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zz0928 (NO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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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合約未到期就跳槽 2電競選手違約判賠
時間Wed Jan 23 15:11:19 2019
香港電競台灣分公司(HKE)2017年間與廖姓、宋姓選手簽約1年,兩人同意接受培訓並代
表參賽,卻在合約期滿前跳槽到AHQ e-Sports Club戰隊,事後HKE向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
提告請求返還酬勞,廖、宋兩人雖辯稱雙方屬合作關係,可隨時終止合約,但法官認定兩
人已違約,今判廖、宋須各賠償12萬、13萬餘元;仍可上訴。
香港電競台灣分公司(HKE)提訟表示,當初與廖姓、宋姓選手簽約1年,接受培訓、訓練
,平日選手與其他玩家進行遊戲交流、對戰和切磋,提升電玩技術及實力,並代表HKE參
加各項比賽,而HKE也提供選手游泳池、健身房、瑜珈房等休閒設施,讓選手能在舒適環
境參訓,爭取好成績。
但兩人卻分別在2018年5月、2018年7月合約將到期前,就跳槽到對手AHQ e-Sports Club
戰隊,造成HKE投人的人力、財力、物力均付諸流水,因此依合約規定,要求兩人賠償期
間所取得的酬勞12萬餘元、13萬餘元。
廖姓、宋姓選手則表示,只是跟HKE簽訂職業電競選手合作合約書,未約束兩人可向其他
戰隊合作,也可單方面終止合約,兩人有寄發存證信函,非無預警終止合約,而早在2018
年4月間就有跟領隊ERIC反映、討論,並且若HKE未安排參加第一屆皇室戰爭CRL職業聯賽
,就會主動結束兩方合約。
廖、宋稱HKE公司始終未回覆,也未安排參加該聯賽,可見未積極安排,反而間接阻止選
手參賽,影響選手職業生涯發展,才主動終止合約,更主張兩人終止合約離開,未影響
HKE既定計畫以及設備等等損失,拒絕返還12萬餘元、13萬餘元。
不過,新北地院簡易庭指出,依廖、宋所簽合約內容,可知兩人需接受安排的電玩訓練,
並有代表比賽,爭取好成績的義務,若片面終止合約,也須賠償全部損失,非兩人所稱僅
屬合作合約書,可單方終止合約而已,因此判兩人須各賠償12萬、13萬餘元。(孫友廉/
新北報導)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122/150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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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沒有人注意到這則新聞,
這應該跟今年ahq沒繼續皇室戰爭的戰隊,沒關係吧@@?
感覺電競這塊,台灣好像沒有很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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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是人走出來的?為何還要重複前人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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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azz0928 (61.70.220.220), 01/23/2019 15:18:48
1F:推 jimmyso: 怎搞成這樣 宋姓不就是胖胖嗎 01/23 16:49
2F:噓 Wardyal: 俠客、胖胖? 01/23 17:01
3F:→ RadioMan: ahq蒸棒 花時間搞選手 不花時間搞培訓 XDDD 01/23 17:05
4F:推 RadioMan: *HKE 01/23 17:07
5F:推 RadioMan: 2F 對呀 廖=俠,宋=胖 01/23 17:09
6F:推 final01: 這很明顯是HKE的問題吧....沒安排比賽又在訓練三小 01/23 17:19
7F:推 WiNdexEX: 一年合約快到期所得才12萬元? 01/23 17:55
8F:推 jacky0: 好好工作吧 01/23 18:30
9F:推 awerte: 反正錢都罰了 也不干我們的事... 01/23 20:11
10F:推 wiwi951236: 追殺追起來 01/23 20:58
11F:推 jimihsu: 也不能說追殺吧,有合約就該照合約走 01/23 21:16
12F:推 EasyVinus: 可是東南亞賽區沒HKE參賽...... 01/23 21:39
13F:推 aj2202: 不參賽又不放選手走、薪水又少又沒舞台 01/23 21:55
14F:推 wiwi951236: 皇室還是太少人看了 不知道為什麼 爐石還比較多人看 01/23 22:08
15F:→ wiwi951236: 我覺得比爐石好看多了啊 01/23 22:08
16F:推 st25801032: 看完了還是看不太懂 有好心人士能解釋嗎 01/23 22:54
17F:推 bobon0921: 簡單講就是俠胖,認為他們所簽只是合作書,並非合約書 01/23 23:48
18F:→ bobon0921: ,因此當HKE沒有安排參加比賽時,他們得以自行解除合 01/23 23:48
19F:→ bobon0921: 作,ahq參加比賽 01/23 23:48
20F:→ bobon0921: 但是HKE確認我並非如此,認為俠胖是違約因此提告,主 01/23 23:49
21F:→ bobon0921: 張他們沒有履行合約上的義務,大概就這樣 01/23 23:49
22F:推 rainkaras: 樓下83扁迷幫八卦 01/23 23:49
23F:推 labihua: 樓下83爆掛 01/24 00:21
24F:推 e830113: 我不知道你們想知道什麼阿 01/24 06:45
25F:推 abc6830305: 樓上83早安 01/24 07:45
26F:推 CrazyKill: 賠12萬是台幣嗎? 01/24 10:08
27F:推 jacky0: 不然是皇室金幣嗎 01/24 12:54
28F:推 ponsheng: 樓上可以是港幣 01/24 13:18
29F:推 eodmnsu123: hke的問題呵呵 01/24 14:16
30F:推 RadioMan: toyz不是也有官司? 賠了200萬港幣? 01/24 14:18
31F:推 cpks: 台灣的判決寫港幣也太奇怪 01/24 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