊聞寫的是同一家店XD 211.21.104.177 12/03
5F:推 HsinTai:那就..沒問題了 :P 61.64.89.5 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