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stname (Attitude)
看板ComGame-Plan
標題[判決]LOL板ssnpiggy申訴案
時間Mon Nov 28 00:14:13 2011
C2 【口氣惡劣、謾罵、人身攻擊之推噓文、文章、簽名檔】
人身攻擊定義:對個人或特定群體的人格、動機、地位、階級或處境等之冷嘲熱諷
或言語攻擊行為(並非對於文章的評論)。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以反諷暗諷等方式,中傷他人之發言行為;
發言針對特定團體如宗教/人種等之類,以謾罵裁定;
若是針對個人未出現髒字,但對人不對事者,以告訴乃論處理;
唯出現三字經或髒字等不雅字眼者,
或是以各種諧音暗喻或挖空格但可辨識等行為者,
攻擊情形明顯且嚴重者,板主得以直接處理。
此板規為板主群主觀判定。
根據
#1EnMm9mH內容,確認檢舉者為申訴人所針對的團體,
且由是由該團體內的人提出檢舉,
符合C2板規的告訴乃論,
因此維持原判決,
若該團體成員對其他推文提出檢舉,
一樣依照被檢舉內容及情節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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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6.6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