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bell (^W^)
看板ChungLi
標題[閒聊] 8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 警加強取締
時間Sun Jun 30 11:00:51 2024
「8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 警加強取締」的政策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 **交通微罪定義**:這些交通微罪通常包括一些輕微的交通違規行為,例如違規停車、輕微超速、未依規定打方向燈等。
2. **不開放檢舉**:政策規定這些輕微交通違規行為不再接受民眾檢舉,目的是減少濫用檢舉機制的情況。
3. **警方加強取締**:儘管不再接受檢舉,警方會加強對這些違規行為的巡查和取締,確保道路安全和交通秩序。
這樣的政策可能是為了平衡公共檢舉機制和執法資源的有效利用,並避免因過度檢舉造成的不必要的行政負擔。
問題台灣很多南部8+9亂停車恐嚇婦女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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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f222051618: 說個笑話 加強取締 06/30 11:22
2F:→ kiwifruit: 濫用檢舉機制?最後大部分都確定是檢舉成立的話,怎麼 06/30 11:45
3F:→ kiwifruit: 會算是濫用...... 06/30 11:45
4F:噓 whitezzwei: 一定是閩南仔才會違規 06/30 11:50
5F:噓 y1324: 閩南仔滾 06/30 11:53
6F:→ labell: 8-9一堆 06/30 12:17
7F:推 cjo76223: 不能檢舉 那可以報警嗎 06/30 12:38
8F:推 scotthsu: 報警等警察來開單早就跑了 06/30 13:06
9F:→ jk1982: 等警察來早就跑了 06/30 13:39
10F:→ kingaden: 對啊 交通部長帶頭讓人違法成本降低 好爽喔 06/30 13:44
11F:噓 pacino: 膝蓋又痛了嗎? 06/30 14:12
12F:噓 jimmyliu1217: 閩南仔的理想世界 06/30 16:23
13F:噓 chouvincent: 鄭文燦:民眾濫用檢舉 06/30 16:38
14F:→ RDXr: 併排停車超危險 居然不開放檢舉 超噁心 06/30 16:42
15F:推 VVii: 希望奧破麻老母豬早日被撞死 06/30 16:47
16F:推 chouvincent: 後代都在美國了啦 搞爛台灣交通 06/30 16:56
17F:推 ilove305: 肖欸,為了避免警員人力負荷不了,然後讓民眾狂cal 06/30 19:26
18F:→ ilove305: l員警處理 06/30 19:26
19F:→ NaouZ: 全民都愛違規,本來就不該開放民眾檢舉,這叫同理心。 06/30 19:58
20F:→ labell: 台灣交通QQ 06/30 21:04
21F:噓 paulku: 白癡政策 06/30 21:21
22F:噓 Asucks: 垃圾塔綠班 06/30 22:11
23F:噓 qoo4628802: 塔綠班德政 中壢交通爛成那樣 還可以微罪不舉 06/30 22:43
24F:→ peter8: 中壢版說加強取締?新明市場是假的? 07/01 00:30
25F:噓 bonin1413: 党的德政怎麼會害交通QQ 請充值愛党的心好嗎 07/01 02:36
26F:→ labell: 中壢區長綠營?李姓中壢區長韓粉 07/01 09:05
27F:→ kingaden: 原來交通部長是市長指派 失敬失敬 原來桃園兩任市長姓蔡 07/01 10:34
28F:→ kingaden: 跟姓賴啊 市民原來都錯了不是姓鄭跟姓張啊 07/01 10:35
30F:噓 qoo4628802: 中央政策推給市長 你是白癡嗎 07/01 13:44
32F:噓 YoyogiBaum: 07/01 22:58
33F:推 chienyu1: 可是我昨天被抓未兩段式,警察跟我說兩段式是現在執法 07/02 18:18
34F:→ chienyu1: 重點也 07/02 18:18
35F:噓 chouvincent: 賴皮交通部長政策推給張 賴粉高招 07/02 21:35
36F:噓 pttpooh: castlabell labell castjane 07/04 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