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s007sos (嘻嘻)
標題Fw: 舉證:板主溝通信件4
時間Sun Dec 30 13:14:33 2012
※ [本文轉錄自 sos007sos 信箱]
作者: icyfang (艾晞‧菲恩)
標題: Re: 關於違規永久水桶
時間: Sun Dec 30 01:45:04 2012
您好,
由於PTT轉信系統緣故,信件轉寄給使用者時可進行編輯,容易有造假的嫌疑。
請您至組務板進行相關申訴程序,並請文章作者協助將該通聯信件資料轉錄製組務看板上。
在其後若本板板務方查證屬實,則得以進行相關改判,撤回該E1項判定,
但須轉為E項警告,以示其造成之短暫板面爭執之處分。
※ 引述《sos007sos (嘻嘻)》之銘言:
: 當下發現本人PO錯連結時
: 即找尋出通知該PO文者sawaman刪除推文的發法
: 且告知該PO文者sawaman刪除違規推文
: 所以並未在文章內推文表示誤貼
: 本人已有請sawaman向板主說明當下情形
: 誤貼推文是本人疏失
: 本人一向推發文皆合乎板規
: 絕非有鬧板意圖
: 詳請查明
: ※ 引述《icyfang (艾晞‧菲恩)》之銘言:
: : 你好,
: : 由於第一時間並沒有看到你任何表示為誤貼連結的推文,
: : 也未看到你向原po反映的證據或是在第一時間向板務方澄清,
: : 在連結po出的當下即視為違規。
: : 除非你能附上其他能證明你第一時間即有向原po反映的證據,
: : 證實你確實為誤推推文,否則板誤方僅能照看板上證據判決。
: : 另本板並沒有條例對永久水桶減刑,駁回你的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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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25.24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os007sos (114.34.234.71), 時間: 12/30/2012 13: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