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stname (so be it)
看板ComGame-Plan
標題Re: [申訴] 麻版版主亂浸水桶
時間Wed Mar 7 19:08:04 2007
※ 引述《LLD (麻將人格)》之銘言:
: ※ 引述《lostname (so be it)》之銘言:
請看清楚我的文章喔~
以隱板方式的私人團體就可避免公開開場徵人的疑慮,
且該板板友須在對東錢的法律規定之事上有所了解,
而願自負其責, 並非強制要求其犯法 (依然可以選擇不東)
既然此意受到質疑,
亦不可能允許私下連絡東錢事宜,
只好收回當初的建議
^^^^
: 所以您是不是改變了?
禁東的立場沒有改變過
建議是建議開個人團體板
所以跟你的戰文的關係是?
: 另外,台北的警察建議賭場去桃園開,
: 也非強制要求其犯法 (依然可以選擇不開賭場)
: : Ptt2的板一樣不能允許違法, 也就是不能有東。
: ^^^^^
: 所以您是不是批示P2的版該怎麼做?
我管不到P2的看板喔~
還有, 警察是公職, 有公權力
: : 請您再看一次
: 我並沒有不服您們的判決,
: 只是我想,做錯了事,自己還是要知道。
如有需要, 歡迎直接寄信給台大 :)
: 等到我的前提發生,我會的。 ^^
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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