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uiswoman (匈奴夫人)
看板ComGame-Plan
標題[申訴] TOS板ice0514惡意劣退
時間Wed Dec 4 22:51:39 2013
=======================================================
看板板務檢舉及水桶到期解除請先寄信給板主,
請給板主一些時間, 若三至五天後
板主都未處理, 或是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貼文申訴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 申訴將暫時不予受理
=======================================================
1. 檢舉人:louiswoman
2. 被檢舉人/看板:TOS/ice0514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G_RolePlay
4. 檢舉事由:
本人參選TOS板板主遭ice0514惡意劣退
ice0514指看不出本人的參選原因還有參選期望
本人參選的原因就寫在政見中明明照格式發文卻被莫名其妙被水桶 減少冤桶
參選的期望也寫在政見中就是恢復徵友文提高TOS板徵友的功能
以上非常明顯可見ice0514把白的說成是黑的讓本人感到非常冤枉
peterman167也表示過單純想要參選就是參選原因
再來指本人政見沒有進一步論述
板主徵選文中並沒有此規定 只說要條列政見並未規定要詳述
所以我只簡述我上任要做的政見
c、政見:請統一以阿拉伯數字1 2 3 4條列政見,內容如板規想要如何調整,
看板秩序如何維護,整理有什麼想法,想要辦什麼活動等等都可以。
ice0514這個理由很明顯是無中生有
本人申訴至小組長
小組長指稱本人參選文政見第五點有主觀意見是鬧板
正常來說鬧板不是空白文 亂公告 引戰 造謠 洗板這些嗎
參選文有主觀意見是鬧板我從來就都沒看過 還是小組長你說了之後我才知道的
TOS板板規從頭看到尾根本沒有 板主徵選文也沒有
又說本人違反此條
三.明知故犯、惡意違規者,水桶期依規定四倍+劣退
累犯者永久水桶+劣退
本人從來就都不知道的東西要怎麼明知故犯
板規沒寫 徵選公告沒寫 我怎麼可能知道 參選文不能加入主觀意見
5. 舉證 (如有需要):
見以下轉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248
※ 編輯: louiswoman 來自: 140.112.24.248 (12/04 22:54)
1F:推 diefish5566:板主小組長聯手坑殺 偉哉 114.34.133.5 12/04 22:56
2F:推 a3225737:重點在於主觀意見寫的是什麼好嗎=_= 219.70.252.204 12/04 23:08
3F:推 peterman167:XDDDDDDD 42.72.81.169 12/04 23:33
4F:→ louiswoman:主觀意見寫自身經歷有錯嗎 140.112.24.187 12/05 10:41
5F:→ louiswoman:小組長的意思是我只能申訴但不能說? 140.112.24.187 12/05 10:42
6F:→ louiswoman:小組長認為現實上那些拿過去警總亂抓人 140.112.24.187 12/05 10:43
7F:→ louiswoman:的政治人物 都是錯的 警總亂抓人要去 140.112.24.187 12/05 10:43
8F:→ louiswoman:找警總申訴不該把防止警察亂抓人當政見 140.112.24.187 12/05 10:44
9F:→ louiswoman:原來是這樣 受教了耶 140.112.24.187 12/05 10:44
10F:→ RogerLo:已經過小組長的劣文可以申訴到群組長來嗎? 114.46.210.113 12/05 12:21
11F:推 diefish5566:當然可以 你以為小組長判決就定讞了喔 114.34.133.5 12/05 21:01
12F:推 swattw:我記得不行,劣文只能上訴到小組長 42.74.238.106 12/06 08:07
14F:→ Ithildin:能申訴小組長 不能上訴板主 不一樣 140.113.153.67 12/06 12:01
15F:→ louiswoman:就說了自己去看 嘆 61.227.12.145 12/06 13:04
16F:推 swattw:看啥,這是站方規定吧,我沒記錯 42.74.189.147 12/06 18:30
17F:→ swattw:你應該要申訴小組長不當裁量之類的 42.74.189.147 12/06 18:30
18F:推 ganbaday:z-2-5 118.166.209.78 12/07 01:44
19F:推 ganbaday:若你是針對版務層級的劣退,站規無可上訴 118.166.209.78 12/07 01:46
20F:推 ganbaday:依2005年劣文新規定 群組長無權插手 118.166.209.78 12/07 01:53
21F:→ ganbaday:但2010申訴新規定又寫板務管理權得申訴 118.166.209.78 12/07 01:54
22F:→ ganbaday:小組長,群組長以上非特殊事由得不受理 118.166.209.78 12/07 01:54
23F:→ ganbaday:我去問看看站長2010年那份有沒有蓋過舊規 118.166.209.78 12/07 01:56
24F:→ louiswoman:不行的話改申訴水桶 61.227.56.180 12/07 10:33
25F:→ RogerLo:嗯 我要表達的和swattw差不多 要到群組長 114.46.192.179 12/11 08:43
26F:→ RogerLo:按照規定 是不是申訴的主體不太一樣 114.46.192.179 12/11 08:44
27F:推 purpleboy01:聯合坑殺還笑得出來111.254.181.173 12/20 16:56
※ louiswoman:轉錄至看板 BoardCourt 08/26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