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782212000 (聖瑋)
看板Civil
標題[代PO] 工作簽約兩年不得離職否則罰款?
時間Sat Oct 13 14:07:30 2018
---此文為板友代PO---
最近錄取一間財團法人研究中心,
聽聞進去之後若過了試用期,必須簽2年的合約,
若在這兩年內離開,得罰20~30%的違約金,
請問這在業界是否合理?
我是否有需要注意的地方、或毋須特別在意?
畢竟這金額真的挺大的啊......
但看他又是掛半國營單位的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50.183.218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ivil/M.1539410852.A.031.html
1F:推 osir: 找下一份@@? 10/13 15:25
2F:推 Qsacimi: 找下一份工作+1 10/13 16:03
3F:→ saltlake: 有啥補償? 比方說對方免費提供你很值錢的訓練一類的? 10/13 16:11
4F:推 sxi: 通常是給你特殊訓練才會怕你跑掉。 10/13 16:25
5F:→ sxi: 例如:日商公司送你去日本學習1年,補助旅費等等 10/13 16:26
6F:→ jennywalk: 有培訓制度的公司? 10/13 17:01
7F:→ admirer: 不是要有簽約金或像軍校那種免費培訓才有違約金問題嗎 10/13 18:15
8F:推 thepresident: 違約金總額多少? 3000? 10/13 19:02
9F:推 Siiiiimon: 新店那間? 10/13 22:52
10F:推 rex22117139: 辛亥路那間? 10/14 15:05
11F:噓 wen456789: 不回到底是po啥意思 10/14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