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lo (辰)
看板ComGame-Plan
標題Fw: [申訴] LOL版主群執法不公
時間Wed Feb 20 19:51:21 2013
※ [本文轉錄自 PttLaw 看板 #1H9BIMiM ]
作者: Nilo (辰) 看板: PttLaw
標題: [申訴] LOL版主群執法不公
時間: Wed Feb 20 19:33:39 2013
1.申訴人ID:Nilo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LOL版主群
(b)文章編號:
●18146 2/20 icyfang □ [公告] 多人警告水桶處理
3.被申訴之判決︰
語氣或發言行為遊走板規邊緣,雖未踩線但可見其意圖誘使他人觸法之爭議發言,
其子項之違規者,除應負本項[C1]違規刑責以外,
另增加其餘判定遭誘使觸法之違規者的水桶時間總和。
4.不服理由︰
LOL版主群,以"蓄意挑起版友引戰意圖,遊走法律邊緣"之名,將我的劣退。
我根本就沒有違犯任何過錯。就算有任何過錯,那些亂噓我的鄉民也應該一併處罰。
況且,法律能夠以"意圖"來任意審判民眾嗎?如果是這樣,那麼我只要指人
"有殺人意圖",我就可以任意叫警察上門逮人囉?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許多版友也為我挺身而出,說明判決不合理之處。我將把相關文張貼至貴版。
至請版務處理。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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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31.253
※ 編輯: Nilo 來自: 114.37.31.253 (02/20 19:3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Nilo (114.37.31.253), 時間: 02/20/2013 19:51:21
1F:推 RogerLo:一開始看起來是沒什麼問題 有人噓以後就 114.41.104.25 02/21 09:32
2F:→ RogerLo:修文加註 表現出濃濃的戰意了 114.41.104.25 02/21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