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nbaday (低調)
看板ComGame-Plan
標題Re: [申訴] 最近DSLR版主罷免案之無效票認定
時間Wed Jan 30 01:58:12 2013
申訴者thepilot在申訴到群組之前,已經跟我信件往返多次,
基本上我的認定方式是比較嚴謹的,申訴者也清楚我的認定方式
當時申訴者決定上訴,自然是覺得我的認定太嚴,想徵詢前群組長的判定
結果好巧不巧此案延宕至我接手,而我的觀點也沒變(汗)
我的觀點是這樣:
既然系統設計寫理由,就不是只是表態支持/反對,否則不用理由呀,按Y瞬間就表態了~
那規定上是寫【須詳述理由】,但沒說多詳細描述理由才OK~
所以我認定這些票很簡單,只要有明確表達出理由就行,不知道在講啥的就無效
所謂明確,就是【為什麼我贊成/反對此連署,是因為xxxxxx原因】的那些xxxxxx部分
若申訴者想追究每一個票的無效認定理由,我再請組務前來告知,
若否,依我的觀點是會砍掉18票的比小組長還多2票
(當然,每個小組長仍可各自抓寬或鬆的標準)
※ 編輯: ganbaday 來自: 114.45.84.17 (01/30 02:03)
1F:推 thepilot:恩知道你近日接群組長,也誠如你所說我們 122.117.204.1 01/30 03:45
2F:→ thepilot:的確在信件中來回討論彼此的觀點,所以在 122.117.204.1 01/30 03:45
3F:→ thepilot:你接任時我並沒有提起舊案重審,當然我還 122.117.204.1 01/30 03:46
4F:→ thepilot:是覺得這樣的設計是有瑕疵的就是。 122.117.204.1 01/30 03:48
5F:→ thepilot:我寫一篇好了,這推文字數好少 122.117.204.1 01/30 03:49
6F:推 stkeiko:辛苦了 118.99.210.213 01/31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