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ly5566 (辣不利呼呼溜溜)
看板ComGame-Plan
標題Re: [申訴] warcraft版 FrostMaiden版主
時間Sun Dec 28 01:02:41 2008
※ 引述《FrostMaiden (諸葛亮)》之銘言:
: ※ 引述《lovely5566 (辣不利呼呼溜溜)》之銘言:
: : 所以 貴版主判斷一個文章是否合理與否 是以底下版眾的推噓文來判斷?
: : 如此粗糙並且近乎於群眾暴力的裁決方法
: : 是相當不明智的
: 所以版主不能依照推噓參考來當作自身判斷依據之一,看來您真是明智。
我想版規說的很清楚 是不是我一個人反對根本不是重點
: : ptt站方已經給予版主m文的權利和連推的權利
: : 對於一篇好文章 可以m 可以連推 可以收入
: : 有這麼多的方法 為什麼需要再發一篇文章來占用版面
: : 版規A-2如下
: : A-2、閒聊文
: : 請具備討論內容以及50字以上。禁止日記文、感謝文...等。
: : ^^^^^^^^
: : 請F板大告訴我那篇文章哪裡具有可以討論的意義
: 討論意義就是告知大家版主推薦RP,請大家別忘了一起分享內容。
這我剛剛已經提及了 有m文根連推可以代替
: : 如果每個版友都把認為直得推薦的文章這樣PO出來
: 值
: 他是版主,不是板友,官威? 恰好相反,版主與板友一同分享,板主先提出
所以 f版主的意思是 他發那篇文章 是以版主的身分發言 而非版友?
那既然以版主的身分發言 是否應該使用公告??
: 有何不可? 板友提出也無不可 況沒人貼過該文章。 重貼者當無意義。
: : 那整個版面不就充斥著一堆沒有意義的文章
: soga。
所以F板大的意思是指
是不是我也可以以自己的名義來推薦RP
還是說 像那樣的推薦方式 是僅限於版主?
"一個超過50個字 可以以推文表示意見 沒有討論性內容的文章"
指有板主可以發言
如果是版主的身分
是否應該使用公告呢?
: : 版主是管理整個版的主權者
: 主權者是板眾,執行者才是板主。你搞錯了。
所以主權者是版眾?
版主的義務與規範是這樣說的嗎?
既然版眾是主權者 那麼每個水桶每個版規 應該都是由版友來制定投票的?
然後再交由執行者版主來執行處罰?
然而版務的運作是這樣的嗎?
請去詳讀版主的義務與規範後再來這樣說
: : 並不一定就是對某個小遊戲特別了解的
: : 版主的推荐意義何在已經有待商榷
: : 更甚者是並沒有說明RP哪裡精采 哪裡值得觀看
: 那你可以請A板補充,try it ? 還是他留伏筆? think it?
所以每個被您浸水桶的人
您都請問他們是否留有伏筆了?
是不是還有沒有說明的部份?
沒有的話 為什麼獨厚於A版主
: 這我不清楚,你問過他本人了? 請提出 謝謝。
所以感覺起來 發文前讀過版規不是必要的?
讀過版規就不應該犯這樣的錯誤
為什麼還需要這樣子請問他?
難道版主浸過水桶的每個人都請教過他了嗎?
: : 之前已經有不少使用者分享RP是因為沒有說明而被撻伐
: 請提出,謝謝。 充其量我會告知補充完整越好。
: 不過A版主告知板眾"RP精彩"義務我覺得沒任何不妥
所以還是再次請問
他是以版主身分?
那是否應該以公告 並且加註M文 方便版眾查詢
還是他是以一般版友身份
: : F版主確定A版主這篇文章沒有違反閒聊文這項版規?
: : PTT站方並沒有規定說 哪個版主為主版主 哪個版主為副版主
: : 我有跟版主申訴過
: : 已經符合組方以及站方的規定了
: : 這方面沒有疑慮
: 不好意思,本版申訴案件至今,有無法處置的最後都會核交給 EvilZero
對 貴版如何 那是貴版
: 他就公認的總板,就算站方也會同意讓邪惡零板主最後審核,再來處理。
站方發過正式的申明說E板大是最後的總版主?還是說來此申訴之前
必須要先對E板大申訴過?
請提出
: 簡單說,讓站方減少事務,讓板主做完最後責任是必需的。
組規站規都說的很明顯了
: 當然你直接提出站方申訴也無不可,我只是做個提醒。 本版處理申訴案件都是
既然可以 那就不勞您費心了 我並沒有違反組規
: 這麼辦理。 歡迎可查。
合理的懷疑
制定那條規定 是否可以讓版主的違規行為 可以多一層保障
可以盡量讓版主的違規行為 不直接的來到組方做合適的處置
一般面再版主群間做2次以上的申訴
除了增加不便
時效性上打了折扣外
更可以避免版主直接受到小組長的責難
貴版要怎麼制訂版規那是貴版的問題
不要跟組規衝突了
也希望F板大發言前能夠先好好看清楚組規和站規
不然也只是貽笑大方
最後請版主不要避重就輕
請問a版主那篇文章
有沒有違反貴版版規a-2當中的
"具備討論內容"
請就此提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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