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ngsong (蕉城浪子)
看板ComGame-Plan
標題[公告] 有關[申訴] DSLR板主in3 一事
時間Mon Mar 24 11:12:43 2008
1.目前,本人將進行調查,會於2-3天內提出判決.
2.從現在起,禁止任何人再對此事提出回應並公布任何E-MAIL與水球紀錄
不僅無助於判決結果,且只會扣分.因為,相關的事證,我會私下進行了解
並於判決時,提出說明.
3.如,仍有人再對此事提出回應並公布任何E-MAIL與水球紀錄.我將會向群
組長申請對於該人於本版貼文的權力限制.
小組長 chingsong
--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
應作如是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11.55
※ 編輯: chingsong 來自: 118.171.11.55 (03/24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