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blddanny (飲料)
看板ComGame-Plan
標題[申訴] BB_Online板板主 top90233a
時間Mon Sep 6 00:03:23 2010
1. 檢舉人:kblddanny
2. 被檢舉人/看板:top90233a/BB_Online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G_Online
4. 檢舉事項: 1. 板主對於板規的使用上十分的不清楚 造成水桶時間不當
2. 板主訂定違反法律原則之板規 造成使用板規上的問題
5. 舉證 (如有需要):
板主在8/8判決我水桶90天
然後 過了一段時間之後 在9/3 判決我永久水桶
文章代碼(AID):
#1CVzddSy
作者 top90233a (黃金戰士跳恰恰) 看板 BB_Online
標題 [公告] #1CNgAJs3 公告文之修正
時間 Fri Sep 3 01:07:47 2010
───────────────────────────────────────
對於一次又一次修改的公告真不好意思
板友來信提醒
kb板友除了
文章代碼
#1AT6e83H
作者 besthsnu (口卡) 看板 BB_Online
標題 [公告] kblddanny警告一次
時間 Sun Aug 2 00:15:03 2009
文章代碼
#1BFV75Se
作者 kblddanny (飲料) 看板 BB_Online
標題 [公告] kblddanny水桶
時間 Fri Jan 1 20:59:45 2010
文章代碼
#1Bq33KYu
作者 top90233a (黃金戰士跳恰恰) 看板 BB_Online
標題 [公告] 水桶名單
時間 Thu Apr 22 19:19:46 2010
還有
#1A8DYRXg
作者 frank836 (整天淋雨=______=) 看板 BB_Online
標題 [公告] 水桶list
時間 Sat May 30 14:56:23 2009
故此次為第五次
此次 文章代碼
#1CNgAJs3
作者 top90233a (黃金戰士跳恰恰) 看板 BB_Online
標題 [公告] fan798wp kblddanny 各水桶 七日與九十日
時間 Sun Aug 8 20:26:42 2010
按照板規
違反第十一項:首次水桶7日,第二次水桶30日,第三次水桶60日,
第四次水桶90日,第五次永久水桶。10 / 04 /23 增
故判決 kblddanny
永久水桶
以上
有板友提不能溯及既往這個問題
請看
#1Bq3XFLF 公告文
裡頭有說明
判決再次更動
向各位表達最大的歉意
===========================================================================
目前我判斷是如此
其他板友有疑慮 歡迎寄信給我討論
也許有漏失的地方
至於新板主徵選
等我擬完稿
就會出爐
這段時間感謝大家的包涵了
--
▃▃█▃▃ ▃█▃█▃ 俱樂部宗旨: 團員:黃金戰士跳恰恰
▄█▄ █ █ 隨性打球 ╭═─ │ │ │ ┌═╮
▃▃▃█▃▃▃ ▃▃▃▃ 快樂第一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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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58.15
※ 編輯: top90233a 來自: 114.42.158.15 (09/03 01:51)
============================以上是板主的公告文章==============================
板主在水桶時間判決將近一個月的時間 才做出修改判決的決定
身為板主 應該要對板規最為熟悉 否則怎麼該用靈活運用這些板規呢
t板主 在這篇公告當中 舉出了五次我違反板規的文章
所以利用板規A-11 判決我永久水桶
A.文章、推噓文
第十一項 請勿發表具有挑釁意味、刻意引戰、挑起紛爭意圖、人身攻擊的文字
或以俱樂部為單位進行挑釁以及
酸文 (皆包含直述以及影射)
處理方式:
違反第十一項:首次水桶7日,第二次水桶30日,第三次水桶60日,
第四次水桶90日,第五次永久水桶。
但是 板主在公告當中 只有列出 我被判罰的文章標題 沒有寫出內容
這樣大家怎麼會知道我被依照哪條板規判罰呢
第一篇
文章代碼
#1AT6e83H
作者 besthsnu (口卡) 看板 BB_Online
標題 [公告] kblddanny警告一次
時間 Sun Aug 2 00:15:03 2009
───────────────────────────────────────
#1AT2ZWkq
身為板主 應該避免過於衝動的言語
經過與你溝通後 雖知你並非惡意
但須考慮以身作則 因此警告一次
----------------------------------------------------------------------------
這篇 並沒有寫到我觸犯什麼板規
所以 我不知道為什麼要算在A-11內
第二篇
文章代碼(AID):
#1BFV75Se
作者 kblddanny (飲料) 看板 BB_Online
標題 [公告] kblddanny水桶
時間 Fri Jan 1 20:59:45 2010
───────────────────────────────────────
板務處理不當 被噓到XX
對不起大家
自請水桶至新板主選出
水桶期間 板務以B板主為主 我會在旁輔助
對於前幾天板友檢舉(為保護當事人 IP跟ID隱藏)
《ID暱稱》 《經濟狀況》債台高築
《登入次數》4 次 《有效文章》0 篇 (劣: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有新進信件還沒看
《上次上站》12/29/2009 17:18:52 Tue 《上次故鄉》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我寄信要求文章備份
至今尚未收到回覆
所以現在才出來說明 再次說聲抱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148.211
------------------------------------------------------------------------------
這篇 是我自己認為我板務處理不當 才自請水桶
好吧 如果你要硬找一條板規桶
那就是被噓到X3以上 可以吧
第七項 請勿出現鬧板文或讓文章被
噓達到
X3。
這樣算是A-7 也不能算是A-11吧
第三篇 我引戰 我承認
第四篇
文章代碼(AID):
#1A8DYRXg
作者 frank836 (整天淋雨=______=) 看板 BB_Online
標題 [公告] 水桶list
時間 Sat May 30 14:56:23 2009
───────────────────────────────────────
不好意思 近日家中有事 昨天沒上結果就又發生大事...
果然和平太久 遲早又會出現起頭 每次打勸世 感覺也只是多餘的
就直接打水桶名單就好拉
30天: gyman978 socharge whait7574 APUU moreyu kblddanny AYANASAEKI
7天 : howard309 sss80641 tripleh917 samcool tatsu5818 besthsnu
DoubleGGYY kofbook Loki1230 Chih3300625 nvana pezhan
------------------------------------------------------------------------------
一樣的
這篇文章 也沒有說出我被依照哪一條板規判罰
第五篇 我來這邊申訴失敗 所以被判罰水桶
以上五篇 總計 4水桶1警告
假設要全部用A-11的板規來水桶我好了 那也才水桶4次阿
更何況
五次裡面 有些根本就不是根據板規A-11來水桶我
真正用A-11 來桶我的 只有第三篇跟第五篇
為什麼這樣就可以永久水桶我呢??
以下是我寄信給板主詢問的信件過程
為了節省版面空間 我把簽名檔拿掉
關鍵字用
紅色表示
作者 top90233a (黃金戰士跳恰恰)
標題 Re: 請問
時間 Sat Sep 4 23:05:00 2010
───────────────────────────────────────
不好意思
在算累積次數的時候
並不是算"因違反此板規而被判決水桶幾次"
而是
算"違反此板規被板主公告糾正的次數"
所以警告當然算囉
另外的問題
就跟你在ComGame-Plan看到的一樣
目前也在討論中
歡迎到那參予討論
我目前的立場認為算 (那邊有我的理由)
你認為不算
一切就等判決結果出來吧
※ 引述《kblddanny (飲料)》之銘言:
: 4水桶+1警告
: 這樣還是算4水桶吧
: 為什麼這樣要算五次呢??
: 況且有些被水桶 不是因為A-11吧
: 不同板規也可以累加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134.151
作者 kblddanny (飲料)
標題 Re: 請問
時間 Sat Sep 4 23:08:56 2010
───────────────────────────────────────
算次數是用被糾正次數??
那板規裡面
警告部分
板主可視情況對於違規不嚴重、或處於模糊地帶之文章或推文,予以
警告一次,警告二次者,給予7日以上水桶。
所以警告兩次 進水桶的
算是被糾正兩次嚕??
萬一 被警告兩次 然後水桶七天 再被水桶一次
就算三次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7.9.22
作者 top90233a (黃金戰士跳恰恰)
標題 Re: 請問
時間 Sat Sep 4 23:11:33 2010
───────────────────────────────────────
的確是這樣
另外 在我判罰裡
不會有警告兩次的問題
而在警告後
通常都告知會板友下次將從"第二次算起"
判警告通常是因為念在初犯
這點還請您了解
回到你的問題
我的確是從"被糾正的次數"下去計算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134.151
作者 kblddanny (飲料)
標題 Re: 請問
時間 Sat Sep 4 23:20:18 2010
───────────────────────────────────────
不好意思
我去爬了你的警告文章
只有最後一篇有寫出下次從第二次算起
其他幾篇都沒有
1 m
5 2/05 top90233a □
[公告] Resco 警告一次
2 m
2 2/09 top90233a □
[公告] qeworz 警告一次
3 m
4 3/18 top90233a □
[公告] F74939021 警告一次
4 m
6 6/27 top90233a □
[公告] kayak 警告一次
5 m
7/02 top90233a □
[公告] s510504 警告一次
6 m
9 8/19 top90233a □
[公告] james010362 警告一次
7 m
26 8/20 top90233a □
[公告] 警告名單
● 8 m
9 9/03 top90233a
□ [公告] nshnsh 水桶六十日 pcfire1983 警告一次
你所謂的都告會板友 是指你
當板主到前天都沒有告知
然後只有昨天告知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7.9.22
作者 top90233a (黃金戰士跳恰恰)
標題 Re: 請問
時間 Sat Sep 4 23:21:49 2010
───────────────────────────────────────
應該不只
有些我的確漏了告知
但判決標準仍然不變
對於漏了告知的部分
我願意向板友們道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134.151
作者 kblddanny (飲料)
標題 Re: 請問
時間 Sat Sep 4 23:24:20 2010
───────────────────────────────────────
我爬你發佈的的全部警告文章
只有昨天那篇有發佈
請問
你之前都沒有告知
只有昨天告知
如果像你說的 你之前有告知
請找出文章借我看一下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7.9.22
作者 top90233a (黃金戰士跳恰恰)
標題 Re: 請問
時間 Sat Sep 4 23:25:22 2010
───────────────────────────────────────
你沒收到信嗎??
※ 引述《top90233a (黃金戰士跳恰恰)》之銘言:
: : 應該不只
: : 有些我的確漏了告知
: : 但判決標準仍然不變
: : 對於漏了告知的部分
: : 我願意向板友們道歉
上一封不是有回答嗎
我的確有些有說有些沒說
但我判罰都是從第二次算起
這次無庸置疑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134.151
作者 top90233a (黃金戰士跳恰恰)
標題 Re: 請問
時間 Sat Sep 4 23:38:14 2010
───────────────────────────────────────
經你這麼一說
似乎真的很少
不過我還有找到一篇
#1CTKh6vR
給你參考
可能判決警告的也不多
我不太清楚
不過既然有疑慮
以後我會特別小心
在此還是感謝您的來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134.151
==========================以上是我跟t板主的通信過程===========================
疑問一
t板主迴避我提出的疑問 為什麼有些不是用A-11去桶 也算在五次內呢??
疑問二
然後又說 警告之後被桶 就算第二次
那板規裡面寫到
警告部分
板主可視情況對於違規不嚴重、或處於模糊地帶之文章或推文,予以
警告一次,警告二次者,給予7日以上水桶。
警告兩次 不是才有水桶的判決嗎??
疑問三
他說他之前警告人 都會告知大家
我在板上搜尋t板主所發佈的警告公告
1 m
5 2/05 top90233a □
[公告] Resco 警告一次
2 m
2 2/09 top90233a □
[公告] qeworz 警告一次
3 m
4 3/18 top90233a □
[公告] F74939021 警告一次
4 m
6 6/27 top90233a □
[公告] kayak 警告一次
5 m
7/02 top90233a □
[公告] s510504 警告一次
6 m
9 8/19 top90233a □
[公告] james010362 警告一次
7 m
26 8/20 top90233a □
[公告] 警告名單
● 8 m
9 9/03 top90233a
□ [公告] nshnsh 水桶六十日 pcfire1983 警告一次
只有第8篇有提到說
pcfire1983 念在初犯 警告一次 下次從第二次算起
有疑慮者請寄信至板主信箱
從他一月底當上板主 到九月初
這七個月的時間
一開始的七篇警告文章內
完全沒有提到警告之後就算是第二次了
但是板主在跟我通信的過程中
不斷的強調 他都會告知
請問
七個月沒告知 然後最新一篇有告知
這樣有告知到嗎???
再來就是
訂定板規的問題
板主在4/23修訂了板規
根據我上網查的資料顯示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8100700420
一 意義
何種行為構成犯罪,對之應科以何種刑罰,預先在法律上予以規定稱之為罪行法定主義.刑
法基於罪刑法定主義,其精神可衍出四大原則即
(一) 禁止朔及既往原則ˋ(二) 禁止類推
適用ˋ(三) 習慣法的禁止ˋ(四) 絕對不定期刑的禁止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8082902116
法條之所以強調,『拘束人身自由』是基於『罪刑法定』之四大重點(原理原則):
一‧禁止類推適用
二‧禁止絕對不定期刑
三‧禁止朔及既往
四‧禁止適用習慣法
由上面可以知道
訂定新的法規之後 是禁止朔及既往的
========================我先放上 前任板主所PO出來的板規=======================
文章代碼(AID):
#1AsAXrT0
● 8076 m
510/17 besthsnu □
[公告] BBO板規
A.文章、推噓文
第一項 (5) 請勿發表具有挑釁意味、刻意引戰、挑起紛爭意圖、人身攻擊的文字
或以俱樂部為單位進行挑釁 (前者皆包含直述以及影射)
處理方式:
違反前四項:針對違規文章情況進行適當的處理初犯水桶7日以上處理;文章
則刪除並收至(z-22),第
三次之後皆水桶30日處理。
==============================================================================
=======================再放上現任板主更改板規之後的公告=======================
文章代碼(AID):
#1Bq3XFLF
●13938 m
4/22 pp761211
□ [公告] 部分板規調整增修
作者 pp761211 (木單車) 看板 BB_Online
標題 [公告] 部分版規調整增修
時間 Thu Apr 22 19:51:35 2010
───────────────────────────────────────
由版主群討論後
原先的板規A-1-5 獨立出來到第十一項
A.文章、推噓文
第十一項 請勿發表具有挑釁意味、刻意引戰、挑起紛爭意圖、人身攻擊的文字
或以俱樂部為單位進行挑釁以及
酸文 (皆包含直述以及影射)
處理方式:
違反第十一項:首次水桶7日,第二次水桶30日,第三次水桶60日,
第四次水桶90日,第五次永久水桶。
==============================================================================
萬一有板友
再修訂板規之前 就已經被抓過五次水桶
那 訂定新板規之後
不就直接永久水桶了??
為什麼在舊的板規之下只要30天 在新的板規之下卻要永久??
難道 這樣一點都不會不公平嗎
就連在我們申訴的這個板當中的板規 也是不朔及既往的
(一)
作者 lostname (Attitude) 看板 ComGame-Plan
標題 [公告] 戰略高手群組組規 2010年版 看版之申請 …
時間 Tue May 11 21:48:44 2010
───────────────────────────────────────
※ [本文轉錄自某隱形看板]
以下規定於2010/5/18開始實施
不溯及既往
(二)
作者 lostname (Attitude) 看板 ComGame-Plan
標題 [公告] 戰略高手群組組規 2010年版 版主相關事務
時間 Tue May 11 21:48:50 2010
───────────────────────────────────────
※ [本文轉錄自某隱形看板]
以下規定於5/18開始實施
不溯及既往
(三)
作者 lostname (Attitude) 看板 ComGame-Plan
標題 [公告] 戰略高手群組組規 2010年版 版主的權利 …
時間 Tue May 11 21:48:59 2010
───────────────────────────────────────
※ [本文轉錄自某隱形看板]
以下規定於5/18開始實施
不溯及既往
(四)
作者 lostname (Attitude) 看板 ComGame-Plan
標題 [公告] 戰略高手群組組務板 板規&申訴規章
時間 Tue May 11 21:49:08 2010
───────────────────────────────────────
※ [本文轉錄自某隱形看板]
以下規定於5/18開始實施
不溯及既往
最後 簡單整理一下
1. 板主對於板規的使用上十分的不清楚 造成水桶時間不當
(1). 在警告之後的水桶說明 隔了七個月才說 卻在信件內容說他都有通告
(2). 再算次數的時候沒有計算到是否依照A-11板規
(3). 在公告判決後將近一個月才修訂新的公告判決 動機頗引人遐想
2. 板主訂定違反法律原則之板規 造成使用板規上的問題
文章很冗長
但幾乎都是重點
再次麻煩群組長了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7.9.22
※ 編輯: kblddanny 來自: 180.177.9.22 (09/06 00:08)
1F:推 ganbaday:板主是否記住公告過之內容,無法阻卻違法 220.136.28.92 09/06 00:11
2F:→ ganbaday:如果警察漏查一個案子,不代表這案子沒 220.136.28.92 09/06 00:12
3F:→ ganbaday: ^同(更正) 做過 220.136.28.92 09/06 00:12
4F:推 ganbaday:那個「次數」是「違反A-11的次數」才對 220.136.28.92 09/06 00:19
5F:→ ganbaday:也就是說,挑+引+紛+人身+俱挑 4種前科 220.136.28.92 09/06 00:22
6F:→ ganbaday:會計算舊版規的前科,然後新版規的則是: 220.136.28.92 09/06 00:22
7F:→ ganbaday:挑+引+紛+人身+俱挑+俱酸 共5種 220.136.28.92 09/06 00:22
8F:→ ganbaday:(意思是.修龜之後才出現的"酸文"這項 220.136.28.92 09/06 00:23
9F:→ ganbaday:不能拿來累計以前的事情,只有前四種可以 220.136.28.92 09/06 00:24
10F:→ ganbaday:另外,第二次你自請水桶那個,的確完全 220.136.28.92 09/06 00:24
11F:→ ganbaday:不在A-11範圍內,這點倒是毋庸置疑。 220.136.28.92 09/06 00:25
12F:推 venalin:修訂板規後才出現 "五次"犯行得水桶的規定 121.254.76.125 09/06 00:30
13F:→ venalin:牽涉到累加次數的懲罰不該溯及既往 121.254.76.125 09/06 00:31
14F:→ venalin:如果能溯及既往,那我想質疑是否會有量身制 121.254.76.125 09/06 00:32
15F:→ venalin:訂板規的可能性 121.254.76.125 09/06 00:32
16F:→ venalin:另外,板主累計水桶次數並未細查是否同犯行 121.254.76.125 09/06 00:33
17F:→ venalin:便草率的將板友永久水桶,也是失職 121.254.76.125 09/06 00:33
18F:推 ganbaday:修法之後,前科也不會消失,即使強姦罪 220.136.28.92 09/06 00:37
19F:→ ganbaday:已經修法改成"違反性自主",但有前科仍 220.136.28.92 09/06 00:38
20F:→ ganbaday:是累犯。法規不溯及既往,是不能拿新的 220.136.28.92 09/06 00:38
21F:→ ganbaday:規定,去抓以前合法的行為。 220.136.28.92 09/06 00:38
22F:→ ganbaday:以前沒安全帽ok,修法後要安全帽,但不能 220.136.28.92 09/06 00:39
23F:→ ganbaday:拿後來的規定,去抓以前拍到沒安全帽的事 220.136.28.92 09/06 00:39
24F:→ ganbaday:請參考#1B-xboBK(L_TalkandCha)判例 220.136.28.92 09/06 00:41
25F:→ top90233a:我不是說"都" 是說 "通常都" 你可能要改 114.42.157.77 09/06 00:42
26F:→ top90233a:一下 114.42.157.77 09/06 00:42
27F:→ ganbaday:至於草率失職的部份,與申訴無關,而應該 220.136.28.92 09/06 00:42
28F:→ ganbaday:以「檢舉失職」處理,如果上級審判確有 220.136.28.92 09/06 00:42
29F:→ ganbaday:失職情形,會記警告,不過他都要辭職了 220.136.28.92 09/06 00:43
30F:→ ganbaday:所以這倒是沒有實質影響就是... 220.136.28.92 09/06 00:43
31F:→ kblddanny:所以 在放完大決之後 就辭職 這樣就沒事 180.177.9.22 09/06 00:44
32F:推 top90233a:抱歉 但我並沒有這樣 判決完之後 所有我 114.42.157.77 09/06 00:46
33F:→ top90233a:之前的判決 只要有申訴的 我一定處理 114.42.157.77 09/06 00:46
34F:→ ganbaday:不會完全沒事,警告會跟一輩子,請看那個 220.136.28.92 09/06 00:51
35F:→ ganbaday:群組的判例,警告跟了七年仍有效... 220.136.28.92 09/06 00:51
36F:→ ganbaday:會對top未來如果出任此小組內其他板主職 220.136.28.92 09/06 00:52
37F:→ ganbaday:有影響(不過當其他小組的就沒影響) 220.136.28.92 09/06 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