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stname (Attitude)
看板ComGame-Plan
標題[判決] LOL板chunyulai申訴案
時間Sun Jul 3 23:11:37 2011
[判決] LOL板chunyulai申訴案
簽名檔為文章的一部份,
在遊戲板對於原發文者簽名檔有關性向內容表示歧視,
並用噓文表示負面態度,而後造成引戰情節明確,
B3 引戰文與推文
具有刻意引戰的問題文章,包含但不限於:以惡意口吻詢挑起戰火之發言,以反諷手法
中傷別人的發言。
B項板規,水桶三天
文章代碼(AID):
#1D_9gXoM (LoL) [ptt.cc] [公告] 撤回 typekid 水桶判決
"若因使用者自身的噓文行為 再度影響他人閱讀觀感後 所招致自身的負面輿論
請自負輿論責任 當事者僅能檢舉人身攻擊的部份
發言內文是否引戰的部分 由板主自行判定引戰語氣之起頭者 並且雙倍其處分 (6天起跳
)
此辦法公佈後 若有此時期水桶歷史者再度入桶則再度雙倍 (12天) 依此類推
此過渡時期特殊處置辦法 效期直至新板規明文公告為止"
符合該臨時板規執行條款,
因此維持原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6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