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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一篇論及『錯誤翻譯』對於華人基督教神學影響的文章,大家可以參考。這篇文章網 路上可以找得到,也可以下載,所以,我就摘錄幾段有意思的話,給大家參考。 其實,聖經的翻譯是一個很大的題目。有興趣的可以找一些具體有爭議的經文來討論,會 更有意思。(讀墨也有這篇文章:https://readmoo.com/book/2101799140001;作者的下 載URL:https://readmoo.com/book/2101799140001) 先簡單的說一下這篇文章在講什麼。新約聖經有一個頻繁出現的短句—— τοθεο κ α σωτlο。第一個字是『神』,第二個字是『與』,第三個字是『父』。所以,這個 短句的翻譯應該是:神與父。但是,基本上所有的中譯本都翻譯為『父神』。『父神』的 翻譯有兩個問題:1)把kai這個介詞給扔了;2)把τοθεο和σωτlο的次序顛倒了 。對於普羅大眾等級的基督徒而言,這種無關痛癢的問題拿出來寫文章,無疑等同與找偉 大的和合本的麻煩。但是,就是因為這種無關痛癢的問題,導致華人基督教【根據和合本 譯本】寫的解經書與英語世界【根據正確的英文譯文】寫的解經書對於這個短句的解釋出 現了脫節的現象。而華人基督教錯誤的解釋也有趣的體現了其固有的【基督一性論】的錯 誤教義。 題目:再思《聖經》「概念合一」語法的翻譯 摘要: 新約《聖經》有許多「概念合一」的語句,其中 τοθεο]神)κα]與)σ ωτlο]救主)是一個對基督論而言重要的詞組,但《欽定本》和《美國標準本》 皆未顧及這特定語法,是待《英國修訂版》和《新標準修訂版》修訂後才表達出「概念合 一」。《和合本》和《現代中文譯本》也未顧及這特定語法,而《思高本》、《聖經恢復 本》和《聖經新漢語譯本》的翻譯才表達「概念合一」。另一個重要詞組是 θε (神)κα]與)πατl(父),英語和西班牙語譯本皆譯出 καA且多位西 方神學家指稱,「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是神的「新約頭銜」和「正式慣用語」,取代「 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這舊約頭銜;但大多數漢語譯本不譯連詞καA 只譯為「父神」,未表達「概念合一」,且大多數漢語註釋書也就未提及這「新約頭銜」 及其詮釋。兩種的翻譯與詮釋各因英漢語法傳統而有其合理性,但以全球對話視角觀之, 其間的歧異是不容忽視的。 摘錄: 1. 二、《聖經》漢語譯本有時不譯 κα 在英語譯本中,κα多數會被譯出為 “and” 或 “also” 或 “even”。但漢語譯 本有時不譯 καA就如劉宓慶(1997)所說,「精簡連詞是漢語的歷史傳統,精簡連 詞可以使文句更加洗煉而灑脫,符合漢語『以簡馭繁』的傳統」(頁 374)。劉宓慶( 1997)又指出,「英語重形合,……漢語重意合,詞與詞、片語與片語以及句子與句子之 間的連接常常憑藉內在的邏輯關係,不必言明或不言自明,句子連接的靈活但並不含糊」 (頁 374)。以〈太 28:19〉為例,本文將比較《聖經》希臘原文(NA26/UBS4)、3《 欽定本》(King James Version, KJV)(1611 年出版)和西班牙語 Reina-Valera( 1960 年出版)。4 而漢語譯本則呈現《神天聖書》(1823 年出版)、《委辦譯本》( 1852 年出版新約)、《深文理和合本》(1906 年出版新約)、官話《和合本》(1919 年出版)、《思高本》(1968 年出版)、《呂振中譯本》(1970 年出版)、《新譯本》 (1976 年出版新約)、《現代中文譯本》(1979 年出版)、《聖經恢復本》(1987 年 出版新約)、《和合本修訂版》(2010 年出版)和《聖經新漢語譯本》(2010 年出版新 約)等。 2. 三、西方神學家對 θε καπατl 的詮釋 要理解西方神學家對 θε καπατl 的翻譯與詮釋,需先看其上下文 。根據《美國標準本》的譯文,表 6 所列 14 處經文可分為兩方面。第一方面是「主耶 穌基督的神與父」:“the God and Father of our Lord Jesus Christ”(〈羅 15:6 〉、〈林後 1:3〉、〈弗 1:3〉、〈彼前 1:3〉)、 “the God and Father of the Lord Jesus”(〈林後 11:31〉)、“his God and Father”(〈啟 1:6〉)、和 “ He...to God, even the Father”(〈林前 15:24〉)。第二方面是「我們的神與父」 :“our God and Father”(〈加 1:4〉、〈腓 4:20〉、〈帖前 1:3〉、〈帖前 3: 11〉、〈帖前 3:13〉、〈雅 1:27〉)和 “giving thanks...to God, even the Father”(〈弗 5:20〉)。耶穌復活後曾說:「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說,我要 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和合本》〈約 20: 17〉)這說出,原來是耶穌基督的「神」與「父」,在耶穌復活後也成了耶穌基督之「弟 兄」的「神」與「父」;顯然的,「神與父」這稱呼是與耶穌基督有關,也與接受救恩的 信徒有關。西方神學家普遍的詮釋進路是與其翻譯進路結合,以「神論」、「基督論」和 「救恩論」的進路來詮釋 θε καπατl。以下將舉幾個西方神學家的 註釋為例。 加爾文(Calvin)是十六世紀改教神學家(楊牧谷,1997,頁 171-176),加爾文在解釋 〈約 20:17〉時說: 基督稱神為祂的神,是基於祂降卑自己取了奴僕的形狀(〈腓 2:7〉)。特別是指著祂 的人性而論。以祂完整的人位而言,祂是神也是人。另一句話提到:升到祂的父就是我們 的父。在祂和我們之間是有不同的,祂本性(by nature)就是神的兒子,而我們是只因 兒子名分(by adoption)為神的眾子。(Calvin, 1844-1856, verse 17) 加爾文明顯的指出,以基督完整的人位而言,祂是神也是人。所以,基督稱神為祂的神, 是基於祂的人性,基督稱神為祂的父,是基於基督的神性。並且,基督本性就是神的兒子 ,而我們是因兒子名分為神的眾子。 卡納克(Charnock)是十七世紀英國清教徒長老宗的牧師。他在一篇「神是和好的創始者 」的論文中解釋「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 祂用一個嶄新的風格宣告自己乃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祂被稱為基督的神( 〈弗 1:17〉),這不是從基督的神性而言,在神性裡基督是與父同等(〈腓 2:6〉) 。這話是基於祂的人性,祂作為一個受造者,順服於神,……祂往往承認,祂乃是藉著父 的權柄行事,就是祂的父比祂大。(Charnock, 1699, section 2(1)) 卡納克特別指出,當神宣告自己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時,是用一個嶄新的風格 。 馬太亨利(Matthew Henry) 是十七世紀末至十八世紀初英國清教徒解經家,因其《馬太 亨利聖經註釋》(Matthew Henry’s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而著名。馬太亨 利對於〈彼前 1:3〉的詮釋如下:「這位當被稱頌的,根據基督的人性而言,是祂的神 ,根據祂的神性而言,是祂的父」(Henry, 1983, p. 1005)。馬太亨利對〈林後 1:3 〉的詮釋是: 在舊約裡,我們經常遇到這頭銜:「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表示神與他 們和他們的後裔的立約關係。在新約裡,神被命名(styled)為「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與 父」,表示神與那中保(the Mediator)和他的屬靈後裔的立約關係。(Henry, 1983, p. 607) 馬太亨利指出,神在新約裡被命名為「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是與「亞伯拉罕的神、 以撒的神、雅各的神」這舊約頭銜相對。 吉約翰是十八世紀英國神學家,他對於〈彼前 1:3〉中「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的 解釋如下:「基督作為人,神是基督的神;基督作為神,祂就是基督的父」(Gill, 1746-1763, 1 Peter 1:3)。他對於〈弗 1:3〉註釋如下: 祂作為「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而受眾聖徒頌讚的原因是,這些是祂的新約頭銜(New Testament titles),由於這頭銜,祂能更清楚的自我介紹,並且祂以這頭銜為樂。( Gill, 1746-1763, Ephesians 1:3) 吉約翰在此指出,「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是神的「新約頭銜」。 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是十八世紀福音復興運動和循道運動的領袖(楊牧谷,1997 ,頁 1187)。他在〈彼前 1:3〉的註釋中說: 頌讚歸於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 祂的父,乃是基於祂的神聖性情;祂的神,乃是基於 祂的屬人性情。(Wesley, 1755-1766, verse 3) 蘭格(Lange)的 25 冊《聖經註釋》於 1870 年出版,蘭格在〈弗 1:3〉註釋中指稱, 「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是「正式慣用語」(solemn formula),並且說:「實際上 ,這個普遍的基督徒慣用語取代了猶太人的『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 Lange, 1960, p. 28)。 《劍橋聖經註釋》在〈弗 1:3〉註釋中指稱,「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是「神聖慣 用語(sacred formula)」(Perowne, 1882-1921, Ephesians 1:3)。蘭格和《劍橋聖 經註釋》分別指稱,「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是「正式慣用語」和「神聖慣用語」。 3. 四、漢語神學家對 θε καπατl 的詮釋 大多數的漢語神學家對 θε καπατl 的詮釋進路,是與多數漢語譯 本將其譯為「父神」有關,是採單純的「神論」進路,以「父神」或「主神」作為詮釋的 基礎。 賈玉銘(1959)認為: 耶穌常稱神為「我父」(〈太 7:21,10:32—33,11:27〉),有時稱「我的神」(〈 約 20:l7〉,〈太 27:46〉),有時將這兩個稱呼連在一起(〈林後 11:31〉,〈弗 l:3〉),「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是將我們與主並立,要與父神的關係連起來。( 頁 374) 賈玉銘指出,耶穌常稱神為「父」,有時稱「神」,又有時連在一起稱「父神」。但未說 明這兩個稱呼各自代表何種意義。] 張永信與張略(1997)的註釋指出: 彼得以當時書信中常有向神祝頌的話作為開始,這種祝頌,在舊約中很常見(如〈創 9: 26,24:27……〉),在七十士譯本中,「願頌讚歸與主神」共出現過十二次;「願頌讚 歸與主」共十一次,「願頌讚歸與神」共十三次。這種描述是要表明神在以色列人的歷史 中啟示了祂的行事和旨意。(頁 92—93) 他們也指出,「這位配得稱頌的神,也是以『主耶穌基督的父』的方式向人啟示的一位, 這是新約神的子民對神獨特的體驗」(張永信、張略,1997,頁 93)。他們強調,神也 是以「主耶穌基督的父」的方式向人啟示,並且這是「新約神的子民對神獨特的體驗」, 但仍未說明「神」與「父」的各自代表何種意義,僅以「主神」作為詮釋 θε καπατl 的基礎。 盧俊義(2003)在解釋彼得前書時說:「如果我們要用一句最簡單的話來說明基督教信仰 中的上帝,我想第三節就是一句很好的經文」(頁 17—18)。盧俊義也是單純的將〈彼 前 1:3〉中的 θε καπατl 作「上帝」解。 《新約聖經恢復本》在〈弗 1:3〉譯為「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其註解說: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祂是人子說,神是祂的神;就祂是神子說,神是祂的父。按祂的人 性,神是祂的神;按祂的神性,神是祂的父。(李常受,1987,頁 816) 《聖經恢復本》採取的翻譯進路與《欽定本》、《英國修訂版》、《美國標準本》和西班 牙語 Reina-Valera 相同,其詮釋進路也與西方神學家相同。 4. 五、討論與小結 由對照詞組 θεοπατρ 和 θε καπατl 的翻譯和上下 文來看,對於 θεοπατρ,英語譯本相當一致譯為 “God the Father”, 漢語譯本相當一致譯為「父神」,其文章脈絡也一致強調「父神」是三一神的第一位。但 是,對於 θε καπατl,雖然英語譯本相當一致譯為 “the God and Father”,其文章脈絡也一致強調神與父的概念合一。不過,漢語譯本卻不一致,大 多數譯本仍譯為「父神」,未表達「概念合一」,只有少數譯本譯為「天主和父」或「神 與父」。 總結前文所引述,多位西方神學家都指出,「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這稱呼是基於基 督的完整人位,基督稱神為祂的神,是基於祂的人性,基督稱神為祂的父,是基於基督的 神性。除此之外,卡納克(Charnock, 1699)特別指出,當神宣告自己是「我們主耶穌基 督的神與父」時,是用一個「嶄新的風格」。馬太亨利(Henry, 1983)強調, 在新約裡,神被命名為「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吉約翰(Gill, 1746-1763)認為 ,這是神的「新約頭銜」,由於這頭銜,祂能更清楚的自我介紹,並且祂以這頭銜為樂。 蘭格(Lange, 1960)指稱「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為普遍基督徒之「正式慣用語」 ,並且取代了猶太人的「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劍橋聖經註釋》又指 稱它為「神聖慣用語」(Perowne, 1882-1921)。 至於漢語神學家賈玉銘(1959)雖然指出,耶穌常稱神為「父」,有時稱「神」,有時將 這兩個稱呼連在一起,但最後賈玉銘仍以「父神」為結語,未說明這兩個稱呼對基督有何 意義上的講究。張永信與張略(1997)雖提到,神也以「主耶穌基督的父」的方式向人啟 示,「這是新約神的子民對神獨特的體驗」,但仍僅以「主神」作為詮釋 θε καπα τl 的基礎。盧俊義(2003)將〈彼前 1:3〉中的 θεκαπατl 作「上帝」解。顯 然的,賈玉銘、張永信、張略和盧俊義的釋經 進路是與多數漢語譯本將 θε καπατl 譯為「父神」有關。 綜整而言,多位西方神學家非常重視「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這稱呼,指稱是神的嶄 新風格自我宣告、「新約頭銜」、「正式慣用語」、「神聖慣用語」等等。但是,在多數 的漢語譯本與漢語神學家的詮釋裡,未見「神與父」這譯詞或「新約頭銜」、「正式慣用 語」、「神聖慣用語」等相關詮釋。因此,大多數漢語《聖經》讀者對於表 6 所列之 14 處經文的理解,是與英語和西班牙語《聖經》的讀者不同,而這歧異又牽涉基督徒信 仰中的「神論」、「基督論」和「救恩論」,這對基督徒全球對話的影響是不容忽視的. -- 因為除非那在世上為他們成全了救恩的是神,他們怎能得救呢? 如果神不曾成為人,人又 怎能成為神呢? 里昂的愛任紐,《反異端》4.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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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kazukazu22: 看來天主教比較有按照原文翻譯。我上大夜班,先去06/13 08:51
可以看看那篇論文,裡面有大量的譯本比較。一般,如果我看到英文不太行的,我會建議 最起碼做中文多版本對照比較好。
8F:→ kazukazu22: 睡覺了,非常謝06/13 08:51
9F:→ kazukazu22: 謝您分享的資料。06/13 08:51
10F:推 barnabas: 謝謝您的分享!祝您及各位主內肢體有美好的一天!06/13 10:45
※ 編輯: df62 (180.217.33.181 臺灣), 06/13/2024 13:11:33 boffy13: 有這麼複雜嗎 新約有God and father, heavenly father 06/13 16:17
11F:→ boffy13: 就是父神、天父 因為中文在and連接雙重身分而非兩個人時06/13 16:26
12F:→ boffy13: 就不會翻出"與"06/13 16:30
事實擺在桌上,就是這麼複雜。您不認?還是事實啊!:) ※ 編輯: df62 (1.200.105.240 臺灣), 06/13/2024 18:25:55
13F:→ boffy13: 父神在英文新約常作God the father 很好理解的06/13 19:19
恩,原來聖經是英文寫的 ※ 編輯: df62 (1.200.105.240 臺灣), 06/13/2024 21:01:11
14F:推 boffy13: 而父神口語則作Father God06/13 21:17
15F:→ boffy13: 除了KJV d大的推薦版本為何06/13 21:20
我不是寫的很清楚了?你先下載那篇文章,讀完了,再來談。沒讀就靠自己想象力寫這些 ,沒什麼意思吧? ※ 編輯: df62 (1.200.105.240 臺灣), 06/13/2024 23:24:10
16F:→ boffy13: 神-父子靈 三位一體是基督教主流 愚寡聞沒聽過基督一性論06/13 23:51
奧爾森會告訴你。急的話?谷歌一下 ※ 編輯: df62 (1.200.105.240 臺灣), 06/14/2024 14:51:54
17F:推 jdcbest: 本文內附的兩個網址是同一個06/14 16:51
貼錯了。您谷歌一下,找得到 ※ 編輯: df62 (1.200.72.2 臺灣), 06/14/2024 20:27:54 可以試看看這個鏈接: https://www.academia.edu/120889360/Rethinking_Bible_Translations_Using_Conceptual_Unity_Syntax ※ 編輯: df62 (1.164.254.153 臺灣), 06/15/2024 21:30:54
18F:推 NewCop: 各種語言中“與、和”的用法不一定完全相等,在中文白話 06/18 15:47
19F:→ NewCop: 的習慣用法中,一般人容易覺得“與、和”的兩邊是獨立個 06/18 15:47
20F:→ NewCop: 體 06/18 15:47
21F:推 NewCop: 舊約的那個稱呼其實也不是中文白話習慣的用法,一般中文 06/18 15:54
22F:→ NewCop: 習慣會說成「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06/18 15:54
23F:→ whitestone: 「神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 09/12 18:30
24F:→ whitestone: 因為他是他們的神 他們認識他們的神 09/12 18:30
25F:→ whitestone: 他不是以掃的神 09/12 18:30
26F:→ whitestone: 誰讓每個人都說自己信神啊 09/12 18:33
27F:→ whitestone: 信的又是什麼神? 09/12 18:34
28F:→ whitestone: 就像馬太福音 7:21-23 不是每個神都認啊 09/12 18:39
29F:→ whitestone: 預言中的靈意是為耶穌做見證 09/12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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