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o1102 (別來無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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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違禁品 "代買"
時間Sat Jun 2 23:38:44 2018
查了一下衛福部的網站, 「代購」「醫
療器材」 ( 但公文中沒有 「藥品」,但
同受藥事法規範 ) 為違法行為。
https://www.fda.gov.tw/tc/siteListContent.
aspx?sid=3788&id=8839
有關 貴局函詢網路醫療器材
之「代購」行為是否違反藥事
法等相關疑義一案,復如說明
段,請 查照。
發布日期:2014-01-06】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6日
發文字號:FDA器字第1029012143號
主旨:有關 貴局函詢網路醫療器材之「
代購」行為是否違反藥事法等相關疑義
一案,復如說明段,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局102年12月20日中市衛食藥
字第1020136340號函。
二、依藥事法24條規定,藥物廣告係利
用傳播方法,宣傳醫療效能,已達招徠
銷售為目的之行為。藉由網路代購行銷
醫療器材之行為,符合前揭藥物廣告要
件,應依藥事法相關規定辦理;同法65
條明定,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
三、網路代購醫療器材業者,雖無實際
商品,惟其行為本質上係經藥物廣告取
得訂單,購買醫療器材後再予以轉賣,
視同販賣醫療器材,應依藥事法第27條
規定取得藥商許可執照,方准營業。
※ 引述《kuo1102 (別來無恙)》之銘言:
: 藥物交易有違反藥事法的問題,
: 但在藥局中購買成藥並不違法。
: 而 "代買" 算是 "交易" 或者是 "勞務",
: 並未做出明確規範。
: 在某地方板看到,
: http://i.imgur.com/igTPWEU.jpg
: 如果以 "交易" 來說肯定違法,
: 但以 "勞務" 解釋,又似乎有漏洞。
: ( 但以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防制
: 條例,運送危險及違禁品也是違法的。)
: 目前站規並沒有明確規範 "徵求" 及 "贈送"
: 部份較無違反重大法律的違禁品 ( 如動物
: 寵物用藥,環境用藥等 ) 的站規罰則 ( 此
: 二項在 " 網路販賣 "上是明確違反動物用藥
: 管理法與環境用藥管理法的,代購行為一
: 樣沒有明確規範。同理,代購人類用藥若
: 在網路上宣傳,則有觸犯藥事法的嫌疑。
: 請站方明確定義 "贈送", "徵求" 與 "代購"
: 可能違法的違禁品的站規禁止明文規範。
: 因為在目前站方公告的違禁品公告中,都
: 沒有此三項行為的明確規範。
: 感謝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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