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ostMaiden (諸葛亮)
看板ComGame-Plan
標題Re: [申訴] warcraft版 FrostMaiden版主
時間Sun Dec 28 02:34:35 2008
※ 引述《lovely5566 (辣不利呼呼溜溜)》之銘言:
: ※ 引述《FrostMaiden (諸葛亮)》之銘言:
: : 就我認為根本沒違反板規。我參考其他人的看法也是。只有你這麼說。
: : 也沒什麼重點可言。 這部分你就請lostname站長來審核即可。
: 所以 沒有違反版規a-2 也就是F版主認為這樣的文章
: 是具有討論意義的
你是有討論意義,個人認為不具討論意義。 純粹就是看法角度不同。
: : 他的做法即是回文告訴大家想法,請大家可以下載回去享用。
: : 該臥龍盃的文章都有M文。怎醒目? 所以選擇用回文方式。
: 所以可以用公告 並解加註M文 可以更醒目
: 以版主身分發言 本來就應該用[公告]標題
: : 公告不是這樣用的。 公告大家去看一篇RP,你把OS信長CG的人放到哪去了
: 不不不
: 對於推薦的RP 並且以版主身分發言 當然要用公告
: 我並沒有對於其他遊戲表示排斥 對於其他遊戲的良好RP
: 以版主身分推薦 本來就是應該用公告較為洽當
不不不,那一切都是你認為公告較妥當。
為何三國的RP要公告來告知大家? 板主身分推薦也不需要也沒理由這麼處理。
: : 完全沒有使用公告的必要。你覺得RP好,RP讚歡迎你50字回文。如果你有興趣每次都這麼做的
: : 話。
: 嗯 謝謝版主清楚的說明
不客氣。
: 如果小組長也是這樣贊同的話
: 那麼表示一般版眾 只要覺得RP值得推薦 都可以以這樣的方式回文
: : 在我認為,真正的主權是板眾,板主即是執行者。但板主有義務減少板內糾紛
: : 和帶動討論風氣。 在我看來他即是執行義務(討論RP)。
: : 的確是,多數板眾認為不合理的板規本來就該修正。不合理的水桶本來就該提出檢舉。
: : 不合理的行為本來就該來申訴。 如同你來申訴。
: 制訂版規是PTT賦予版主的權力與義務 同樣的 水桶也是
: 您有熟讀嗎?
: 版眾並沒有這樣的權利
: 當然各個版要游走在站規邊緣 並不能積非成是
: 然而你說不合理的水桶要檢舉 那是使用者本身
: 並非說今天我看到任何一個水桶不合理 都可以提出檢舉
: : 不好意思。我詳讀過。 我也這樣說。
: 二、權限:
: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 若有不適當者,有權依情節輕重而為下列之處置(註):
: a. 將不當文章加以砍除
: 使用t標記,再ctrl + D,可以刪除文章且不扣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
: 使用d砍除,刪除文章並扣除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並可選擇是否給予劣文
: 之處分。
: b. 水桶處份權:
: 板主得以依照程度將不當文章發表者列入水桶名單,暫停其在該板發表之權
: 限,惡行重大者,得以提報站務依法處理。
: 哪裡說版主水桶處分 必須經過版眾決定?
不合理的板規事務,都會交由板眾投票來決定,並經過板主判斷後達成共識和妥協。
這部分是還在努力重建階段。 (魔獸板很多不合理板規和事務仍有待解決)
我說過,板主主要是執行站方給的水桶權限,最大的權力仍是民意的共識(板眾)。
當然這是我對板主的認定。 你不這麼認為也罷。
: : 一樣,請舉證。 請提出你是否有先問過A板看法的舉證。
: 為什麼一個沒有討論價值的文章 我還要必須請問a版主是否還有待補充
很簡單,因為我覺得你提出的理由根本不足以讓我覺得A板違規。
既然我不覺得,你也無法提出你詢問A板的任何理由或原因。
你又想提出申訴,我當然會跟你要你們之間的溝通記錄。
所以既然你覺得這個步驟都可以省略,那就沒繼續再說的必要。
由lostname組長審定即可。
: 而不是直接請版主給予適當的處分?
: : 這是他執行板務問題,請直接問他。你在這問也得不到答案。
: 我這邊請教的是f版主的執法範圍
: 請教的是像是這樣的文章究竟是屬於一般版眾皆可發出的文章
: 還是版主才可以發的文章
: 如果是一般版眾發出的文章
: 那麼明顯違反貴版版規a-2並不具討論意義
: 如果是以版主身分發言的話
: 那a版主可能會有違組規7
: 7.身為版主請以身作則 若知法犯法 以身試法
: 經查證後經予以加重處份
若你覺得申訴沒用,請直接跟lostname組長申訴。
: : 違規行為不會有保障。板主一樣受罰。總板會請其他版主自請水桶處分。
: : 況,申訴你照樣可來申訴。罷免你照可提罷免。 沒什麼保障之說。
: F版主一早開始這麼明理就好了
: 就不會有
: "邪惡零(EvilZero)也可申訴,請問你執行過了?"
本版的執行方式一向都是這樣,沒什麼明不明理。
: 類似的發言了 因為我並不需要經過E版主的裁決後 才可以來這邊申訴
: : 照你這樣說,你來組務申訴不就是二次申訴。增加組長不便。
: : 一審通過就好? 二審三審可以丟棄? 判決本來就有誤差和主觀認定
: : 所以才要更謹慎的多增加防護。保障使用者權益。
: 因為你所謂的二審三審 什麼上訴到E版主 和PTT現行體制並不完全吻合
: 並不需要經過這樣的步驟才可以來這邊申訴
: 因為PTT並沒有這樣的規範 所以E板大和妳F板大 和A板大
: 基本上是一樣的權利 處在一樣的地位
E板主在魔獸板有一定的資歷和經驗,把最後的決定交給他並無不妥。
就算有一樣的權利和地位仍也會把最後的板務裁決權交由給他。
這是我們之間的共識。
: 所以在跟您申訴過後 再去找E板大申訴這個步驟是毫無意義的
: 並不是什麼一審二審
: 就站方的角度而言 這樣子是重複的執行一審
: 一審過後再一審 有這樣的處理方式嗎
就你而言是一審再一審,就我們而言是多審換謹慎。的確就是這樣的處理方式。
如你看到。 有不妥當歡迎檢舉。
: : 不好意思,訴訟過程本來就是很花時間。
: : 沒什麼避免不避免。純粹是減少組務的事務。能自行解決就自行解決。
: : 真的處理不了,再從組務來處理。
: 一樣的立場 並沒有您所謂的問題
: 跟任一版主申訴後應該就是可以到這邊來申訴
: : 沒有違規。有疑義,請lostname組長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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