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unyulai (裙)
看板ComGame-Plan
標題[申訴] LOL版版主memy 判決理由
時間Wed Jun 22 00:04:52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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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板務檢舉及水桶到期解除請先寄信給板主,
請給板主一些時間, 若三至五天後
板主都未處理, 或是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貼文申訴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 申訴將暫時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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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檢舉人:chunyulai
2. 被檢舉人/看板:memy/LoL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G_Strategy
4. 檢舉事由:引用板規失當
5. 舉證 (如有需要):
一.
#1D_fnYvi中,"噓 chunyulai :假假簽名黨不蘇胡",我對簽
名黨其實無不悅,只是深有所感,西斯版我也是常這樣用,而memy版主引用
LoL版B3 引戰文與推文
具有刻意引戰的問題文章,包含但不限於:以惡意口吻詢挑起戰火之發言,以反諷手法
中傷別人的發言。
我不認為我有引戰及反諷。
而他的解釋為"因其推文具同性戀歧視之意 視為B3處理",第一,我沒有歧視任何人,
第二,歧視也不應該用B3處理。
二.
而版主近日臨時訂定之
"若因使用者自身的噓文行為 再度影響他人閱讀觀感後 所招致自身的負面輿論
請自負輿論責任 當事者僅能檢舉人身攻擊的部份
發言內文是否引戰的部分 由板主自行判定引戰語氣之起頭者 並且雙倍其處分 (6天起跳
)
此辦法公佈後 若有此時期水桶歷史者再度入桶則再度雙倍 (12天) 依此類推
此過渡時期特殊處置辦法 效期直至新板規明文公告為止"
我相信我沒有引戰,可以允許簽名檔開玩笑,也應該要允許推噓文裡合理回應,我
認為我的噓文只是表達我的個人感受,並沒有人身攻擊、歧視、引戰之虞。
以上,請組務版主定奪。
第一次寫申訴信,有缺什麼內容請告知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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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3.10
1F:噓 fr014371:噓GAY不是引戰是什麼?理由真多 111.249.186.48 06/25 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