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idoku (佐木三號)
看板ComeHere
標題Re: [新聞] 曲家瑞落淚分手,小鐘被熟女罵翻
時間Thu Aug 4 14:13:53 2011
我只能說很多人往往會不知不覺的雙重標準。
一樣是做節目效果,男女反應卻大不同
小鐘很坦白的做自已,說他愛年輕正妹
沒人敢說他不對,卻一樣被眾人噓暴
反正不管他做對做錯,不爽他就是不爽
小s很勇敢的做自已,看到年輕帥哥大吃豆腐
上次周杰倫要他吃老外的豆腐,小s還嫌人家不夠帥
其它人要非議他,就馬上說只是節目效果不必在意
這麼認真幹嘛balabala,那奇怪了
一樣都是看外貌,一樣都是節目效果
為什麼對於小鐘就這麼認真起來了?
※ 引述《AngelDown (AngelDown)》之銘言:
: 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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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大家都知道記者會故意寫聳動新聞
但是記者編的新聞,大家又樂於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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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1.8.122
1F:推 qazz123123:之前說曲是仁媽 好像也沒人罵 08/04 14:15
2F:→ dnsb:前者看起來就不是嘴砲 後者看起來就像純嘴砲... 08/04 16:25
3F:→ dnsb:連這都不會分也想戰? 08/04 16:25
有句話叫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是不是嘴炮,認定的標準也不過就是你看他順不順眼
今天人家認定小S就只是愛帥哥,你用什麼證據說小S只是嘴炮?
說穿了只要認同小S,就算他犯了滔天大罪,也有人說他就是對的
反之只要看不順眼小鐘,就算一點小毛病也可以被當成滔天大罪
人生不就是這樣嗎
4F:→ morocoyaya:管他是嘴砲還是效果,都是別人家的事,不必太熱衷 08/04 16:29
5F:→ KiroKu:可能不帥吧 08/04 16:35
6F:推 Yiyeshu:反過來也一樣啊 不認同小s 小事也說成滔天大罪 08/04 17:05
7F:→ Yiyeshu:認同小鐘 就算犯滔天大罪 都是小錯 08/04 17:05
所以不管認同不認同,重點是最好有點同理心
別雙重標準,今天可以批小鐘,但請用同理心想想
別人批小S時,就跟你批小鐘一樣
8F:推 groupie:你講的很有意思 好像打到我的臉了XDD 08/04 17:48
9F:→ twpan:小鍾愛錢愛名,曲老師都不需要吧 08/04 20:53
10F:→ Shxt:我也被打臉了 08/04 22:55
※ 編輯: meidoku 來自: 122.121.1.189 (08/04 23:05)
11F:→ zico:明明問題點就是 現在節目做的跟記者做出來的內容一樣 08/05 01:23
12F:→ zico:台灣做電視的不要跟著作記者的一起沉淪啊 08/05 01:23
13F:推 ttsieg:我覺得因為女性觀眾比較多的關係? 08/05 22:11
14F:推 Tutt:對啊 08/06 10:23
15F:→ Allfly:不是跟小鐘認真 這邊的人批的應該是批製作單位比較多 08/06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