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esphoto (Ame)
看板ComGame-Plan
標題[申訴] DSLR版主群濫用權利及版規!
時間Tue May 25 01:31:52 2010
1. 檢舉人:Amesphoto
2. 被檢舉人/看板:DSLR / sdamyun / bilibala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Sub_DigiTech
4. 檢舉事由:DSLR版版主濫用版規. 不容許他人質疑版務
我在DSLR版上發了一篇文章(轉錄之第一封信件)
質疑
"請問版主是不是被挑釁的人沒有給予回應, 是不是就不處罰"
這個判例
版主在文章內推文, 卻不給予回應
並立即鎖了我的文章
而我就馬上又發了第二篇文章(轉錄之第二封信件)
並在推文講明如果版主需要時間討論, 請交待一聲
之後兩篇文章都被劣退
我要申訴
版主濫用版規! 在他們沒有辦法處理這些事情的時候
用這樣子的方式處置版上文章, 實在誇張!
5. 舉證 (如有需要):當我在貼第一篇文章時, 同時有版主在版上並且推文
在當下他要是認為我提出對版務的質疑,是不合理的!
他大可以在推文裡直說, 而不是先回我推文!
該版主的推文在我所轉貼的第一篇文章裡有!
在他鎖我第一篇文章後, 並無告知他的意圖
又貼了第二篇文, 在版主群鎖文又開放文章的同時
我丟了水球給版主
To sdamyun: 請版主在DSLR版上告知檢舉該事的大方向,不然我轉到群組版了
[05/23/201\0 00:01:11]
之後文章立即被劣退
※ Deleted by: bilibala (140.138.148.250) 05/23/2010 00:05:15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回應公告劣退)Re: [公告] 多項違規事件及檢舉
就如同我之前文章所說的(版主自己說的話)
→ bilibala :板主只是凡人,發現錯誤改判也不對?我個人認為死不 05/23 00:51
→ bilibala :認錯才是不對的行為。
原來這就是現任版主群的比例原則!
1.三位版主討論出來的版規處置 #1BvvZjoz
2.引起版眾討論, 其中還有版主硬拗等等過程 #1BvxOIF8
3.改判 #1Bv-OyA1
版主是人 所以有犯錯的權利!
我的文章不是鬧版, 而就是在跟版主討論版務上的比例原則
針對的就是" 多次針對同一帳號挑釁/筆戰 " 難到就是一次警告來作為處置?
所以必需被"劣退兩篇文章"
(第二篇文章還先鎖文, 再m. 再鎖文, 最後劣退)
又如同EiffelTower版友所述
依照現行版規...
2-11.[公告]
板友請勿使用公告標題發文,轉錄與板務、站務有關文章則不限。以公告標
題發文者,或回應公告者一律劣退並依第九條處置。
但卻查無第九條的處置內容....
9.檢舉
為節省處理時間,檢舉請一律寄信給板主任一人或三人,並按照格式,未依照
規定者一律不予受理。檢舉格式:
文章編號:(shift + q 查到的文章編號)
檢舉對象:(被檢舉者 ID)
違反板規:(認為被檢舉者違反的板規)
違規內容:(請適當剪貼違規內容)
10.處罰與追溯條件
除有特殊列出處罰條款者,違規者一律依以下流程處理:
A.處罰部分:
警告一次 -> 警告二次 -> 水桶七天 -> 水桶一個月 -> 水桶半年 -> 永久水桶。
B. 違規文章處置:
刪文一次 -> 刪文二次 -> 刪文三次 -> 劣退
追溯期限以一年為限,以該次處罰時間點往前推算一年內累積次數,累積六次即
達永久水桶標準,追溯不限相同違規。
版主去哪裡引用第九條來
劣退我兩篇文章!
我是引用公告沒有錯! 我是回覆公告沒有錯
這種情況直接劣退兩篇文章!
是要滅口還是不打算回覆這件事情
在版面上, 使用者多次針對"特定帳號/特定版友"挑釁.引戰
版主群如何處理這種事件!!
因為沒有小組長, 所以直接貼來群組版
麻煩群組版處理一下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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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167.114
1F:推 lostname:已通知版主群回應 220.135.110.59 05/26 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