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beef (xbeef)
看板ComGame-Plan
標題[申訴] 不服WarCraft水桶判決
時間Fri Jul 29 14:15:50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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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板務檢舉及水桶到期解除請先寄信給板主,
請給板主一些時間, 若三至五天後
板主都未處理, 或是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貼文申訴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 申訴將暫時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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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檢舉人:xbeef
2. 被檢舉人/看板:FrostMaiden/WarCraft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戰略高手群組
4. 檢舉事由:
#1EC2XPlV 水桶一文,版主根據該版版規裁定我於
#1EB3I8Kx 此文章惡意噓文三次以上
即水桶14天。
以下為該版主所引用之版規:
二、違規處罰:違反C部分者:水桶七天。
C-2、惡意噓文
禁止對同一文章進行三次以上噓文而又無提出良性建議。
亦禁止以「紅的明顯」為由噓文。
首先根據版主判決14天水桶提出質疑,
版規寫明違反c部分者水桶七天,版主裁定我違反c部分的惡意噓文,
此條文為「禁止對同一文章進行三次以上噓文而又無提出良性建議。」
禁止對同一文章進行三次以上噓文,即代表噓文五次、十次、一百次皆為三次以上,
且版規內未有其他附帶條款說明可加重處罰。故認為版主處罰過當,且判決無依據。
第二點亦根據C-2版規進行質疑,
版主裁決乃採此版規之第一句「禁止對同一文章進行三次以上噓文而又無提出良性建議」
但僅針對我對該文進行三次以上噓文,而未見我對該文所提之良性建議。
單就以下此兩句即可為所謂之良性建議
→ xbeef:我只是希望如果你有上傳到其他免註冊就可下載的頁面的話 07/27 01:54
→ xbeef:或許可以將連結一起貼出來就好囉 這樣不是兩全其美嗎? 07/27 01:54
故認為我雖對該文噓文三次以上,但我仍對該文提出良性建議,
該版規與判決對此案並不適用。
5. 舉證 (如有需要):
上述所提之論點已向FrostMaiden版主提出,
該位版主認為乃是雙方對於版規之解釋與認知不同,故我認為需要請貴版協助裁定。
與該版主之討論信件,因往來多次,若直接轉錄有洗版之疑慮。
直接貼上此文亦有修改可能,若有需要,再請通知我應如何附上信件,或其他相關資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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