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dcbest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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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不要再覺得被毒蛇咬會沒事
時間Thu Feb 12 00:13:59 2026
有關《馬可福音》16:17-18五項神蹟的思考
一、邏輯與因果層面:
「這五項神蹟會隨著信心而出現」
並不等於
「沒有這五項神蹟就是因為缺乏信心」。
舉例來說:
「地面積水會隨著下雨而出現」
≠「地面沒有積水就是因為沒有下雨」。
因為即使下雨,
地面不積水的原因可能很多:
有遮蔽、雨量過小、雨落在湖海、
排水良好等。
同理,
神蹟的出現與否不能簡化為單一因果。
二、語義層面:
這五項神蹟是隨著「整體信的人」而現,
並非指每一位信徒都必然具備全部五項。
只要在信徒整體中,這些神蹟曾經出現過,
就可以視為經文的應驗,
而不必要求人人皆同。
三、抄本層面:
部分古代聖經抄本並未收錄這段經文。
因此若僅將此段文字獨立出來作為教義依據,
容易引發爭議,也缺乏絕對的權威性。
四、整體聖經層面:
聖經整體教導中,
教會有各樣神蹟與屬靈恩賜。
每位信徒在屬靈上各有不同的功能與恩賜,
彼此分工合作,如同身體的不同肢體器官,
各有所長。
並非人人都能醫病、說方言、拿蛇、
喝了不中毒或趕鬼。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中也曾清楚指出,
恩賜分配是多樣而互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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