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usim (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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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暴龍假球 六聲押 施建新坦誠犯行飭回
時間Thu Oct 9 12:08:00 2008
暴龍假球 六聲押 施建新坦誠犯行飭回
【2008/10/09 11:25 報導 】
米迪亞暴龍隊疑涉嫌打假球,球團發言人郭德志
,以及涉嫌做為球團和林秉文集團中間聯絡人的林慶昌等六人,遭到聲請羈押
,下午兩點就會召開聲押庭。關鍵人物施建新由於坦誠犯行,於以飭回。
板檢發言人鄭鑫宏說
http://www.bcc.com.tw/news/newsview.asp?cde=776339
新聞不是很完整 應該是午間新聞的live發布
發言人說什麼呢?
看電視...發言人主要就說
有人被買 有人被脅迫 都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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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蘋果日報的整理
http://kuso.cc/3TrG
假球案主要涉案人
◎郭德志:施建新特助兼發言人
涉案:幫助施建新
◎林秉文:綽號流氓、天道盟濟公會成員
涉案:出面協調施建新與地下錢莊債務,並入主暴龍,全案首腦
◎林家慶:綽號老鼠,暴龍隊管理
涉案:黑幫眼線,轉達打放水球指令
◎吳昭輝:米迪亞暴龍隊教練
涉案:轉達指令要球員打假球
◎貝力:投手教練兼投手
涉案:打假球
◎陳元甲:外野手(左圖)
涉案:打假球
◎陳克帆:捕手(左下圖)
涉案:打假球
◎施建新:綽號小新,米迪亞暴龍隊老闆(右下圖)
涉案:與黑幫合資買下球隊,引進黑幫管理、縱容打假球
註:涉案至少18人,其他為組頭、簽注站負責人或黑幫份子
資料來源:專案小組
目前確定收押的
4個林姓 黑道份子
教練吳昭輝
據報導...似乎是因為小新投資不利 才仲介黑道介入球賽
碼的...起碼3個球員認了...一個老闆也馬上認了
球團還選球衣啥小的 來板上救急求援
之前還為了交易案查一堆資料
還跟版友不斷討論
還有人持反對意見又翻了一堆資料
...操...現在回想起來大家都像白痴一樣
早知道拿那些時間來背背英文單字
去你的旦旦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0.54
※ 編輯: liusim 來自: 59.126.0.54 (10/09 12:09)
1F:推 fatoes:投資不利才介入喔? 那一開始為何就跟黑道背景合資 10/09 12:10
2F:推 herohiro:臂力還少了用白色手套這項罪名吧 10/09 12:10
3F:推 m92:這種球隊別支持了吧 好扯 謝佳賢好可憐 10/09 12:10
4F:→ fatoes:腦袋想一想就不會被他的話騙啦 10/09 12:10
5F:→ cjs010629:唉~當初這個板還一堆人替他護航呢... 10/09 12:12
6F:推 rightme:垃圾 10/09 12:15
PS 看蘋果的新聞連結 我抓一段
施建新和林秉文簽賭集團合資買下誠泰COBRAS後
,一開始時雖有意經營球隊,但施愛玩股票、投資,加上球團一直虧損,
每月資金缺口高達六百萬元,便向地下錢莊借錢。
黑道原本也是愛棒球的@.@?
一開始有心?那還跟簽賭集團合資?
真矛盾~~
※ 編輯: liusim 來自: 59.126.0.54 (10/09 12:17)
7F:推 krajicek:坦承犯行,所以就是當污點證人囉? 10/09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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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應該不是
小新看來也是主嫌 只是認罪了 所以起訴應該都搞定了 才交保
吳昭輝等6人 是因為有串供之虞+涉嫌重大 才收押
都認了 也沒什麼好押 區區個詐欺 他應該也不可能離境潛逃吧
※ 編輯: liusim 來自: 59.126.0.54 (10/09 12:19)
8F:→ krajicek:不然坦承犯行就要被告啦,怎麼可能直接飭回,除非是 10/09 12:18
因為案子還沒偵結啊XD...黑道都還沒認呢
9F:→ krajicek:打算當污點證人指控背後的集團換取緩起訴 10/09 12:19
10F:推 Adven:梁寬:每個人愛小狗的方法不同嘛 10/09 12:19
※ 編輯: liusim 來自: 59.126.0.54 (10/09 12:20)
11F:推 cbaabe:施是飭回 10/09 12:20
12F:推 Igroun:華仔在無間道裡也說他要作好人阿~ 10/09 12:20
13F:推 sltsou:當初大家在吵logo 感覺就像白痴一樣 回想起來真eo4= = 10/09 12:21
14F:推 krajicek:他沒交保也沒限制住居,是飭回。所以當污點證人可能性高 10/09 12:21
喔喔 那是我搞錯了...
這麼說小新可能豁出去囉 還是他背後有更大條的?
※ 編輯: liusim 來自: 59.126.0.54 (10/09 12:22)
15F:→ krajicek:施是高層啊,如果說兩球員交保,沒道理施連交保都不用 10/09 12:23
恩~~頗有道理...涉案程度應該高過球員很多很多
我怎麼突然想到...[棄保效應]這個選舉用詞@.@
※ 編輯: liusim 來自: 59.126.0.54 (10/09 12:25)
16F:→ krajicek:通常一個集團犯罪,越高層的一定更要防止串供,更有羈押 10/09 12:24
17F:推 Igroun:就是分贓不均狗咬狗,反正污點證人對這連學歷都有問題的人 10/09 12:24
18F:→ krajicek:的必要。但施卻沒有比照辦理,這當中要不他是清白,不然 10/09 12:24
19F:→ Igroun:也不會太差 10/09 12:25
20F:→ krajicek:就是有什麼條件交換才有可能 10/09 12:25
※ liusim:轉錄至看板 Baseball 10/09 12:29
21F:推 goodptt:引狼入室.. 10/09 12:31
22F:→ gidapops:施承認他引入黑道 但不代表他有參與或主使放水 我猜的 10/09 12:32
如果小新是這麼跟檢調說...你覺得有可能放他走嗎@.@ 不收押算客氣了
23F:推 cjs010629:竟然還有人在替他護航... 10/09 12:35
24F:推 chengjung:真正黑的.還沒被咬出來阿... 10/09 12:35
※ 編輯: liusim 來自: 59.126.0.54 (10/09 12:42)
26F:推 cbaabe:確定不是盜帳號嗎??? 10/09 13:00
27F:推 gslai:還有人相信他的話嗎? 10/09 13:01
28F:推 wesyrb:才...仲介... 10/09 13:03
29F:推 leafduckling:噁心 還敢上網脫罪 10/09 13:03
30F:推 D122122123:護航他的看一下是不是分身算了 10/09 13:05
31F:推 cbaabe:沒要幫他講話 但是我TVBS開了一上午都沒聽到"施坦誠犯行" 10/09 13:08
32F:→ cbaabe:只有說施被飭回 但是為何球員是交保 老闆僅只有飭回? 10/09 13:09
33F:→ cbaabe:如果兩邊皆坦誠犯行 那教唆者罪更重吧!? 10/09 13:10
34F:→ svince88:一群被小新耍的笨蛋... 10/09 13:13
35F:推 tedann:施賤新大爛貨 10/09 13:29
36F:推 nick32408:從學歷和年紀事件後 開始起疑 10/09 13:47
37F:推 sams1979:唉... 10/09 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