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achinlin (chiachin)
看板Civil
標題Re: [請益] 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得兼任業務...
時間Sun Sep 17 21:06:04 2017
這解釋函是因為政府審計單位認為營造廠專仼工程人員是專任,不得擔任政府單位委託的
審查技師、評選委員、檢查技師....等臨時指派的工作,經技師公會向營建署爭取後才有
這解釋函來堵審計單位的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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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arksman168: 原來是這樣@@ 09/17 21:52
2F:→ mushroom7219: 感謝,了解了 09/17 22:12
3F:→ loby1234: 審計部的說並沒錯呀!!為何營建署要讓步呀?? 09/17 22:31
4F:推 chachabon: 其實。你知道我知道大家都知道。假的 09/18 01:15
5F:推 tn0062: 為什麼不能當審查委員,評審委員呢? 09/18 23:58
6F:推 tn0062: 臨時指派非常態性雇用審計憑什麼禁止呢? 09/19 00:04
7F:推 keydata: 甲審到乙,乙審到甲這樣嗎~ 09/19 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