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s0007912 (無)
看板ComGame-Plan
標題[申訴] lol板板主 亂水桶劣文
時間Fri Apr 26 08:18:54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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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板務檢舉及水桶到期解除請先寄信給板主,
請給板主一些時間, 若三至五天後
板主都未處理, 或是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貼文申訴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 申訴將暫時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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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檢舉人:ms0007912
2. 被檢舉人/看板: icyfang / lol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G_Strategy
4. 檢舉事由:●18119 !X1 4/25 ms0007912 □ [實況] 地獄遊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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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HUL0SfM (LoL) [ptt.cc] [實況] 地獄遊記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LoL/M.1366904860.A.A5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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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人身攻擊、口氣惡劣、謾罵】
對個人或特定群體的人格、動機、地位、階級或處境等之冷嘲熱諷,
或言語攻擊行為(並非對於文章的評論)。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發言以反諷暗諷等方式,中傷他人之發言行為;
發言針對如宗教/人種/國籍/戰隊之類等特定團體,進行嘲諷歧視等言論攻擊行為;
發言出現三字經或髒字等不雅字眼,語言攻擊情形明顯且嚴重者;
其他以各種諧音暗喻或挖空格,但其發言所指具可辨識性之攻擊性發言者視同違規;
發言針對個人,雖未出現髒字,但對人不對事具攻擊嫌疑者,則依告訴乃論原則處理
。
具C項板規水桶歷史者,次犯雙倍其刑責,三犯四倍其刑責。
四犯以上水桶歷史之累犯,板主群可視情況給予繼續等比級數加倍刑責,
或是視為[E1]鬧板處理。
09/26/2011 21:23:04 memy 限制 ms0007912 發言,期限為 15 天
理由: C2
[C2]*2 = 30 天
◎ C項板規,
水桶30天。情節嚴重者劣文。以發文方式違規[C1][C2]者予以劣文處理。
ms0007912 [C2]*2 = 15 天 + 劣退處理
第1點:
假設全案成立,依板規:
具C項板規水桶歷史者,
次犯雙倍其刑責,三犯四倍其刑責。
四犯以上水桶歷史之累犯,板主群可視情況給予繼續等比級數加倍刑責,
或是視為[E1]鬧板處理。
我初犯何來*2 ?????,
第2點:
C項板規明定,水桶30天。情節嚴重者,
我15天,就代表情節並非嚴重者,也未達30天,如何跳過30天這過程直接劣文???
第3點:
假設我真如是情節嚴重者
*2是30天,為何板主
私自改為劣退???
第4點:
Icyfang:原文中426之引申意對特定族群造成言論攻擊,違反板規。
原文章內容就有明確指出是今天日期4月26日,因前一段句子有"節日"兩字,
板主自己帶著歧視的想法,不代表每個人都同他一樣帶著成見。
更甚是硬把自己的想法預設為原告立場,並加以劣文處罰,熟是熟非,當下立判。
第5點:
從事情發生時,板主從"懷疑"到水桶、劣文時間攏長,過程也是由不同人判決,
罰則也不照著板規執行,不免讓人懷疑,是實施上的瑕疵,為了掩飾錯誤,
而故意搪塞罪名,硬要制人罪,也不免讓板友加深,板主是隨心情、
而不是隨板規管板,反正隨便生個莫須有罪名弄他就好...等土皇帝行為。
5. 舉證 (如有需要):
已如下列文章轉載信箱與板主溝通無效等信件
與板主申訴的信等都會轉貼
因 轉貼內容無原po文章內容
故重po原文
實況主遊戲ID:微bumbler ma宗痛
Server:TW
實況連結:
http://www.twitch.tv/newhand98
實況內容簡介 或 實況主擅長英雄HighLight (須逾20字):
罵宗痛頒完吳wego獎章,心情大好
順便為了慶祝大陸同志們的節日(426)
決定觀落陰下地獄18層longstay到早上
歡迎各位睡不著的b8q们,一起來鬆一下
歡迎各位鍵盤3000+的選民,蒞臨執導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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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09.68
※ 編輯: ms0007912 來自: 61.57.109.68 (04/26 08:31)
※ 編輯: ms0007912 來自: 61.57.109.68 (04/26 15:24)
※ 編輯: ms0007912 來自: 61.57.109.68 (04/26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