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armajik (熊大)
看板COC
標題[公告] 水桶公告
時間Wed Jul 8 21:36:53 2015
文章代碼(AID):
#1LdEgvII
違者ID: holan40
違反版規十一. 30天
判決理由:於推文貼圖中,明顯使用第三方程式且描述受惠狀況進行遊戲,以
"散佈"論定。
違者ID: hellstar
違反版規十二. 30天
判決理由:於推文中指證他人使用外掛。
推 mhellstar33m: 很明顯的HDTV公會就是有在用外掛。沒宣傳推廣就好了 07/08 20:55
違者原文刪除
另外有鄉民質疑,是否是因為我跟推文鄉民屬同分盟工會,所以快速處理?
其實被捅的鄉民也有站內信給我,問我是不是有被丟站內信檢舉,其實只是剛好
在家重訓有看到相關推文覺得不妥就開電腦處理了
(有需要我可以與holao40協調公佈站內信內容、時間)
還有水桶公告一事,其實之前有一行文或者內容缺乏文桶七天的我為了避免洗版
就沒有公告,如果各位覺得有需要以後我會全部整理公告。
如果就判決內容有什麼爭議歡迎推文或者站內信討論,如果還是有問題向上申訴,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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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0.202.238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OC/M.1436362616.A.82A.html
1F:→ Epimenides: hellstar的部份請版主三思 謹慎處理 07/08 21:38
2F:→ Epimenides: 今天不是他指控誰 而是HDTV TW外掛的使用者自爆 07/08 21:39
3F:推 iverson88: 推 07/08 21:39
4F:→ bearmajik: 我知道 但H大的推文就是違反到十二... 07/08 21:39
5F:推 eo32: 辛苦了,一天一公告其實都還好 07/08 21:40
6F:→ JamesJong: 版主辛苦了,hellstar辛苦了~ 07/08 21:40
7F:→ Epimenides: hellstar不適用版規十二吧 版主要不要把十二看清楚 07/08 21:40
8F:→ bearmajik: 這個版是我第一次當版主,我是認為有批評指教我都可以 07/08 21:41
9F:→ eo32: hellstar主要是 他隱射整個HDTV都有用外掛 所以被捅吧! 07/08 21:41
10F:→ bearmajik: 虛心接受,當初版規爭議我也是尋求大家意見 然後就執行 07/08 21:41
11F:→ bearmajik: 再麻煩各位 謝謝 (我組數還沒做完 囧) 07/08 21:42
12F:→ bearmajik: 被水桶的朋友 如果有不滿麻煩站內信跟我說 感恩 07/08 21:43
13F:推 Rexxx: 版主辛苦了 就事論事推一個 07/08 21:43
14F:→ Epimenides: 他並沒有說「整個」呀 別人自爆他只是點出來而已 07/08 21:43
15F:→ Epimenides: 說不定HDTV TW裡面還是有清流不用外掛的 這沒人知道吧 07/08 21:44
16F:→ bearmajik: 我是就H大推文敘述判決啦 所以我說有不滿歡迎跟我反應 07/08 21:46
17F:→ eo32: 他如果只說"很明顯某某某就是有用外掛" 我想就沒爭議了 07/08 21:46
18F:→ eo32: 因為他推那樣,會讓別人第一直覺,喔 這公會就是再用外掛! 07/08 21:46
19F:推 joseph841020: Po一篇文害2個人被捅.... 07/08 21:47
20F:推 Epimenides: 所以囉 在措詞不明確的時候應該從寬處理才對呀 07/08 21:48
21F:→ x12345x: 我不明白版規十二的存在意義 有人能幫忙解釋一下嗎 謝謝 07/08 21:48
22F:→ Epimenides: 要好好處理的話 應該要問他 那句話的意思 指的是「部 07/08 21:49
23F:→ chihyanglee: 依這個邏輯,該被捅的還有吧 提到外掛不就是質疑別人 07/08 21:49
24F:→ Epimenides: 落每一個人都有用外掛 沒人例外」或者「其中有人用」 07/08 21:49
25F:→ chihyanglee: 有用 那就該捅??? 07/08 21:49
26F:→ chihyanglee: 板規不是說 明示、暗諷、暗示、隱喻 都不行嗎 07/08 21:50
27F:→ eo32: 貼圖那個圖片一看就鐵定是使用外掛,所以沒有質疑的問題XDD 07/08 21:51
28F:推 smartalec: 板規12的意思就是不管別人有沒有用你都"不能說"啦 07/08 21:51
29F:推 Epimenides: chihyanglee,現在不是指控/質疑,而是使用者自爆 07/08 21:51
30F:→ chihyanglee: 板規有這句欸 「有證據得以證明者亦同」 07/08 21:52
31F:→ eo32: 都不能說 這有點.... 07/08 21:52
32F:→ chihyanglee: 照板主這樣解釋 他自爆也沒人可以說 07/08 21:52
33F:→ Epimenides: 版規不是這麼解釋的 要這樣解釋版主不就也要水桶? 07/08 21:52
34F:→ bearmajik: 是啊 貼出來且表示受惠 我以推廣判決 07/08 21:53
35F:→ Epimenides: 因為版主下了判決他「明顯使用第三方程式」 07/08 21:53
36F:→ eo32: 所以是不是該改掉那條 不然明確知道他使用 還不能說 太扯了 07/08 21:53
37F:→ chihyanglee: 所以依這個邏輯 以後遇到這個case 大家要裝作沒看到 07/08 21:53
38F:→ chihyanglee: 板主自己發現再水桶 或是站內信向板主檢舉 是這樣嗎? 07/08 21:54
39F:→ bearmajik: 囧 我要判決還不能說 那我要怎麼判? 07/08 21:54
40F:→ Epimenides: 版主認定他用外掛 所以版主就得把自己水桶嗎 不是吧 07/08 21:54
41F:推 Rexxx: 主要還是h大說法是有瑕疵吧...說整個部落就是在用外掛? 07/08 21:55
42F:→ bearmajik: 十二條 我當初接手就在了 上次給大家投票時 07/08 21:55
43F:推 smartalec: 目前字面上就是這樣的意思阿 不然還有甚麼方式可繞過? 07/08 21:55
44F:→ Epimenides: 是嘛 所以版主 版規不是這麼解釋的 放hellstar出來吧 07/08 21:55
45F:→ bearmajik: 也沒有反應這條 主要以可不可以公開談外掛為更改方向 07/08 21:55
46F:推 JamesJong: 這條,以前表決過了,而且很遺憾的沒有改成功 07/08 21:56
47F:→ bearmajik: 十二條版規存在的意義 我想是避免無盡的質疑 07/08 21:56
48F:→ Epimenides: 今天不是hellstar質疑指控誰 是人家自爆 他只是點出 07/08 21:56
49F:推 chihyanglee: 建議板主可以公告一下教導板眾 以後遇到相似情況要 07/08 21:56
50F:→ bearmajik: 而減少對遊戲本質的討論 這樣對版的成長也不好 07/08 21:57
51F:→ Epimenides: 部落名稱而已 我不認為這適用版規十二 07/08 21:57
52F:→ chihyanglee: 怎麼辦 才不會被水桶 07/08 21:57
53F:→ JamesJong: 這條也不是現任版主訂的,板主辛苦了,還有為了保障玩 07/08 21:57
54F:→ JamesJong: 家權益而犧牲的h大也辛苦了 07/08 21:57
55F:推 imvlg: 所以只要那部落的人出來檢舉覺得被質疑了 ,就可以桶囉~ 07/08 21:58
我目前的認知:
版規十一. 貼文者自主貼文/圖表示使用第三方程式,表明其受惠,以"推廣"論
版規十二. 在一般討論情況下,先指明某某使用第三方程式
如果是十一的情況下,大家在後面推文說某某用第三方程式,那我就不會用十二處理
但如果跳出十一主動貼文者,直接指某某使用,我才會用十二處理
hell大如果在推文說holan40使用外掛,那OK
但他的推文是指他的所在公會,所以我用十二判決
※ 編輯: bearmajik (61.60.202.238), 07/08/2015 22:03:55
56F:推 smartalec: 其實我也覺得不必要桶 但板規這樣寫就....... 07/08 21:59
57F:推 chihyanglee: 依板規 還有人是明示、暗示 怎麼不桶呢?? 07/08 22:01
58F:→ eo32: 版主這判決我覺得沒什麼問題 辛苦了!!! 07/08 22:05
59F:推 chihyanglee: 感謝板主說明 這樣以後遇到就知道該怎麼反應了 辛苦 07/08 22:06
60F:推 hill99: 有點死腦筋的感覺,還好沒當法官 XDDDDDDDDDD 07/08 22:41
61F:→ eo32: 說不定他就是法官 XDDDD 07/08 22:56
62F:推 hill99: 假如是這樣 那鬼島真的不意外了XDDD 07/08 22:57
63F:→ eo32: 是沒必要藉此來酸板主就是了 這位置不好當(我跟他完全不認識 07/08 23:04
64F:→ bearmajik: 我是設計師啦 ㄒ皿ㄒ 07/08 23:07
65F:推 hill99: 恩,我覺得我該離開了,跟總統這位置不好當,大家別酸一樣 07/08 23:07
66F:→ hill99: 的意思XDDDDDDDDD 07/08 23:07
67F:→ eo32: 那就晚安了 各位^^ 07/08 23:08
68F:噓 alan3100: 這次事件實在很好笑 事主/判決都是 噓一下 07/08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