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yTorch (打工主義倡議協會)
看板ComGame-Plan
標題[檢舉] Sub_GMobile小組長maxliao瀆職
時間Sun Sep 11 09:20:26 2022
檢舉人:PyTorch
被檢舉人:maxliao
看板/群組:Sub_GMobile
檢舉訴求:1. 本帳號並非對特定案件尋求改判之申訴乃是對Sub_GMobile小組長maxliao諸多瀆職行為
進行舉發 2. 煩請群組長調查所列這些小組長maxliao瀆職的情況是否屬實(每一項互相獨立)
3. 若屬實 請群組長做出懲處
4. 請群組長對maxliao是否仍適任做出判斷
檢舉內容:
0. 屢次拖延組務 即使群組長提醒後也違反約定 對多案拖延 甚至超過一年
小組長maxliao對申訴案屢次經過申訴人寄信 直至群組長做出提醒 才願意進一步處理
見證據
#1YXvp2ts (ComGame-Plan) #1YYCb8Cs (ComGame-Plan) 以及
證據
#1YxXMq_n (ComGame-Plan) #1YyvgqNI (ComGame-Plan) #1YzdQK6b (ComGame-Plan)
#1Z4-l5u9 (ComGame-Plan)
並違背自己的約定 超過自己允諾的8/31後仍未判決
導致
#1Z4-l5u9 (ComGame-Plan) 案主的水桶已經結束 形同申訴無效化
損害當事人的權益 且已非第一次 在
#1YXvp2ts (ComGame-Plan) 案也是拖延數月
導致當事人半年水桶都已經服完 還未有判決
而說要8/31回覆的積案
8/17 aizouyan □ [申訴] 不服Mobile-game看板Matung版主之判決
#1X6wktJg (Sub_GMobile)
9/03 schneeprinz □ [申訴] 不服Mobile-game看板Matung版主之判決
#1XCFYmOF (Sub_GMobile)
12/25 monkey471 □ [申訴] 不服Arknights看板版主plzza0cats之判決
#1XnoMeeq (Sub_GMobile)
等也沒下文 違反自己的承諾
前兩案都已經拖超過一年 後一案也拖過8個月 當事人的申訴權益形同被小組長消除了
請問群組長這是否是事實? 是否有瀆職?
補充: 儘管oz5566一案 群組長已經裁示警告一次懲處
#1Z6_8jqi (ComGame-Plan)
然積案
#1X6wktJg (Sub_GMobile) 積案
#1XCFYmOF (Sub_GMobile) 等案
也已經超過8/31承諾 尚未有進展 若群組長不懲處 是否不了了之?
1. 判決嚴重失當無視群組規範
根據本群組公告規範
根據 z-1-15
[公告] 多重帳號簡易認定受申訴後之處置方式
引用如下
#1LcFJBGK (BoardCourt) :
以後板主在未經帳號部認定下,自行認定分身id把人禁水桶、或任何一般板務懲處
,沒被申訴的話,是撿到的。(例如該使用者寧可被水桶也不要被送帳號部砍id)
一旦被申訴,受理申訴的小組長/群組長就「必須」移送帳號部認定,不能再直接
以同ip等理由簡易認定。帳號部公告結果前,小組長/群組長有權裁定那個水桶以
及板務懲處是否停止執行。不過,申訴案只有被處分的id可以提出,小組長/群組
長原則上不對板主的簡易認定做行政處分。
由於兩項規則所規範之事項有重疊之處,經小組長討論後,決定終止群組規層級之規定,
而以
#1LcFJBGK (BoardCourt) 板務站長公告之處理方式為準,以避免混淆。
未來本群組內,板主自行認定分身帳號並據此認定進行板務處分受申訴後,
必須移送帳號部認定。在帳號部公告結果前,由小組長裁定板務處分是否停止執行。
爾後若經帳號部認定確實為多重帳號者,板務處分不額外加重。
引用結束
然而小組長的判決完全沒有照這規定來 見
#1Z53K3Ob (Sub_GMobile)
或
#1Z7I6saO (ComGame-Plan)
若此判例一出 是否sub_gmobile 以下看板的板主都能擴權隨意水桶沒違反板規者
不用經過分身判定
形同帝王條款 反正sub_gmobile小組長經過申訴也不會照規定處理?
此事事關整個手遊小組的公益
茲事體大
還請群組長調查是否有這判決違反群組規定的事實?
2. 判決多次偏頗失當
觀察小組長最近判決文 顯然判決文多次存在偏頗失當
簡單舉例兩案件 注意此兩案件為互相獨立案件 不互相影響
請群組長調查
i. 小組長可能沒看證據就進行判案 導致判決文違反客觀證據事實
文章代碼(AID):
#1YbZideC (Sub_GMobile) [ptt.cc] Re: [申訴] 不服UmaMusume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ub_GMobile/M.1654012711.A.A0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 Ptt幣
於May 31 23:58:28 2022 給出 勉強壓線小組長被催的期限
判決文
#1YbZideC (Sub_GMobile) 當中所言:
"主發文者(同申訴者)的三篇文章
#1Xc-Eo74 (UmaMusume)
#1XeDCNVb (UmaMusume)
#1Xem5nJB (UmaMusume)
底下推噓文狀況以及針對板友回文狀況,確實符合判決公告中引戰、挑釁之行為。
若只有一篇文章,可能還不構成此狀況,但連續三篇文章有此情事,
表示主發文者有意為之。
故,本案之判決為合理。"
令人疑惑的是 判決文所提
#1Xc-Eo74 (UmaMusume) 或
#1YdtJ--v (ComGame-Plan)
根本沒有針對板友回文或針對板友推噓文
如此背離客觀證據事實的判決文
令人懷疑小組長到底有沒有看過證據?
請群組長調查判決主文所稱文章
#1YdtJ--v (ComGame-Plan) 是否有小組長所稱
針對板友回文的事實?
若沒有 是否可以斷言 小組長根本沒有看過證據就進行判決?
才會有如此背離客觀證據事實的判決文
畢竟要在May 31 23:58:28趕著發文 可能來不及看證據就要做出判決?
ii. 小組長可能沒看申訴人的申訴訴求就做出判決
判決文
文章代碼(AID):
#1Z53K3Ob (Sub_GMobile) [ptt.cc] Re: [申訴] 不服mihoyo板?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ub_GMobile/M.1662268675.A.62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 Ptt幣
或
#1Z7I6saO (ComGame-Plan)
小組長所言
"此兩者使用的板規
板主已提出
#1XNmOUmI (miHoYo)
C項
視情況處水桶30日以上,情節嚴重者退文並處以無限期水桶。
1、 板主S爭議文或者M違規文後,仍繼續發表或回覆相關文章。
2、 經板主群判定蓄意引起爭議者。
3、 文章內容意圖擾亂看板秩序者。
水桶天數也符合,並無不存在板規之問題
故申訴駁回。
"
然申訴主文
#1YlzgMDB (Sub_GMobile)
明確說明 "mihoyo 發文並沒有違規 所以不能用分身去處理 依照ptt的規則 應該是分身帳號違規才能
在經過帳號部認定之後以累犯處理"
關於此點 判決文完全略過不提 讓人懷疑小組長根本沒有看過申訴內容就進行判決
請群組長調查判決文 是否有偏頗失當 無視申訴人提出沒有帳號部認定分身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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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請群組長調查i,ii兩案個別是否有我提及之疏失事實? 若屬實 判決多次偏頗失當 是否有瀆職?
謝謝
若群組長需要我轉錄證據文章
之後若取得KirimaSyaro與oz5566同意後 轉錄到本版上
目前尚未取得他們同意 不敢隨便亂轉他們文章至本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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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2.145.211.65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omGame-Plan/M.1662859230.A.3B0.html
※ 編輯: PyTorch (132.145.211.65 美國), 09/14/2022 12:05:34
※ 編輯: PyTorch (132.145.211.65 美國), 09/17/2022 08: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