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f1892 (阿龜)
看板ComGame-Plan
標題[申訴] 不服Sub_DigiTech 小組長判決
時間Mon Aug 17 10:10:55 2015
1. 檢舉人:af1892
2. 被檢舉人/看板:JuanMaestrow / mobilesales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Sub_DigiTech
4. 檢舉事由:
請幫我解釋一下
什麼叫"一年內有3次水桶紀錄"者為累犯
甲:5月1日違規.....3日被水桶
6月3日違規.....8日被水桶
7月8日違規.....9日被水桶
-----------------------------
一年內有3次水桶紀錄
乙:4月2.10.18因相同事由
因版務長期無人管理
後面版主上任後
一次處罰3倍水桶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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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叫一年內3次水桶紀錄????
我主張甲符合乙不符合
刑法第47條
"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
以上之罪者,為累犯
簡單說就是被關過放出來後,故意在犯罪就叫累犯
鄭捷不管當天殺了多少人,他都不叫累犯
他叫連續殺人犯
強姦犯放出來再犯罪才叫累犯
我想這是我國刑法上的定義
PTT板規或法律用語的解釋
不應該與社會共識脫節
惟
JuanMaestrow版主和Honorguard06小組長對板規卻有自我解讀的標準
mobilesales板規
C-7
連續(一年內)有三次水桶記錄者為累犯,累犯者第三次罰責追加一年水桶
請問我哪來的3次水桶紀錄???
請問我哪來的3次水桶紀錄???
請問我哪來的3次水桶紀錄???
我4月違規3次(標價不明確)
但由於板規寫得很模糊(很多版友也有疑慮)
如果第一次違規就被水桶
進而版主解釋板規
我根本就不會"故意"再犯相同板規
實在是不小心違規
卻因J版主個人濫權(已被停權下台)
任意解釋板規
說我是累犯
又因為借電腦一事被認定分身
按mobilesales板規
C-8
累犯使用分身ID違規為鬧版,鬧版者本尊,分身ID各追加五年水桶
雖然多重帳號不屬於這邊管理
但帳號部用IP來認定是否同屬一人
我真的覺得很冤望
因為這方便很難反駁
所以我只好用mobilesales板規來翻案
以上
希望群組長幫忙
5. 舉證 (如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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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5.155.134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omGame-Plan/M.1439777457.A.86D.html
1F:噓 arl: 干刑法屁事..惡意違規都不用檢討就是了? 220.133.199.74 08/19 18:34
2F:→ af1892: 你是哪隻眼睛看到我"惡意"違規 59.115.90.108 08/22 11:20
3F:→ af1892: 嗆什麼...... 59.115.90.108 08/22 11:20
4F:→ af1892: 板規不用檢討??? 59.115.90.108 08/22 11:21
5F:→ af1892: 不懂刑法就不要只會在網路上叫囂 59.115.90.108 08/22 11:21
6F:噓 arl: 基本上只要不違法,板規要怎麼訂就怎麼訂 220.133.199.74 08/23 01:33
7F:→ arl: 板規在那你自己不去看連續違規不叫惡意叫啥? 220.133.199.74 08/23 01:33
8F:→ arl: 拿法律出來講?笑死我了 220.133.199.74 08/23 01:34
9F:噓 arl: 一個板規放在那你都可以無視板規一犯再犯了 220.133.199.74 08/23 01:36
10F:→ arl: 還搬刑法出來?請問一下那板規是放在那幹嘛用? 220.133.199.74 08/23 01:37
11F:→ arl: 你自己說的"強姦犯放出來再犯罪"才叫"累犯" 220.133.199.74 08/23 01:38
12F:→ arl: 同理你今天被水桶完了又犯同一條板規被水桶 220.133.199.74 08/23 01:39
13F:→ arl: 不叫累犯叫啥?叫連續故意犯? 220.133.199.74 08/23 01:39
14F:→ cowbaying: 分身被抓惱怒 XD 59.127.231.87 08/23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