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uis819 (為君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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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Geforce2GTS 申訴 HardwareSale版 版ꔠ…
時間Thu Dec 28 10:42:30 2006
※ 引述《Geforce2GTS (阿呆)》之銘言:
: ※ 引述《Louis819 (為君愁)》之銘言:
: : 我怎麼知道你有沒有閒功夫? 這要問你自己阿...
: : 網路上形形色色的人都有 難保你不會就是這麼閒的人
: 這邊隨便你怎麼說 我不是不講理 這部份我覺得你也有道理 所以不否認你的觀點
: : 請問證據在哪?
: : 底下一堆推文的人要是一起串供陷害人怎麼辦?
: 你也可以詢問原作者 是不是真有此事? 還是你要說連作者也串供??
: 那真好笑 看來按你的邏輯 法官辦案都不需要證人囉? 因為所有人都可以串供阿~
: 我只覺得你在硬凹~
是這樣沒錯阿
要捏造事情還有分誰會串供誰不會串供?
你才在硬拗吧
: : 可以查查我以前的判決 看看我是不是得過且過
: 誰管你以前怎麼樣 今天你有錯我就是要糾正你 你講過去式要幹麻? 搞清楚"現在式"
: : 自己砍跟別人砍是可以分的出來的
: ^^^^^^^^^^^^^^^^^^^^^^^^^^^^^^^^^這邊很像在詭辯 那我改成 串通朋友砍自己行嗎?
: : 但是網路上的文章自己捏造的或是真的有卻沒辦法分辨 除非當下我有備份在
: : 當然如果我已經備分 也不會輪到你寄信給我 我早就做出判決了
: : 不會舉例請別亂舉例
: 又很好笑了 我已經說過了 我要表達的意思就是那樣 可能有些"不正確"
: 這不用你說我也早就先聲明了 一樣 是真是假 你去詢問原PO或底下推文的人
: 真相就會大白了
之前說過 就算去問 我還是無法分辨是真是假
: : 網路跟現實生活不同
: : 請勿隨便拿來類比
: 的確 網路跟現實是不能"全部"拿來做類比 但是 請你搞清楚 "有些部分"卻是可以的
: 在一個有法治的版上 有一位管理者 使用者投訴 我想 有點分析力的人 都會知道
: 這跟在現實生活中沒有兩樣 我們是以法治國 是有法治的國家 有法院 法官存在
: 我卻不知道你到底在硬凹什麼? 不能類比? 請你提出關於我投訴被吃案這件事情
: 不能類比的證據? 請問你在現實社會中 有沒有人投訴過人? 告過人? 被吃案過?
: 哪裡不能類比? 我搞不懂耶...我只看到你在硬凹~~
可以類比的部分不是這裡
簡單的說 PTT現在會這麼亂就是因為暴民亂政
你投訴但是我沒看到證據 所以我沒有判決 就這麼簡單
不要說什麼吃案不吃案
今天如果原作不砍文 整件事就有另一種判法
但是原作砍文了 整件事無從判起
: : 在我待過的板 一向就是在板主上線前文章只要自砍就無法判決
: : 何況你舉證的是罵人證據推文系統
: : 這比文章更麻煩 因為文章還可以去ALLPOST找 推文根本找不到
: 找不到你不會變通喔 幹麻不去問推文的人或原PO? 不就真相大白? 可是你沒做!
我之前說過沒辦法查證是不是捏造的 我問了也沒意義
沒意義的事我幹嘛做?
你看不懂嗎?
: : 如果你覺得我是隨便判決
: : 你大可以去找我以前的判決文來看看就知道
: 一樣 過去的事情不是拿到現在來說嘴的 我這次就是"申訴"你處置不當 有失公理
申訴不管在哪裡一向就是沒有文章沒有判決
我也說過了
: : 我是絕對不會姑息隨便罵人的人
: : 但是對於沒有證據 無法得知是真是此事或根本就是捏造的事
: : 我無法做出判決
: 廢話 你根本沒有查 當然無法判斷是不是捏造的 如何查 不會要我教你第2遍吧?
廢話 查了之後還是沒辦法判決
那我幹嘛查?
這個我說了不只兩遍了
: 第一 : 版主未盡查證義務 即認定無法判決 是謂瀆職
: 第二 : 我與這些證人素未相識 在此事件之前未曾有任何信件及水球往來 如何串供
: 第三 : 我要求的只是公平的判決 沒有理由串供這麼多人來陷害版主 於常理不符
: 第四 : 真相只有一個 但沒有查證就沒有真相 沒有查證就認定我可能串供
: 是污衊我的人格 提出非常嚴正的抗議
: 第五 : 除了表達嚴正的抗議外 也請Louis819舉證 如果舉不出任何證據說我串供
: 是謂毀謗 因為法律上 指控方必須舉證 這是常識
: 為了合理化先前不處置此次判決的行為 就質疑我串供
: 我不能接受 請組務還我一個公道
跟之前一樣
BBS是沒有文章就沒辦法判決的系統 所以我沒判決
1F:推 smarttommy:那篇文章我有看過 R大的確用詞激烈 220.133.94.2 12/26 20:15
2F:→ smarttommy:一整個就是莫名奇妙 220.133.94.2 12/26 20:16
3F:→ smarttommy:我也不是聲援G大 我只是在陳述一個事實 220.133.94.2 12/26 20:16
4F:推 fascist:咦~我也在裡面唉....不過推文罵髒話......218.175.232.194 12/26 23:39
5F:→ fascist:似乎需要處分吧?!218.175.232.194 12/26 23:40
感謝樓上2位大大的推文 有你們出來講話 事實就更清楚了 感激不盡<(_ _)>
※ 編輯: Geforce2GTS 來自: 125.229.192.193 (12/27 15:09)
6F:推 minipiq:我也是受到r大用詞激烈的受害者QQ...而且140.124.134.235 12/27 20:03
7F:→ minipiq:r大這樣的用詞沒受任何判決..吃案?還是?140.124.134.235 12/27 20:04
8F:→ minipiq:如果沒有一個交代..以後會有千千萬萬個r大140.124.134.235 12/27 20:05
簡單的說 如果今天原PO覺得被罵想申訴 就會保留文章而非砍掉文章
既然原PO已經砍掉文章了
在哪一個bbs都是沒辦法判決的
何況那是指在文章內有罵人的時候
今天問題是出在推文中 這是很大的漏洞
除非原作有把文章保留下來 而且在罵人的推文前沒有經過編輯文章的步驟
否則是無法判決的
以上
板工 Louis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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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難更醒不思君 君思不醒更難為
愁君為何因我笑 笑我因何為君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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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208.4.26
※ 編輯: Louis819 來自: 134.208.4.26 (12/28 10:48)
9F:推 young23:明明看到證人推文 也認定讓事實更清楚 59.104.187.116 12/29 09:37
10F:→ young23:居然還不處理 不可思議到無以復加的程度 59.104.187.116 12/29 09:37
11F:→ young23:把"沒有文章即不能判決"的條文找出來吧ꐠ 59.104.187.116 12/29 09:38
12F:→ young23:其實那根本是你自己的認定 PTT沒這條 59.104.187.116 12/29 09:39
13F:→ young23:搶劫後把東西放回去 砍人後傷口癒合就沒事 59.104.187.116 12/29 09:39
14F:推 young23:BBS是沒有文章就不能判決的系統?????????? 59.104.187.116 12/29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