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snpiggy (piggy)
看板ComGame-Plan
標題[申訴] LoL板主怠職
時間Sat Sep 29 01:02:23 2012
1. 檢舉人:ssnpiggy
2. 被檢舉人/看板:memy cat0405 icyfang / LoL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G_Strategy
4. 檢舉事由:memy於
#1GMrFutC (LoL)違反板規B2,我在置底檢舉區留言檢舉
板主群已超過七天仍未處理
5. 舉證 (如有需要):違規事項,LoL相關板規,檢舉時間 如下
違規事項,相同內容於一分鐘內連推八次
┌─────────────────────────────────────┐
│ 文章代碼(AID):
#1GMrFutC (LoL) [ptt.cc] Re: [情報] 曜越TT關於西門之事件?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LoL/M.1348162552.A.DC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96 Ptt幣 │
└─────────────────────────────────────┘
1F:→ memy :/focus 此討論串語氣注意09/21 01:52
2F:→ memy :/focus 此討論串語氣注意09/21 01:52
3F:→ memy :/focus 此討論串語氣注意09/21 01:52
4F:→ memy :/focus 此討論串語氣注意09/21 01:52
5F:→ memy :/focus 此討論串語氣注意09/21 01:52
6F:→ memy :/focus 此討論串語氣注意09/21 01:52
7F:→ memy :/focus 此討論串語氣注意09/21 01:52
8F:→ memy :/focus 此討論串語氣注意09/21 01:52
LoL相關板規
B2 【洗板】
連續發/推文標題或內容中相似度高,或無建設意義內容的文章。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一日內連續兩篇或以上,標題或內容論點高度相似,可合併成一文發佈者;
連續推類似語句;
短時間內連續發文;
連續多次板規[A10]違規紀錄(若判定為違規則累加);
手動文章刪除置底等行為。
檢舉時間
┌─────────────────────────────────────┐
│ 文章代碼(AID):
#1E0sHCkb (LoL) [ptt.cc] [公告] 板規/板務板規建議/違規檢?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LoL/M.1308845132.A.BA5.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請組務方出面處理,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153.196
補充一下,申訴後,馬上就出現新板規
另最新公告對於memy B2並無判罰,請追溯其違規文判定是否違反B2
※ 編輯: ssnpiggy 來自: 203.67.153.196 (09/29 15:55)
10F:推 d062637776:XDDD 讚 219.84.228.122 09/29 17:47
11F:→ d062637776:這位皇帝memy還不下台? 219.84.228.122 09/29 17:48
12F:推 icyfang:因為memy為當事人故迴避判決,由其他兩位 111.248.5.49 10/03 03:07
13F:→ icyfang:板主和議審理,判定這次事件因為原文推文 111.248.5.49 10/03 03:07
14F:→ icyfang:已經有爭執出現,本來就應給予口頭警告。 111.248.5.49 10/03 03:08
15F:→ icyfang:板主群認為這次事件是因為板務處理技術上 111.248.5.49 10/03 03:08
16F:→ icyfang:的失誤,並非故意違反板規,因此駁回檢舉 111.248.5.49 10/03 03:08
17F:→ icyfang:不以違規判決。 111.248.5.49 10/03 03:08
memy為當事人,且不迴避判決已有前例,下面這公告就是他判自己C1
┌─────────────────────────────────────┐
│ 文章代碼(AID):
#1GGqjKka (LoL) [ptt.cc] [公告] 近期板務釋義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LoL/M.1346587476.A.BA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6 Ptt幣 │
└─────────────────────────────────────┘
結果現在又改成當事人要迴避判決,雙重標準?
當時可以出來當英雄桶自己,現在卻又躲起來?
根本就是標準的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另原文推文有爭執,板主要警告可以,你推一次就好了
連推八次的意思是什麼? 你板主的話很重要,大家都要知道,所以就用洗的推八次?
牽托給板務處理技術上的失誤更誇張
之前判例有人只是連推兩行,就被判C1引戰
現在板主連推八行,卻能說成板務處理技術失誤且非故意?
我想請問你們怎麼從這八行中看出非故意?
之前又是怎麼從其他板友連推的行為看出是故意?
板友兩行一樣的判引戰,板主八行一樣的判失誤,怎麼回事?
※ 編輯: ssnpiggy 來自: 203.67.153.196 (10/04 06:31)
18F:推 d062637776:因為他們的自由心證非常~~~FREEEEE阿122.117.200.238 10/05 03:57
19F:→ d062637776:不用跟他們說道理 講不通的 秀才遇到兵122.117.200.238 10/05 03:58
20F:→ d062637776:他們只會一直屁 活在自己的象牙塔122.117.200.238 10/05 03:59
21F:→ d062637776:很腦的122.117.200.238 10/05 03:59
22F:→ qm21:連推八次還不違規耶 哈哈哈目中無人的囂張呢 36.226.116.218 11/11 21:06
23F:→ qm21:警察抓交通違規執行公務順便搶劫就不違法嗎 36.226.116.218 11/11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