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ngsong (蕉城浪子)
看板ComGame-Plan
標題Re: [申訴] headphone板版主sssuperman
時間Thu Nov 15 21:22:27 2007
※ 引述《udlel (屠格涅夫)》之銘言:
1. 該申訴案之版主,目前仍未上站,已警告1次,如仍長久未上站
達 30 天以上,則會拔除版主職務.
2. 但,目前該版另一位版主 khm1985 負責處理版務,請e-mail先向他申訴此事
,如其未處理,再於組務版申訴此案.以後該版的版務申訴案,均請向 khm1985
申訴.
3. 至於以後向 sssuperman 版主申訴,不再處理,僅視同久未上站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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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板務檢舉及水桶到期解除請先寄信給板主,
: 請給板主一些時間, 若三至五天後
: 板主都未處理, 或是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貼文申訴
: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 申訴將暫時不予受理
: =======================================================
: 1. 檢舉人:sssuperman
: 2. 被檢舉人/看板:headphone
: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本人在耳機板 9758遭受emptyace人身攻擊
: 4. 檢舉事由:
: 噓 emptyace:你要用優文補劣文嗎?? 別傻了孩子 11/07 13:17
: 噓 emptyace:還自己推到11勒... 真是有為的宅宅 11/07 13:19
: 本人11/07即寄信給sssuperman.而sssuperman雖然當日就收到信件,卻遲遲不肯處理.
: 包含信件、私人回應及公告,本人至今(11/12)仍完全未見到任何關於此事的文章.
: 這已經不是sssuperman首次怠職了.許久以前,我就曾寫信給sssuperman,要求其處理
: 類似的事件.同樣的,也沒有收到任何回應. 只是,當時不懂得申訴的管道,才未提出檢舉.
: 過去發生過的就算是口說無憑,既然現在又發生了同樣的事情,本人這次在此附上證據,
: 要求小組長給予其該有的處分!
: 5. 舉證 (如有需要):Headphone 9758
: 申訴備份隨後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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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
應作如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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