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knuukyo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公告] df62, come 請進
時間Wed Aug 21 18:11:49 2024
就兩位的紛爭,不管是對象或議題,目前看來幾近是常態了。
這裡因為板務是由群組務暫時代理,
且按職權中的爭議協調權來詢問兩位意見,
如果其中一位不同意,那麼這個提議就作罷,回歸案件事實的涵攝;
若是兩位都同意,未來就照這個方式相安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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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df62的部分:
【日後在本板避免提起與你相關的著作或譯作】,
因為這些資料都有可辨識出你本人的資訊,
常態性使用這些資訊,卻忌諱別人說出姓名,似乎多少有點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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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come的部分:
【日後在本板避免提及df62的姓名資訊或諧音梗】,
有些行為即使在刑法上還有模糊空間(貌似對方在公共空間揭露自己姓名),
但在民法上若對方已經屢次態度明確的【請求防止之】,實在很難有不成立的理由。
所以這部分如果你能配合,我想以後會比較站得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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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魏延一詞有無貶損效果?
我這邊是認為目前看來也沒人覺得df62是漢室正統或孔明再世?
如果在宗教意義上更強烈的【異端】、【極端】常態性都給過,這個人物名似乎還好。
如果要把魏延當作某種背叛者的腳色,定義這個腳色性質的權力也不在特定一個人手上,
新教的演化本質上也經歷過各種【外在形式上的背叛】,
如果這些背叛都是錯誤的話,大家不如回歸早期一神教教義就好了,
難道沒有主事者太欠罵,所以背離他才正常的情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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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42.3.1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hristianity/M.1724235111.A.F3C.html
1F:推 df62: @n大,您的建議是不是【間接】的推翻刻意洩露他人個資的規定 08/21 19:43
2F:→ df62: 了?如果come犯規,麻煩按規定處理。如果我犯規,也按照規定 08/21 19:43
3F:→ df62: 處理。這樣就沒事了 08/21 19:43
4F:→ df62: 趕快開刀吧! 08/21 20:21
5F:推 canandmap: 路過插話一下,我認為是n群組長希望你們兩位各退一步, 08/21 21:17
6F:→ canandmap: 以後莫要再做重複的事,所以才來徵詢你們兩位的意見, 08/21 21:17
7F:→ canandmap: 至於有無違反你說的那個規定,就我個人對n群組長在本文 08/21 21:17
8F:→ canandmap: 所寫的內文之看法,他對於個資法及其他法律上頗有專業 08/21 21:17
9F:→ canandmap: 的見解,若有疑慮建議可以請教具法律背景的專家為佳 08/21 21:17
10F:推 df62: 其實,相敬如冰即可,沒那麼麻煩。如果沒法控制自己,那就不 08/22 05:25
11F:→ df62: 要怪別人。都是成年人,又不是三歲小孩 08/22 05:25
12F:推 canandmap: 既然不是三歲小孩,那麼也至少該知道法律這邊是不會保 08/22 11:04
13F:→ canandmap: 障自行提供可辨識本人個資的資料,若是不想再被他人提 08/22 11:04
14F:→ canandmap: 起自己個資,那當初就不要把可以辨識出你本人資訊攤開 08/22 11:04
15F:→ canandmap: 來給他人知道,就這麼簡單而已。依你所言,如果日後不 08/22 11:04
16F:→ canandmap: 能控制自己不在網路上提供可以辨識自己個資的資料,那 08/22 11:04
17F:→ canandmap: 也不要怪別人繼續把你的個資講出來,因為這是合法的, 08/22 11:04
18F:→ canandmap: 就算你用PTT的板規、組規、站規去檢舉,站方人員也不能 08/22 11:04
19F:→ canandmap: 在已經合法的前提下判對方違規,除非你自己以後不再提 08/22 11:04
20F:→ canandmap: 供這些資料,或將這些資料一一刪除,我想這是n群組長希 08/22 11:04
21F:→ canandmap: 望你自己好好面對你自己所做過的這些事,不要再持續針 08/22 11:04
22F:→ canandmap: 對對方這樣的訴求,如果你無法面對,仍然執意如此,那 08/22 11:04
23F:→ canandmap: 我也只好到此為止 08/22 11:04
24F:推 canandmap: 至於come還有另一位板友,就我對於你們兩位及df板友長 08/22 11:19
25F:→ canandmap: 期以來的觀察,你們會起爭議乃是認為對方有錯,就想要 08/22 11:19
26F:→ canandmap: 以「自己的正義」來制裁對方,那麼,請問這個正義,符 08/22 11:19
27F:→ canandmap: 合「上帝的正義」嗎?若對方真的該被制裁,我相信上帝自 08/22 11:19
28F:→ canandmap: 會有祂的方式來制裁,只是時間早晚問題。但對於自己來 08/22 11:19
29F:→ canandmap: 說真的一點錯都沒有嗎?我也相信聖經應該有提到對於自己 08/22 11:19
30F:→ canandmap: 的錯要懺悔,但不要因為別人的錯來讓自己起了是非善惡 08/22 11:19
31F:→ canandmap: 的心,因為那不是上帝要的「清心」,上帝是大公無私的 08/22 11:19
32F:→ canandmap: ,也不會起什麼是非善惡之心,更不會因為有仇敵就不愛 08/22 11:19
33F:→ canandmap: 他了,祂甚至教導信徒「當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 08/22 11:19
34F:→ canandmap: 的禱告」「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以 08/22 11:19
35F:→ canandmap: 上個人淺見,建議你們三位自己好好想一想吧 08/22 11:19
36F:推 df62: 不幸的是,我跟come的恩怨與您的結論不同。您可以找一些老版 08/22 11:53
37F:→ df62: 友打聽。 08/22 11:53
38F:推 df62: 那位b開頭的是ptt名人,我就不介紹了 08/22 11:58
39F:→ df62: 我建議公事公辦,否則版規就沒有存在的必要。基督徒行事如果 08/22 12:00
40F:→ df62: 連外邦人都不如?那就照外邦人規矩辦事,林前就有案例了 08/22 12:00
41F:推 df62: 最後,根據上次判決,come這次應該滿足【特別違規行為】了吧 08/22 12:02
42F:→ df62: ? 08/22 12:02
43F:推 canandmap: 既如此,那祈願上帝指引你們到可以三方都能接受的地步 08/22 12:08
44F:→ canandmap: 阿門~ 08/22 12:08
45F:推 df62: come是鄙派的,俗話:清官難斷家務事。仍然謝謝兩位的善意。 08/22 13:23
46F:→ df62: 但是,有些東西是沒辦法的。 08/22 13:23
47F:→ eno4022: 趕快處理好嗎,不然整天看他們洗板就飽了 08/24 08:42
48F:→ eno4022: 這種一邊吵架一邊檢舉的行為,建議以鬧版處置 08/24 08:49
49F:→ df62: 先說清楚,不是我開始的~~~~~:P 08/24 12:17
50F:→ whitestone: 真是溫和 換作我 ㄧ抓到一定直接水桶 耳根清淨 09/13 22:52
51F:→ whitestone: 碰到執迷不誤的 勸說肯定沒用 要吃點教訓才或可能有 09/13 22:55
52F:→ whitestone: 用 09/13 22:55
53F:→ whitestone: 只要把亂源關了就太平了 09/13 22:56
54F:→ whitestone: 一直作亂的 就想辦法永久水桶 一勞永逸 09/13 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