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ea (星空下的背影)
看板Civil
標題[討論] 「水利法」三讀 新增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
時間Thu May 31 17:37:41 2018
「水利法」三讀 新增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專章
自由時報〔記者鄭鴻達/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水利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加「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專章」,規定降雨逕流擴大由水道與土地共同承擔,並要求一定規模以上的開發案,應送審出流計畫管制書。
極端降雨事件頻傳,且高度都市化及河川流域中上游地區大量的土地開發,導致暴雨產生的地表逕流較過去大且急。為加強防洪管理措施,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水利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專章」。
三讀條文規定,逕流分擔部分,未來將公告特定河川流域或區域排水集水區域,在完成逕流分擔計畫書後,由各部會共同辦理兼具滯洪功能的公共設施。
條文規定,在出流管制的部分,只要開發案達一定規模以上,就要求開發單位送審出流管制計畫書,並要求建築物提升透水、保水及滯洪功能,透過公私部門的共同分工合作,增加整體流域的耐洪程度。
條文規定,出流管制規劃書、計畫書,應由水利工程技師、水土保持技師或土木工程技師等相關技師簽證;新建或改建建築物應設透水、保水或滯洪設施,但適用範圍、容量標準應參考建築法規,並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主管建築機關訂定。
在罰則部分,出流管制計畫書核定前,逕行辦理土地開發利用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停止開發利用,不從者,得按次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所使用的設施或機具。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440981
心得:顧問公司又有新的商機了,另外水利法這次是第一次將執行技師類別納入法條,
看來未來有關河川及排水的案子就這三類技師可以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172.117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ivil/M.1527759464.A.ECA.html
1F:→ lachtchlee: 土木技師 XDXDXDXD... 05/31 23:30
2F:→ kgbkung: 環工技師沒有嗎?不會又要跳起來? 06/01 09:44
3F:推 idnyc0531: 學過水文學的環工沒有,沒學過的土木有 06/01 10:53
4F:推 forsacred: 好羨慕土木 什麼都可以簽~ 06/01 12:07
5F:噓 lachtchlee: 土木水文必修 但就像我們中學時上公民課般 你敢簽嗎 ? 06/01 13:19
6F:→ drea: 包山包海不是叫假的,不過按這邏輯,有修過結構學的技師,應 06/01 15:11
7F:→ drea: 該不分科別都能簽橋樑才對阿 06/01 15:11
8F:推 d13186: 土木獨大,連逕流分析也能簽 06/01 19:10
9F:推 d13186: 現任立委有無土木技師以外的技師啊?怎麼土木包山包海也 06/01 19:13
10F:→ d13186: 沒看到其他公會反對的!! 06/01 19:13
11F:推 j20613485jo: 因為土木人多勢眾啊,那敢對著幹,況且自古土水兩兄 06/01 21:11
12F:→ j20613485jo: 弟一家親啊哈哈 06/01 21:11
13F:推 Ecampus: 必須聯合其他組 逼土木低頭 06/01 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