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dcbest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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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讀經] 創世記雅各(以色列)的長子權三分
時間Sun Mar 16 01:02:34 2025
創世記雅各(以色列)的長子之繼承權一分為三
創世紀35:22記載雅各(以色列)
的長子呂便(流便)去與雅各的妾辟拉上床。
不過創世紀未記載呂便行這事的原因,
而雅煞珥書36:14則記載了原因:
在雅各的妻子之一拉結過世後,
雅各去和其中一妾辟拉同住,
而這事引發雅各的長子呂便為自己的親媽利亞
(雅各的另一妻;大房)抱不平而氣憤,
遂故意去和父的妾辟拉同寢。
後來雅各預言:
「呂便哪,你是我的長子,是我力量強壯的時候生的,本當大有尊榮,權力超眾。但你放縱情慾,滾沸如水,必不得居首位;因為你上了你父親的床,污穢了我的榻。」(創世紀49:3-4)
創世紀此處雅各的預言提到
長子呂便(及其支派)不得居首。
而雅煞珥書36:14則記載雅各
將其長子(呂便)繼承權一分為三:
(1)雅各讓另一子約瑟繼承長子名份業份、
(2)讓兒子猶大繼承以色列家日常管理位份、
(3)兒子利未得到以色列家神職人員的職份。
聖經並未直接記載雅各做了雅煞珥書上述的
三分長子繼承權的這事,
但聖經卻有記載了雅煞珥書該三分事件的後續實現:
一、約瑟支派得了長子名份,
且疆域數是其它支派2倍
(以法蓮支派+瑪拿西支派;
另參-聖經歷代志上5:1;創世紀48章等。
有時以法蓮被當作以色列的代稱,
例如-何西阿書13章等處)
二、猶大支派則得了以色列領頭的地位。
(另參-民數記2:9;10:14;
歷代志上5:2;28:4;
創世紀49:8-10;撒母耳記下7章;
士師記1:2;馬太福音第1章;
希伯來書7:14;...等)
三、利未支派取代以色列人的眾長子
做聖所的事奉。
(參-民數記3:11-13、3:40-45;
8:16-18等)
(以色列人後來因背叛上主、背棄與神間的約,導致國破家亡;公元初期以色列領袖們甚至拒絕了主耶穌基督、還藉羅馬殺了主耶穌,因此以色列得罪了神,猶太人遂引來後續浩劫、聖殿被毀至今)
以上提到的是屬地的、
屬以色列的位份與權利。
不過在新約時代之後,
主基督耶穌--神的兒子、屬天的大祭司、
又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祂帶來了更廣大豐富內涵的、
屬天的、不分種族的福音:
信主耶穌者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被稱義(羅3:26);
不論是否是猶太人,
若人在基督裡、在神的大愛與救恩裡,
那人就成了神的子民、君尊的祭司、神的義
(彼得前書2:9;啟1:6;加4:5-7;林後5:21)、
將來要作王直到永遠(啟示錄22:5)、
得豐得榮(腓5:27;林後4:17;3:18;羅9:23;8:17)。
(註:
一、《雅煞珥書》(或稱"義士書"、"壯士書")
乃是聖經約書亞記10:13、撒母耳記下1:18
所提到的一卷書。
二、雅煞珥書並非聖經正典,雅煞珥書不具有基督教經典的最高權威性,雅煞珥書的內容僅供參考。
雅煞珥書的簡介可參:
http://www.luke54.org/view/1060/6978.html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cGCUQzGgyM
https://tinyurl.com/4v5cvm2b
https://reurl.cc/b2Km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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