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eamMt (孟宰)
看板ChungYu-Cr
標題[椰匹] 足球規則
時間Sun Apr 4 18:26:20 2010
比賽項目:足球
比賽時間:4/24(六)、4/25(日) 8:00-18:00
比賽地點:PU手球場
賽制: 單淘汰制,取前4名
報名費:200元/隊;保證金300元/隊
獎金:冠軍600、亞軍300、季軍100
規則:
1.每隊上場比賽球員5人,其中1人為守門員。替補球員至多以7人為限。
比賽中替換球員之次數沒有限制,惟必須於死球時行之。
2.上、下半場各15分鐘,中場休息5分鐘。每個半場每隊可要求一次暫停。
暫停時間為1分鐘。
3.球賽以擲硬幣或猜拳方式決定先攻球隊。得分後:由勝球隊之對隊,踢中點定
位球繼續比賽。下半場球賽開始:由上半時開球隊的對方球隊一球員踢中點定
位球進行比賽。
4.犯規:
a.踢、絆對方球員。
b.跳向對方球員。
c.抓、拉、推及毆打對方球員。
d.用粗魯動作衝撞對方球員。
e.用手觸球(守門員在罰球區域內除外)。
f.五人制足球嚴禁滑鏟動作。
5.違者判由對方罰自由球,此時守方球員必須後退5公尺,開球球員在未經其他
球員觸及前不得連踢。如犯規地點在罰球區域內,則判由對方罰5公尺球,罰球
時除守方守門員必需站在球門線上外,其餘球員皆不得站在罰球區域內。
6.球員有粗魯行為時,裁判可予黃牌警告。發生違反運動道德行為時,裁判可將該球員紅
牌驅逐出場。在一場比賽中得到兩次黃牌警告的球員,也將驅逐出場。
7.當有球員被紅牌驅逐出場後,該隊在接下來兩分鐘內不可以再遞補球員。除非對方進球
,則遞補球員可以立刻上場。
8.如比賽中球越過邊線,應由最後觸球的對方一球員,在球出界處,將球放在
邊線上踢入場內。踢球球員在球未經其他球員觸及之前,不得連踢。
對方球員必須離球至少5公尺的距離。
9.本規則未訂之部分,以國際足總所訂五人制足球規則為準。
備註:1.比賽用球四號球 (如無四號球,五號球亦可)
2.請各隊穿著同一顏色之球衣,有隊服者為佳
※ 編輯: DreamMt 來自: 122.127.220.200 (04/04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