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iany ()
看板ComGame-Plan
標題Re: [申訴] ipod版主 以身示法 亂嗆版友
時間Wed Jun 20 18:59:10 2007
該位板友,在 iPod 於 6/19 連續發表違規文章,並且在經本人警告之後
夾怨寄騷擾信到本人私人信箱,內容完全與討論板規與板務無關。
這位網友於 6/19 發表一篇違規買賣文 QNo.1 ,發表後遭本人刪除。
接著無視置底板規,發表第二篇違規買賣文 QNo.2 ,發表後本人依照
板規提出公告警告,卻被該網友惡意扭曲成嗆聲與鼓勵說謊 QNo.3。
(公告文一)
該網友在 QNo.3 中,他已詳讀板規,但是在這期間,違規買賣文違規事實
明顯,並且完全沒有詢問是否發文恰當,接著又針對公告推文回應,iPod
置底板規中很清楚的提及,請勿推文公告,有問題可以來信詢問討論,或是
另起標題。可是該網友接著來信內容卻是下流低俗的騷擾信。
因此本人判定他毫無悔意,且蓄意為之,據此公告水桶一週。(公告文二)
在發公告文發表得當下,可能是時間相近的關係,他又發表了違規文章 QNo.4
內容與 iPod 板無關,置底板規已詳述,他卻置之不理,因此,不再回應他
無理取鬧的行為,將之刪除。
QNo.1 已刪除,QNo. 2 於公告中有保留,QNo.3 於公告中有保留,QNo.4 已刪除
騷擾信有保留。以上如有需要皆可舉證。
以下分段回應該網友自私荒唐的個人意見。
※ 引述《Qweilun (HIHI~)》之銘言:
: =======================================================
: 看板板務檢舉及水桶到期解除請先寄信給板主,
: 請給板主一些時間, 若三至五天後
: 板主都未處理, 或是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貼文申訴
: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 申訴將暫時不予受理
: =======================================================
: 1. 檢舉人:Qweilun
: 2. 被檢舉人/看板:eviany/iPod
: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DigitalTech
: 4. 檢舉事由:板主 鼓勵大家說謊 並且嗆板友
: "iPod 僅提供二手交流,要把新品當作二手賣也可,就當作只用過一秒的二手品好了
: 但是要說找不到序號就太扯了,我去黃色鬼屋隨便看每一台都有把序號放在盒子上。
: 連人家黃色鬼屋都找得到,我相信要找到序號不難。"
: 板主講得那麼好聽 還說只能賣二手的
: 好 我就把我的當二手賣 隨便我真正隨便就找一台來寫序號的話
: 那到時 買的人去換的序號並不同 我可以說 是ipod版主建議的嗎?
: 版主鼓勵講謊話 版主是否也是犯罪者個一環??
他的買賣文我已經盡量寬鬆執法,請他去找要賣的產品的序號。結果他自己說:
" 好 我就把我的當二手賣 隨便我真正隨便就找一台來寫序號的話 "
我請他要把資料補齊,結果他卻要隨便找個東西頂替。
黃色店家如果可以在自己的產品盒子上頭找到完整的資訊,該網友一定也可以在自己
的二手商品中找到完整的資訊。要求把完整資訊提供,豈是鼓勵說謊?
而且,隨便找一台是他自己說的,再次聲明 iPod 絕對反對來路不明的東西!
: 版主亂嗆網友 口氣很差 以執法之名 行嗆人之實
: 當天爭議的文章 他選擇只存對自己有利的文章
: 有版友 也覺得他態度不好 就被他給修掉了
請問我修掉哪一位板友的文章?誣告!
況且依照板規,對我個人有意見可以申訴或是來信,你在這裡申訴尋正常管道是很好
你寄騷擾信到我私人信箱是什麼意思?
: 如果ptt選擇袒護這種人就算了
: 畢竟大家看在眼裡 有些人就是只能在虛偽世界嗆人
我與該位網友並無私怨,該網友僅是被我警告,不能在 iPod 板販賣東西
心有不甘。同時他的檢舉文中,有非常多人身攻擊的部份,相信他自己發表的
文章已經寫得很清楚了。
他只是把警告與嗆人搞反了,總不能要我們對一個連續違規又發騷擾信的人
還順著他的意思,而不嚴詞糾正吧。
: 5. 舉證 (如有需要):
: ipod 暫存文中有
: 但只存對他有利的
: 並且被他修改過了
這段話,子虛烏有,毫無根據。總之我能做的,該嚴詞糾正的,依照板規的都做了
接下來請板務裁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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