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gi (尼姬)
看板ComGame-Plan
標題[申訴] BoardGame板主用分身亂板及包庇不處理
時間Mon Oct 13 23:04:58 2014
1. 檢舉人:nigi
2. 被檢舉人/看板:板主 oktryit、RogerLo、I23 / BoardGame板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
戰略高手 遊戲, 數位, 程設 [ganbaday]
PlayingGame 遊戲 Σ遊戲 棋藝 橋牌 [徵求中]
BoardGame 遊戲 ◎[桌遊] 雙十節 颱風天 桌遊日 oktryit/Roger
4. 檢舉事由:
1.I23板主用分身帳號亂板。
2.oktryit、RogerLo、I23,對於本人檢舉I23用分身帳號亂板,故意不處理。
oktryit、RogerLo、I23三人有上述行為,加上之前檢舉的無能力制訂詳盡的板規,
明知板規有問題,卻長期不修改,也不依板規處理違規文章,對於板友關於板務的
意見消極處理、嘲諷提出意見的板友提出意見的板友..等。
(本板申訴案
#1K919g2r #1KC-siK1 )
3位板主不適任板主,建議請將3位板主解職,讓BoardGame板重新選舉板主,讓更熱心
、適合的人來當板主。
申訴案說明如下:
1.I23板主用分身帳號亂板。
I23於9月27日發文 [公告] 板規a-4修正放寬 (證01),請板友就板規修改表示意見
,於是我於9月28日發文 [其他] 關於板規修改及請板主將公告文置底(證02),
沒想到I23看不慣我的意見,居然使用分身帳號Manila3000回文對我攻擊謾罵,
Re: [其他] 關於板規修改及請板主將公告文置底 (證03),甚至故意說「我建議板主
直接把這種人依鬧板水桶掉」,其實他自己就是板主。
I23身為板主對於板友關於板規的意見不滿意,居然不以板主的身分參與討論,反而
利用分身Manila3000,用不理性、攻擊性的文字,發文對我公開謾罵,用假身分、
假裝板友、假中立、企圖製造假輿論,誤導對整件事不夠瞭解的板友,以為我是在
亂板。板主帶頭製造事端、鬧板,這種行為實在是非常嚴重。
就算Manila3000與I23不是同一個人,仍有共用帳號之可能,因此就算不是多重帳號
,也違反多重帳號管理辦法中的共用帳號禁止條例。
Manila3000與I23是同一人之證據如下。
證據A
I23在BoardGame板的文章
#1FgwrZ-0 [閒聊] 用i推廣桌遊 (證04)
與Manila3000在Beauty板的文章
#1FgzW-41 [神人] 神一個氣質正姐 (證05)
IP相同 (111.249.168.103),而且發文日期相同(2012/05/10)、時間相近(晚上)
證據B
從Manila3000跟I23在ShuangHe板(雙和)註冊的文章(證06、證07),可以發現兩人有極高
的相似性。
作者 Manila3000 (馬尼拉3000) 看板 ShuangHe
標題 [註冊] manila3000
時間 Sun Feb 5 07:00:12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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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雙 和 板 友 名 單 *~
◎ID:
◎綽號:比要你命三千還要更加要你命的絕版馬尼拉一盒賣你三千
◎性別:紙類
◎生日:
◎興趣:玩貓
◎就讀學校
國小:永平
國中:福和
高中職:中正
大專院校:公館
研究所:公館
◎現況:絕版中
◎常出沒地方:宅
◎Blog/Facebook:
◎意見
(對於中永和的感觸,或是對本板的期許):
中永和真的是個好地方 有吃有喝有買有玩
就是路可以平一點 機車鄰居可以少一點 吵人的瘋子也少一點就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177.133
作者 I23 (小艾) 看板 ShuangHe
標題 [註冊]
時間 Sat Sep 8 18:18:48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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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和板板友名單
◎ID:i23
◎怎麼稱呼:小艾
◎性別:Freemen
◎生日:05/02
◎就讀學校(請盡可能寫出第幾屆或是幾年畢業,尚未就讀的就請空白)
國小:永平國小
國中:福和國中
高中職:很後悔當初沒去唸商科
大專院校:台科大
研究所:希望是台大XD
◎目前(在學 or 工作):半工半讀
◎家住(盡可能寫詳細,用明顯地標或是路口標示尤佳):頂溪捷運站 (非遊民)
◎常出沒地方:家裡
◎相簿連結/MSN or e-mail(選填):1@.
◎意見(對於中永和的感觸,或是對本板的期許):
住永和算一算也快20年了 永和真的是交通很方便的地方
就算以後去國外工作 永和也會是我永遠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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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62.127
2.oktryit、RogerLo、I23板主,對於本人檢舉I23用分身帳號亂板,包庇、不處理。
我發現Manila3000與I23是同一人,向oktryit、RogerLo、I23板主檢舉(證08),
並請oktryit、RogerLo、I23向站方申請查詢多重帳號。
第一次檢舉時,因為沒付上IP相同的證據,RogerLo板主回文表示證據不足所以不
予處理(證09),於是我又補上IP相同的證據,再次檢舉(證10),結果這次板主就
縮起來,當作沒看到檢舉,不回應,也不處理。如果板主只有在檢舉的證據不足時
,會告訴你證據不足不處理,當提供證據後卻又不處理,有資格當板主嗎?
5. 舉證 (如有需要):上述證01到證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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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28.53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ComGame-Plan/M.1413212701.A.718.html
※ 編輯: nigi (1.175.28.53), 10/13/2014 23: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